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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现状和对策

文档格式:DOC| 81 页|大小 84KB|积分 10|2022-09-26 发布|文档ID:156342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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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现状和对策 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 XX县区是川西北工业大县,辖区内有40个乡镇和一个工业园区,其中工业重点乡镇12个,现有煤矿1家、非煤矿山企业108家、危化品生产企业14家、经营企业105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家、烟花爆竹零售点210处、冶金企业60余家、建材企业80余家,存在较重以上等级职业危害的企业300余家、涉及重大危险源11处历年来,通过全市安监执法人员的不懈努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安监执法工作成为了我市实施工业强市战略的重要保障 一、我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基本举措 (一)抓大队保障能力建设,优化工作要素 1、人员保障我局执法大队编制8人,目前到位7人,局里在人员相当紧张的情况下,保证了5名专职执法人员,基本解决了有人执法的问题 2、装备保障我局在车辆非常紧张的情况下,专门确定一辆越野车作为大队执法用车,专项拨付资金25万元,为执法大队购买电脑、便携式打印机、相机、摄像机、风速仪、有害气体检测仪、粉尘检测仪、全站仪等装备,为监察执法人员配发了安全帽、防砸鞋、防护服、护目镜、耳罩、防尘口罩、防毒面具等防护用品,单独为执法大队设置了两间办公室,基本保障了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我市安监执法的主要成效 2012年,我局主要开展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执法、煤矿及非煤矿山专项执法、职业健康安全专项执法、水电企业专项执法、危化品专项执法、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执法、春节及国庆客运企业专项执法、危化品登记专项执法、尾矿库专项执法等九个专项执法,大队独立执法监察企业135家次,配合上级执法部门检查企业15余家次,配合其他部门检查企业80余家次,完成480余个执法工作日,其中完成对直接监管企业360余工作日,占总执法工作日的75%,立案查处案件22件、处罚款133万元,其中非事故罚款29.5万元,下达整改指令61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43份、督促企业投入整改资金670余万元,整改隐患500余处,乡镇委托执法共检查企业291家次,下达整改指令159份,督促企业整改安全隐患720余处,责令暂时停产整顿企业6家,乡镇按简易程序实施处罚49起,共处罚款4.7万元无一例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事故得到有效控制2007年执法大队成立前,我市各类伤亡事故186件、死亡52人、直接经济损失336.74万元;2012年,全市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119起、死亡40人、经济损失205.78万元。

    同比,2012年比2007年,事故件数下降36%、死亡人数下降23%、直接经济损失下降39% (二)企业安全投入大幅提升统一以30家不同行业的企业进行对比,2007年,30家企业产出2.45亿元,安全投入365万元;2012年,该30家企业产出3.22亿元,同期安全投入562万元,投入总量增加54%,投入比重由1.49%增加至1.75% (三)隐患发现率大幅降低、整改率大幅提升还是以上述30家企业数据作比较,按一次监察执法闭环作数据分析,2007年发现隐患362处,按期整改隐患286处;2012年发现隐患196处,按期整改隐患182处隐患发现率从平均每家12处降低到每家6.5处,按期整改率从79%提升到93% (四)被监察企业事故发生率大幅降低以2008年-2012年五年数据分析,共独立监察企业240家,累计被监察企业共发生事故四起,死亡四人,其中,被监察企业当年事故发生率为0 (五)行政处罚金额较大提升2008年,全市非事故处罚3件、罚款1.2万元;2012年,全市非事故处罚71件、罚款34.3万元,其中一般程序处罚22件、罚款29.5万元处罚件数增加23倍,处罚金额增加28倍。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自上而下的急功近利,导致运动式执法 目前我国正处于特殊的经济发展阶段,粗放式经济实体尚未真正转型,高风险、低安全保障的企业大量存在,企业员工安全意识及操作水平低下,现有的安全法律、标准未能完全落实到企业,落实到操作层,导致全国时有重特大事故发生每次其他地区发生大的事故,上级必将下发专门文件,要求各地立即开展专项整治,这就必然打乱各地已有的执法计划,疲于奔命,运动式执法 (二)执法力量薄弱,执法装备和手段不够有力的问题 目前,从国家到省市县四级已初步建立了安监机构网络,但是机构建设的现状却不容乐观,尤其表现在基层的安监机构一是队伍建设滞后,安全生产是一项综合性工作,专业性强、责任重、要求高、工作强度大,而目前我国安监机构人员编制是从上到下呈倒“金字塔”型,作为一线队伍的县级安监部门,我局共有执法编制8名(到位7人),无一名安全技术专业人员人员,却要负责全市1000余家生产经营单位,无论是现行编制的数量还是人员的专业素质都远未能适应形势的需要,责权不统一,事权不统一,一线监管责任难以到位二是执法装备落后,从现状看,我局在车辆及其紧张的情况下,为大队配备了一辆执法车,但该车破旧已久,却要经常用于陡坡险路,成为了安监局不安全的笑谈。

    三是法律法规赋予安监执法的强制力不够,对一些抗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违章现象没有强制手段,只能通过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迫使相对人履行义务,使得安监执法缺乏权威性、严肃性 (三)执法与优化投资环境矛盾突出,执法的严肃性受到损害 近年来,招商引资是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全国各地都兴起一股招商引资热潮千方百计引进企业,成了地方政府的重头戏安全监管执法与优化招商环境就出现矛盾冲突,执法的严肃性受到损害为了能让客商企业早日投产,先上车后买票的现象也就随之出现,安全生产“三同时”很难落实到位,给企业生产带来较大安全隐患,一些企业就象一个天生的畸形儿,靠后天的治疗,需要花几倍乃至几十倍的精力和经费,还达不到预想的整治效果为了检验部门服务企业发展环境的好坏,地方政府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在企业中开展评行政事业单位政风行风活动,以评议结果来体现服务企业的效果,却没有考虑执法者与相对人存在天然矛盾的实际,导致执法单位在工作上谨小慎微,那么严肃执法可能就要大打折扣,使执法的决心和力度面临两难选择 (四)乡镇机构不健全,人员数量及专业水平参差不齐,委托执法推行难度大随着乡镇机构改革,我市40个乡镇的安全办不再是常设中层机构,导致乡镇安监执法机构不健全,定位不准确,表现在:一是人员不足。

    第二篇: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现状查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现状查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现状调查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的有效手段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对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纠正安 全生产违法行为、促进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相关机制有不可代替的重要作用近年来,全国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存在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和需要完善的环节,我们要在探索实践中推动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体系的建立,提升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的力度 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国已经初步建立分工相对合理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体系,建立了相对明确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责任制度,形成了相对合理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手段的框架,但是当前我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还不能适应新时期我国安全生产的需要 一是执法依据不足现阶段我国虽然形成了较以往比较完善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但是基于安全生产监督亟待加重的现状和配套法律略显滞后的现实,我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依据,还是显出不足的状况,例如现行部分法律法规对于没有主管部门而是实行自主生产和经营的市场主体的安全责任,就缺乏应有的事故责任追究和处罚制度。

    二是执法监察人员的专业知识储备不足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的相应法律知识专业理论涉及面广,特别是矿山、危化、涉爆粉尘等行业监管时更需要相应的专业知识,时刻考验着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与知识储备由于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的专业性,执法过程对于执法人员都是一个学习实践的过程特别是街镇日常事务繁忙,许多安全监管人员有其他工作任务,工作精力分散,有的执法人员不会制作执法文书、执法程序不规范、适用法律法规不当等;缺乏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管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学习,对行政执法的程序和规定了解不透,对违法行为的定性把握不准,在执法活动中不知悉自己应当履行的职责,就容易出现不作为和乱作为的情形;面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有的不知道该怎么查、查什么,容易和监管执法对象引发诸多矛盾,致使日常监察难以到位 三是执法不严、监督薄弱在当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中也存在着执法不严的现象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决定部署和要求往往流于形式走过场,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只停留在一般工作布置上、文件上,甚至口头上等等;我国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是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但是随着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化,安全生产行业的管理出现了明显的弱化趋势。

    一些外资、私营和象征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找不到上级主管部门,党和国家的安全政策方针根本无法送达到这些企业;一些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规范无人制定 四是执法手段单一,缺少必要的执法手段在我国安全生产立法中,法律法规赋予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主体监督管理生产中安全的权利,并规定了行使行政执法权的手段例如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但是我们发现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行政手段以强制性居多,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非强制性行政手段很少而且在实践中,行政执法主体也往往强调行政执法权的权威性、强制性而使用大量的强制性手段,忽视了行政权的服务性,弱化非强制性行政手段的运用 五是监察执法人员责任与权利不对称工作压力大监察执法人员检查的重点对象是高危行业等,不仅要承担人身风险、履职风险,还要承担政治、法律的风险,工作压力较大责任与权益不对等的现象,时刻影响着安监队伍的稳定 二、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在当前日益繁重的安全生产工作态势下,我们要按照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要求,从思想认识、体制机制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入手,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 一要加强执法监察队伍的建设。

    加强安监队伍建设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一是上级安监部门要向下一级地方政府多作宣传、多提建议,稳定安监队伍;二是安监部门要向本级人民政府积极争取,通过多方面努力,切实解决安监队伍的建设问题,使得人员、编制、装备、经费等到位;三是安监执法人员所处执法环境比较特殊,应及时配备相应的防护设备,让安监人员安心投入工作四是根据其他行政执法行业的经验,安监执法人员统一着装有利于提升安监形象,展示安监风采,体现执法威严 二要提升执法监察人员的法律素养对执法人员有计划的组织开展培训,将解决安监人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有效的提高安监队伍的整体素质安监部门要督促基层安监人员尤其是新进人员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上岗;加大力度,采取讲座、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定期组织进行集中业务学习,开展各项业务知识培训,使执法人员了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能够按要求制作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保证执法案卷的质量,并对培训情况进行考核;同时,使执法人员能够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素质,熟练掌握《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等行政处罚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执法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三要完善监察执法的体制机制安监执法部门作为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首先必须做到自身监管不缺位,在综合监管方面,主要精力应放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事故调查处理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履职情况的督查考核上,做到综合监管不越位、不错位重点加强自身主管行业的监察执法,其他行业存在的问题,依法移交给相应的主管部门处理,安监执法部门进行跟踪协调、监督,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执法力量同时,安监执法部门要加强与公安、交通、环保、住建、市场监管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之间的配合,完善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体制,整合执法资源,建立职责互补、协调有序的执法体制机制,提高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效能 四要强化责任考核,促进监管队伍健康发展将落实安监队伍建设的各项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对于执法队伍达不到编制数量或执法用车未保证专车专用的实行问责;对于未明确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未列入财政预算,安监员工作不专职,安监员结构未按规定进行调整的街道进行量化扣分制定科学的考评细则,对街镇安监部门履行职责情况,日常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开展情况,队伍管理和业务建设情况,安监员执法资格取证情况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对于在年度考评中获得优异成绩的街镇安监部门和监管执法人员予以通报表彰。

    要从年度执法经费中安排一定的奖励资金,以奖励的方式重点支持街镇安监部门的执法装备建设,确保安全生产监管队伍能适应新形势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需要 第三篇:市安监局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总结市安监局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总结 20XX年,我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监察执法总队的具体指导下,各县(区)安监局及执法大队密切配合,狠抓安全生产监察机构建设,以高危企业和市重点工程建设和事故多发企业为监察重点,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促进了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 一、切实加强机构建设 根据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体系建设的通知》(川编发[201*]46号),四县(区)成立了安全生产监察机构,落实了监察编制26人(市支队7人,巴州区5人,南江5人,通江5人,平昌4人),监察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今年6月,全市有11人进行了公选、公考考试,并已到岗26人巴州区、XX县区成立了乡(镇)安全监察执法中队,配备了部分的装备,落实了一定的工作经费,相关执法人员通过培训各县(区)对各乡(镇)都进行了委托执法(巴州区还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农业机械等进行了执法委托),构建了市、县(区)、乡(镇)三级监察执法网络,确保了全市监察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大力抓好队伍建设 年初,在通江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会议,在此次会议上,各县(区)就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作了经验交流,总结了20XX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监察工作,并明确了20XX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监察工作重点,随后下发了《20XX年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要点》,制定了《20XX年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目标考核细则》中的《监察执法分细则》今年我市支(大)队共参加了省安监局组织的煤矿监 第1页共7页察自由裁量权、高速公路建设、支(大)队长执法业务知识培训三批次;配合省执法总队,参加了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重点项目”建设专项执法监察;规范了市、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监察工作,整理归档了执法档案;开展了执法文书档案质量评比、执法情况交流、执法问题探讨,互通情况信息;监察执法人员撰写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在施工中的地位和作用》、《破解尸检在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中的障碍》等调研文章在《安全生产报》上发表,通过开展以上具体活动,使我市、县(区)安全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不断得到提高 三、切实履行监察职能 全市共有生产经营单位3396个,其中煤矿27个,非煤矿山251个;危化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458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5家、批发企业10家、零售经营网点1198户;建筑及开发企业113家,水电、隧道施工企业21家,市属重点建设项目13处,道路运输企业43家,车站101个(一级客运站1个,二级客运站3个,三级客运站5个,农村客运站92个),渡口码头206处,旅游景点27处,游乐设施61台套。

    今年以来,执法监察生产经营单位1287个,监察次数1303次,共发出隐患整改指令231份,查处事故隐患521处,实际完成整改隐患423条,停产整顿11个,关闭非法生产2个,关闭非法经营25家,实施经济处罚72.7万元在监察执法中,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认真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今年,市支队、县(区)大队在去年的基础上,对各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对直管企业、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 第2页共7页度,“三同时”论证、评价和管理制度,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较大危险源、危险因素管理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体系建设制度、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等十六项制度,要求企业逐一完善制度、建立档案,支(大)队进行检查、登记,一企一档,做到安全档案重规范、多覆盖,确保安全管理不漏管,责任查实不漏项 2、扎实开展日常安全监察 今年全市监察执法工作以“安全治理年”为活动主线,加强源头治理,以日常监察执法为抓手,以专项和重点监察执法为突破口,改过去事故调查为主”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的传统模式,检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执行为切入点,督促企业发现隐患、整改隐患为落脚点,对今年的元旦、春节、“五一”、“百日安全活动期间”、“十一黄金周”的重点时段,进行了安全生产重点时段执法监察,切实抓好了今年“三项行动”中的“执法行动”,认真落实贯彻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

    3、认真开展专项执法监察 今年全市开展大型专项执法监察6次,涉及危险化学品行业、道路运输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煤矿及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企业、巴乐铁路、广巴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水利建设施工企业等在实行专项安全监察的方式上,我们采用国家、省、市、县同步的方法,使我市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两路”建设、水利建设项目在省总队发出的行政监察内容基础上,市(县)进行了现场验收,并及时反馈给省总队,形成了上下联动,相互推动,共同促动特别是今年5月,在巴州区组织60余名执法人员,对存在已久的小东门13家“老大难”无证经营烟花爆竹门市进行了彻底取缔;对2家未进行规范化 第3页共7页建设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发放了强制措施决定书,迅速启动了重建;关闭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的各1家;对5家经营许可证过期的成品油加油站进行了限期整治;对11个尾矿库,邀请了安全专家到现场鉴定和专门设计,进行了专项治理;对28家煤矿生产企业进行了全面停产治理;对全市64家建设施工工地进行了安全专项检查,23家工地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6家工地进行停产整顿真正使监察执法工作开展有序,效果明显 4、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加强安全生产事故监察,是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吸取教训、研究对策,促进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依据。

    今年我市发生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安全事故共6件(有5件属非生产安全事故),6件较大安全事故都已调查完毕,5件结案,1件等待市人民政府批复,建议追究刑事责任3人,追究行政责任5人各县(区)及市安监局成立了案审委员会,坚持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并按规定备案,全市无错案和行政败诉案件,无行政执法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 5、通过监察促培训,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来访 要实现安全本质化,提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的技能是关键为此,通过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有效促进了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主动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自觉性全市组织的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有1450余人次参加,通过培训,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自觉培育起“要我安全变为我要安全”的责任,增强了安全管理人员的水平,提高了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意 第4页共7页识和安全技能同时,为了保证全市社会和谐、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65人次,办理群众上访案件53起,接受群众举报案件16起,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了全市安全稳定。

    四、严格规范监察执法行为 首先认真学习贯彻监察部、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狠抓监察执法队伍行风建设,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严禁执法人员以权谋私、徇私枉法,同时杜绝执法人员在案件办理执法中“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吃、拿、卡、要”行为的发生,严肃了执法纪律其次是严格监察执法工作程序员、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执法主体合法、被罚主体正确,执法程序合法,案卷归档规范打造了一支“政治坚定、廉洁勤政、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执法有力”的安全生产监察执法队伍全市没有安监执法人员因廉政、效能建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有错案发生 五、监察执法工作存在的不足 1、监察执法机构设置较晚,监察人员未完全配备到位,监察执法设施设备配备不足(特别是乡(镇)执法机构设施设备缺乏) 2、监察执法队伍中新手较多,安全监察执法还停留在眼看、耳听、鼻闻、手摸的低层次水平上,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3、部分县(区)监察和监管职能混淆,监察职责由监管人员代替 4、市监察支队如何在业务上指导、统领各县(区)监察大队,县(区)监察大队如何指导、统领各乡(镇)监察中队,使市、县 第5页共7页(区)、乡(镇)三级监察执法网络体系形成上下联动、协调一致、工作有序、成果共享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和加强。

    5、进一步处理好监察执法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正确把握监察执法与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关系,出现使“我要监察”到“要我监察”新的格局发生 六、今后的初步打算 20XX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做好我市明年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为我市经济建设加快发展保驾护航,显得尤为重要为此,明年应作好以下工作: 1、总结成绩,广泛搜集意见,召开一个会议,安排布置20XX年全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 2、以日常监察执法为基础,以专项监察执法为手段,理顺一般与特殊的关系,做好重点行业与一般行业、特殊时期与一般时期的安全监察工作使煤矿与非煤矿、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不出事,水电、隧道、路桥、房屋建设、道路运输、旅游、商贸等行业少出事;加强对节假日期间(特别是春运期间)、煤矿、非煤矿与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期间、重点工程生产任务突击期间的安全监察使安全监更具有合理性和实效性 3、创新监察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加强省、市、县、乡四级监察执法体系的纵向联动、协作的同时,还要加强与同级相关部门执法机构(建设、经商、交通、公安、质监、工商等部门)的横向密切联系,更要加强与同级安监系统职能科室横向沟通与配合。

    4、采取“走出去”的战略,加强监察执法人员的业务交流与培训适时组织赴兄弟市(州)参观学习,市内交叉交流学习,到省里 第6页共7页学习、到国家学习,学习相关安全技术理论,做到检查隐患有根有据,案件证据确凿充分,办案程序环环相扣,法条引用准确无误,法定时限严格控制,处罚幅度按责强处 第7页共7页 第四篇: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中队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中队职责 1.接受市安监局和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的业务领导,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监察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令整改 3.监督检查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情况 4.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和持证上岗情况,以及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5.对危及安全生产的设备、设施器材,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暂扣或者暂时封存 6.检查和纠正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提出立案建议 7.受理和上报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行为的检举或者控告。

    8.配合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的执法检查、复查及立案查处工作 9.负责管辖范围内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督促落实 10.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督促落实对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 11.承办市安监局、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职能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安全生产规划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负责督促检查落实对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办事处其他部门的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当地安全生产“一盘棋”统筹安排 2.拟定本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目标考核办法,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督促办事处有关部门、村居(社区)及企业逐项落实,并对责任单位进行检查和考核 3.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对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要环节、重要时期要落实“一盯一”督促检查责任,严防死守 4.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台账、资料、记录和数据统计,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为本级政府领导提供综合信息和决策依据按相关规定及时收集和上报各类安全生产信息和统计资料。

    5.依据县级有关执法部门委托的权限,对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实施综合执法,并定期报告执法情况;对上级有关部门向行政区域内单位发出的安全生产整改指令进行督促督办;在检查中发现安全违章、违法行为,应及时抄告或移交有处罚权的部门进行处罚,受理处罚的部门应将处罚情况书面反馈移交部门 6.协助上级安监部门进行事故调查,组织或协助事故单位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7.牵头组织制订本级政府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和本行政区域内高危高风险行业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督促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和组织演练,实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宣传,开展行政区域内从业人员和群众的安全教育,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培训、持证上岗上情况进行检查 9.指导管理村居(社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10.完成办事处党委、政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市安监部门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 执法监察中队中队长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组织落实监察中队行政和业务管理工作 2.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3.依法对辖区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4.负责监察中队的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培训 5.承担市局、监察大队授权与交办的其他事宜 执法监察中队副中队长岗位职责 1.协助负责、组织落实监察中队行政和业务管理工作 2.负责监察中队行政事务后勤工作,负责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做好中队长的参谋与助手 3.认真贯彻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4.协助中队长工作,负责承上启下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5.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日常工作和专项整治工作 6.抓好安全生产执法文书装订立卷等工作 7.组织落实中队内的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 8.献计献策努力为职工谋利益 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执法监察中队监察人员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依工作职责对全市相关生产经营活动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制止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3.及时向队长报告所辖业务范围内各类安全生产违规行为 4.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监察工作的经验,及时反映安全生产监察行动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5.负责反馈监察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供监察执行有关信息和建议及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传递。

    6.负责队内报表、综合性文字材料的收集、汇总上报 7.负责队内日常性事务工作 8.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执法监察中队档案员岗位职责 1.负责做好文件收发、登记、案件立卷收档工作,监督指导和协助各科室人员做好基础资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工作,努力使档案管理工作走向标准化和规范化 2.负责制定中队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3.负责做好各类文件或案件的收集、编制和保管工作 4.忠于职守、自觉执行档案管理制度、刻苦钻研业务、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不得造成档案的损毁、丢失、泄密,不得擅自提供、复制档案,确保各类档案的机密和安全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中队工作人员“十不准” 1.不准传播政治谣言、小道消息和散布与党中央在政治上不一致或损害党和政府威信的言论 2.不准搞小团体,挑拨同事关系,破坏大队团结,影响全局整体形象 3.不准说粗话、脏话,言行举止要文明 4.不准工作期间打牌、下棋、打麻将和玩电脑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活动 5.不准参加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索要和低价购买其产品。

    6.不准要求接受检查单位购买其指定品牌或者指定生产、销售单位的安全设备、器材或其他产品 7.不准泄露接受检查单位的案情秘密、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8.不准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在生产经营单位吃、拿、卡、要、报 9.不准以公务名义私自执法、徇私舞弊、公事私办 10.不准利用职权之便干扰市场,对举报案件人员打击报复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中队执法人员基本素质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高尚的道德品质 2.具有较全的法律知识和较高的法理水平 3.具有较全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技能 4.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 5.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 6.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水平 7.具有较强的体质和环境适应能力 8.具有行政执法资格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中队“禁酒令” 1.严禁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午饮酒; 2.严禁值班和执行公务时饮酒; 3.严禁酒后驾驶车辆和酒后执行公务; 4.严禁正常接待工作中不文明饮酒; 5.严禁与社会上有劣迹的人饮酒; 6.严禁在被执法单位和案件处理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饮酒。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中队仪表风纪管理规范 1.安全生产监察员着装要统一规范,必须按规定穿着统一制发的成套服装,正确佩戴肩徽、胸徽、胸号等标志 2.服装要整洁适体,标志要完整清新着装时要扣好衣口,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 3.着春秋装,必须着统一配发的衬衣,着长、短袖夏装时一律外扎腰冬、夏、春秋制服和便服不得混穿 4.执法检查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着装整齐,佩戴标志,保持仪表端庄、服装整洁 5.不准纹身,男队员不准留长发、蓄胡须,女队员不准浓装艳抹、穿高跟鞋着装时不准佩戴耳环、项链、手镯等装饰品 6.不得将统一配发的制服擅自改裁和外借、转让他人使用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中队首问负责制 对来安全生产监察中队的人员或问事的电话,第一个接待人即为首问人,首问人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情,要马上给予办理或答复,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要负责介绍到相应科室或具体承办人;对不属于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负责介绍到其他相关部门、单位,确保给当事人一个明确交待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中队限时办案制度 一、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期限 1.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2.从立案进行事故调查之日起五日内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鉴定、检验、检测等特殊情况例外) 3.第六至九个工作日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4.第十个工作日,事故报告先后由大队负责人、法制科、分管局长负责审查 5.事故调查组会议讨论通过后,立即制定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需要听证的,三日内向法制科提出申请,法制科应立即通知大队并组织实施 6.如果当时人不要求听证,自告知书领取之日起,3日后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7.政处罚决定书下达之日起,15日内上缴罚款,逾期按罚款总额3%收缴滞纳金 8.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90日内,特殊情况180日内拒不执行或部分不执行的,办案人员将案卷移交法制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简易程序及一般程序处理期限 1.简易程序当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经中队负责人口头批准后实施,并于实施之日起5日内报XX县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一般程序自立案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完毕,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完成的,经局负责人同意,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90日,特殊情况经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至180日。

    3.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之日起,15日内上缴罚款,逾期按罚款总额3%收缴滞纳金 4.当事人对下达的行政处罚拒不执行或执行不彻底的,办案人员将案卷移交法制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 1.错案追究制度是指中队集体对作出错案的责任人员及相关人员追究责任的制度 2.错案追究遵循以下原则:(1)实事求是,有错必究;(2)重证据,重调查研究; (3)错案追究与加强行政执法相结合;(4)惩处与教育相结合; 3.错案的认定: (1)经过行政诉讼,被人民法院判决认定其为错案的;(2)经过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作出决定认为是错案的; (3)上级行政管理部门通过调阅执法案卷、受理当事人申诉等途径,审查认定为错案的 4.错案责任的承担: (1)由于案件承办人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造成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财产损失的,或使违法者逃避行政处罚的,错案责任由承办人负责,直接领导负连带责任 (2)由于案件承办人的直接领导索贿受贿、徇私舞弊、利用职权命令、指使案件承办人枉法裁决,造成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财产损失的,或使违法者逃避行政处罚的,错案责任由直接领导负责,大队分管领导负连带责任。

    (3)案件承办人办案正确,而直接、分管领导予以否决的案件,由主管、分管领导承担错案责任 (4)经集体合议研究,中队长决定的案件,由单位或中队长承担错案责任 5.错案的究责方式: (1)情节较轻、造成较轻危害后果的,可建议局机关对错案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 (2)情节较重、造成较重危害后果的,建议局机关直接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暂停执法、取消行政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给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义务人赔偿相关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执法人员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费用 执法回避制度 1.行政执法人员在办案中发现当事人与自己或者自己的亲属有利害关系时,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2.当事人认为行政执法人员或者其亲属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有权提出执法回避申请经查证属实的,由大队负责人办公会决定通知执法人员回避 3.被通知回避的人员不得干预其他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 4.执法回避应当排除各种法外因素的干预和影响,保证执法的顺利进行 受理举报制度 1.安全生产监察中队负责举报的指导、检查的监督工作。

    2.对于举报反映的问题,必须积极受理,认真组织调查,实事求是、秉公处理,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努力维护执法队伍的形象 3.受理举报案件应认真登记、编号 4.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举报,不予受理,但做好解释工作,告知其举报的其他单位或部门 5.举报内容需保密的,应为举报人保密举报内容涉及相关执法人员的,相关执法人员应回避 6.对举报的案件处理困难或超出权限的,及时移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者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处理 回访制度 1.为保证安全监察员在检查办案中勤政廉洁,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促使安全监察员依法行使监督检查和处理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的职权,特制定本制度 2.案件回访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及广泛调查的方法进行 3.对被检查单位进行主要查看下列情况: (1)超越范围、超越时限、超越幅度、超越权限、擅自检查和处罚的;(2)不按法定程序办案的; (3)隐匿案情,对违法所得主观夸大或任意缩小的; (4)在案件未经审理或领导同意之前,擅自主张收缴罚没款或退还当事人的; (5)擅自变更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处罚决定的; (6)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当事人处罚不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没收据或不执行罚缴分离规定的; (7)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受处罚的当事人要求听政而未举行听政的;(8)对被检查单位不依法交代申诉权的; (9)在检查办案中向被检查单位或个人索要和收受礼金或有价证券,接受被检查单位的吃请、旅游邀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 (10).其他违反安全生产监察员规范行为的; 4.进行回访的案件数量不得低于全年所办案件的20%。

    5.每半年组织一次案件回访座谈会,抽取20%以上被检查单位,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进行评议,对反馈的意见认真落实 6.对重大违法案件的当事人,向其发放《案件回访调查表》,广泛征求意见,掌握情况 7.对有第三条所列情况之一的,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1)责令检查;(2)通报批评;(3)暂停执法;(4)取消行政执法资格;(5)建议给予行政处分;(6)调离岗位;(7)开除公职; (8)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请示汇报制度 1.全体队员都要自觉遵守中队组制订的请示汇报制度 2.要坚持逐级请示的原则,队员在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遇到难题,首先向中队负责人请示,如中队负责人不能决定,由中队负责人向局领导或者大队负责人请示,涉及业务工作问题,应请示分管局长,分管局长不能决定的,分管局长本人直接或指定大队负责人请示局长 3.凡发现队员在思想品质、组织纪律、工作作风等方面有违法乱纪行为的,每个队员均有权向大队负责人或局领导汇报 4.队员请示的问题已得到被请示领导的答复,一般不得再向同一级上级请示,如需请示,必须将已请示的领导答复意见如实说明。

    5.凡超出正常安排和有新的设想打算,均应请示中队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不得自作主张 工作总结制度 1.凡属执法监察中队的各项工作任务,都要进行总结,便于总结经验,找出不足,提出努力方向和改进意见,以利工作的良性循环 2.总结内容包括案件来源、立案标准、处罚主体、认定证据、适用程序、适用法律、文书手续、案卷装订、廉政情况等 3.实行每周、每月、每季度、每年总结、计划交流制度 4.重大工作项目要进行转向总结,评比,表彰先进,鞭策后进 5.每次总结都要写出书面材料,并存入档案 工作考勤制度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期间有私事不经请假不得外出 2.工作期间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闲聊及其他娱乐活动 3.队员除工作需要于假日出勤外,应坚持周 六、周日休假制度 4.队员因工作需要误假,个人需要补假时,领导可根据工作情况妥善安排 5.节假日期间中队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6.建立请、销假登记簿,并认真登记,中队队每半年检查一次,定期公布 保密工作制度 1.为切实做好保密工作,中队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对中队的保密工作进行领导的监督检查。

    2.保密人员的其他队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严格遵守《保密法》,对需要保密的文件、资料,按密级严格登记、保管及传阅手续 3.传阅文件要竖传,并认真履行签阅手续,严禁横传,不得随意扩大传阅范围 4.借阅文件档案、资料,要执行借阅制度,办好借阅手续;外来本队借阅文件、档案、资料时,未经大队负责人批准,不得借阅,以免失密 5.重要文件、卷宗及其它保密资料不用时,不得放在桌面或无锁的抽屉内 6.不得在当事人或其亲属面前透露与案件有关的证据、证人及其它情况,对未处理完结的案件或涉及有关保密的数字,不得向社会和新闻媒体报道 7.对具有密级的文件资料需要销毁时,要由保密工作人员向有关部门或领导请示批准后,办理销毁手续,由保密领导小组责成人员监督销毁因销毁不当,发生泄密事件,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执法监督员制度 1.为了增强监察执法中队各项工作的透明度,广泛争取社会各界对执法活动的监督,促进执法水平的提高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发展,特制定如下制度 2.执法监察员应当从中队辖区内的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及有关生产经营单位中品质端正、德高望众的人士中聘请。

    3.执法监督员自接受聘书之日起行使监督权利,履行监督义务1)执法监察员的权利: 1)当面制止或者以口头、电话、书面等形式向中队负责人、局领导或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检举队员在办案过程中吃请、收礼、受贿等不廉洁行为及违反执法纪律的行为; 2)制止或检举队员耍特权、欺压群众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3)向中队领导检举队员以权谋私,违法办案或徇私舞弊行为;4)、对中队工作提出批评、意见或建议2)执法监督员的义务: 1)尊重中队独立行使执法权,不直接干预或阻止执法活动的正常进行;2)保守秘密,不向案件当事人及与案件无关人员泄露案情;3)实事求是、联系群众,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 4.中队要经常不断地保持与执法监督员的联系,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执法监督员座谈会,听取他们对执法活动及其它各方面工作的反映和建议 5.本规定具体工作由监察中队负责 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室要保持清洁,档案柜摆放整齐,严禁堆放易燃品和其它杂物,要做好防火、防尘、房虫蛀、防鼠咬、防霉变工作,经常保持室内干燥 2.档案存放要以全宗为单位,分类存放排列,编制档案存放索引,以利查找,方便利用。

    3.对保管年久的重要档案,如因纸张变质,字迹退化,应及时进行加固、修补或复制 4.对所保管的档案资料,每季度必须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5.档案管理人员和办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认真办理案卷交接手续,交接不清不准离职 物资、设备器材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和保养物资、设备器材的良好性能,使其在事故调查和行政执法中发挥现场取证作用,特制定如下规定 1.中队应对物资、设备器材登记建档并指定专职人员定期维护保养 2.中队给队员配备的办公用品,个人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如因质量问题损坏的应向大队领导提出申请,由大队统一购置 3.现场检查及调查取证需使用重要设备器材的,应做好记录,如发现设备器材性能不良时,应及时向中队负责人报告 4.中队的物资、设备器材不得外借或私用特殊情况需要外借、私用的,必须经中队负责人同意 5.借用人员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归还接收人员要严格检查设备器材的各项性能,确保物资、设备器材的正常、完好无损 6.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和使用因使用不当而损坏物资、设备器材,由使用人按原价赔偿。

    安全生产立案程序 1.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应立案进行查处对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必须先立案调查 2.立案时,经办人应填写《立案审批表》并附有关资料报局机关分管副局长批准,立案之日为案件办理起始时间立案后按有关法律程序进行查证及审理 3.已批准立案的案件,不得随意终止、撤销,确需终止或撤销的,需报告上级批准 安全生产案件取证程序 1.调查人员应当全面、客观、公正的进行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对收集的证据,须经查证属实并经质证,方可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违法事实和定案的证据 2.调查中,安全生产监察员可依法对当事人及证明人进行询问询问前应当告知其如实陈述事实、提供证据询问过程中填制《调查询问笔录》,调查询问结束后经被询问人核对或者补正无误后签名或者盖章负责调查询问的安全生产监察员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3.安全生产监察员有权要求当事人及其证明人提供证明材料或者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其他材料,并由提供人在有关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应在材料上注明 4.安全生产监察员应当收集、调取与案件有关的原始凭证作为证据。

    调取原始证据有困难的,可以复制,复制件应当标明“经核对与原件无误”,并由出具证据人签名或者盖章 5.对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或场所进行勘验检查一般应由两名勘验人,一名记录人,邀请一名第三方作为勘验人,并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或由其委托代表参加勘验结束后,应当制作《勘验检查笔录》,经勘验人、记录人、被邀请勘验人、当事人或委托代表签名或者盖章后作为证据 当事人或委托代表拒绝到场参加勘验的,可请在场的其他人员作证,并应当在《勘验检查笔录》中注明 6.需对有关物品进行抽样调查取证的,应当通知被调查取证的单位负责人到场,并开具《抽样取证凭证》,由安全生产监察员和被抽样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后,交被抽样检查单位被抽样检查单位负责人拒绝到场的,可由在场的其他人员见证并签名或盖章 7.需对有关物品进行鉴定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单位进行鉴定鉴定完成后,鉴定单位应当出具合法、有效的《鉴定意见书》,经鉴定人签名、鉴定单位盖章后交委托鉴定单位 8.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填制《证据登记保存清单》,并在7日内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1)违法事实成立应当予以没收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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