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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监理合同

文档格式:DOCX| 31 页|大小 36.41KB|积分 20|2022-09-24 发布|文档ID:155752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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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本协议书 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以下简称“监理单位”)为另一方共同订立鉴于业主已委托监理单位为 工程提供监理服务并已接受了监理单位就此提出的项目建议书,为明确双方在 合同期间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兹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一、 本协议书中的词句和用语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通用 条件所规定的定义相同二、 下列文件是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协议书的有效内容予 以遵守和执行1.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函或委托书2.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3.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专用条件4.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077— 95)5.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6. 双方签订的补充或修正文件7. 其它文件8. 附件:附件A 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附件B—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附件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三' 业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 向监理单位支付根据监理合同规定应支付的费用和提供监理工作条件四、 监理单位基于业主的上述保证,在此向业主承诺按照本监理 合 同规定履行监理服务五、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年 月一日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在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结清监理服务费用后自然失效。

    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副本业主: (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各执 份监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1定义下列词句或用语,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一般应具有如下含 义1.1.1项目业主建造工程和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的对象,具体情 况在专用条件中指明1.1.2工程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一项若干项永久工程(包括向业主提供 的物资和设备),其概况在专用条件中说明1.1.3服务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所承担的工作,包括正常的服 务、附 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亦称监理服务1.1.4业主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的单位或其合法继承人或其合法 受让人1.1.5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提供监理服务并具有监理资质的法人或其合 法继承人或其合法受让人,根据上下文的内容,亦指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 派驻到项目所在履行监理服务的机构1.1.6 一方业主或监理单位双方业主和监理单位第三方一般是指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单位或个人 但根据上下文的内容,也可以是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它当事人。

    1.1.7监理合同一般应包括: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函或委托函:公路 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的协议书、通用条件、专用条件、附件A (监理服务 的形式、范围内容)、附件B (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附件C (监 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077— 95);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 正文件以及双方签认的其它文件或附件1.1.8项目建议书被业主认可并接受的监理单位的施工监理投标文件或 监理规划1.1.9日即历法日1.1.10月根据公历从某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日开始至下一个月份相应 日期的前一日截止的时间段1.2解释1.2.1监理合同中的标题只是为了查阅方便,不应作为监理合同本身的 内容予以理解,也不应用于对监理合同进行解释1.1.2为了文字简练,监理合同中有些词句成用语可能会有多种含义, 阅读时应视上下文的实际需要而定义1.1.3如果监理合同中所包括的文件之间出现矛盾,应按时间顺序以最 后编写或双方最后确认的文件为准2监理单位的义务2.1监理服务形式、范围与内容监理单位必须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形 式、范围与内容履行与项目有关的监理服务, 其具体内容在监理合同附件A中规。

    2.2正常的和附加的服务2.2.1正常的服务是指监理合同附件A中规定的监理服务2.2.2附加的服务是指双方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根据监理合同的规定, 在监理合同附件A规定的正常服务之外增加的监理服务2.3职责2.3.1监理单位应本着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 则,按照监理合同的要求,根据适合的专业技术规定和国际惯例公认的行业 工作准则,谨慎而勤奋地履行监理服务监理单位在履行监理服务过程中行 使的权力或所需的授权, 应在监理合同附件A中详细规定并加以说明2.3.2如果监理单位在履行监理服务过程中行使的权力或所需的授权, 来自于业主和第三方签订的工程合同文件, 该合同文件必须成为本监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两者之间如出现矛盾,则应编制补充说明文件一 并列入监理合同此时监理单位应:2.321根据监理合同文件和工程合同文件履行监理服务;2.322根据职责范围,在业主和第三方之间独立公正地行使上 述合同文 件赋予的权力;2.323根据上述合同文件的授权,可对相应的工程和合同事宜进行变 更,但未经业主的书面批准,不得变更工程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工程标准和第 三方的责任与义务2.4监理人员2.4.1监理单位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监理人员,必须能够 适应监理合同规定的监理服务工作, 其主要监理人员的资质应在项目建议书中详细描述并得到业主的认可。

    2.4.2为了履行监理服务,监理单位应在项目建议书中指定一名授权代 表与业主的授权代表建立工作联系2.4.3监理单位因工作安排或其它原因,需要更换派驻到项目所在地 履行监理服务的主要监理人员时,应事先得到业主的同意2.4.4业主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能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 监理服务的派驻人员2.4.5即使是业主要求或同意更换的监理人员,其代替人员的资质仍应 得到业主的认可2.4.6监理单位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监 理人员,必须常驻现场2.5业主财产所有由业主提供给监理单位使用的设施、 设备和物品,均属于业主财产,监理单位在使用时应予以爱护当监理服务完成或中止时,监理单 位应将上述设施、设备尚未使用的物品的清单提交业主 如果在专用条件中规定由监理单位负责移交上述设施、 设备和物品,此项工作可作为单位附加的服务,或并入监理单位的服务费用报价中2.6保密在监理合同有效期间或监理合同专用条件规定的期限内,未经业 主的 书面同意,监理单位不得泄露业主与本项目、本工程、本监理合同有关的保 密资料3业主的义务3.1监理工作条件: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向监理单位提供履 行服务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其具体内容在监理合同附件B中明确。

    3.2资料: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B的规定向监理单位免费提供与 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有关的资料3.3决定:业主应在监理合同附件B规定的时间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 交并要求答复的重大问题做出书面决定3.4代表:业主应指定一名授权代表与监理单位的授权代表建立联系, 更换该代表或变更其授权时,必须提前 7日通知监理单位3.5授权通知:业主必须将履行监理服务的监理单位及业主授予监理 单位的权力,及时用书面形式通知第三方3.6设施和物品: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B的规定,向监理单位免费 提供与监理单位后行监理服务有关的设施、设备、物品及其相应服务如果 要求监理单位自备全部或上述设施、设备和重要物品,必须在监理合同附 件B中规定,此项工作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或并放监理单位的监理 服务费用报价中3.7辅助工作人员: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B的要求,向监理单位免费派遣与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有关的辅助工作人员 上述人员应服从监理单位的工作安排和管理,并对自身的行为负责如果要求 监理单位自聘全部或部分上述人员,此项工作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 或并入监理单位的监理服务费用报价中4责任和保障4.1监理单位的赔偿责任监理单位违反监理合同的规定并造成业主经济损失的,应向业主赔偿, 赔偿办法在专用条件中规定,监理单位对第三主责任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 不承担责任。

    如果监理单位与业主或第三对有关经济损失共负责任时,应按 责任比例计算赔偿监理单位的上述责任赔偿,均应按照本合同条件第4.4条的规定办理4.2业主的赔偿责任业主违反监理合同的规定并造成监理单位经济损失的,应向监理单位赔 偿,赔偿办法在专用条件中规定4.3赔偿责任的期限业主或监理单位任何一方向另一方要求的赔偿, 都应在赔偿事件发生后的28日之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索赔如果该事件具有持续性,则应在 事件首次发生后7日之内提出索赔意向,并每隔7日提供一次该事件仍在持 续发展的证明材料,直至该事件结束后 28日之内提出正式的索赔文件否则,无论是业主还是监理单位均有权对上述索赔不予受 理4.4赔偿的限额鉴于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了任何一方向另一方依据本合同条件第4.1 条和第4.2篥支付赔偿的最高限额,双方在此一致同意放弃 超过该限额的剩 余赔偿要求但本合同条件其它条款规定的补偿和由于任何一方故意违约而 引起的索赔,不受该限额的限制4.5保障4.5.1在监理单位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业主应保障监理单 位免受履行本监理合同而引起的外界索赔或干扰4.5.2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由监理单位按照业主认可的形式向业 主递交履约保证金。

    如果监理单位无正当理由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监理合同 时,业主有权根据具体情况没收全部或部分履约担保金4.6保险4.6.1监理单位应在监理服务期内,自费办理派驻到项目所在地人员人 身和自备财产的有关保险,保险时间应随服务时间的延长而顺延,并在出险 后自行办理索赔如果监理单位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自 负其责462业主可在专用条件中规定,要求监理单位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按业 主可接受的条件对监理单位的责任、 第三方的责任以及业主为监理服务提供的财产等进行保险,引项工作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5监理合同的生效、终止 变更'脊柱与中止5.1监理合同的生效监理合同生效的时间,以双方签署的协议书上注明的时间为准5.2监理服务的时间和期限 监理单位必须按照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时间和有关期限履行和完成监理服务 如果非监理单位的原因,致使监理服务时间需要延长,双方应通过协商,另 行签订补充协议5.3监理合同的终止 监理合同终止和失效的时间,按双方签署的协议书上注明的方式确定监理 合同失效后,双方均不再受本监理合同的约束5.4监理合同的变更5.4.1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对本监理合同进行变 更。

    5.4.2业主可书面要求,改变本合同条款第2.1条和监理合同附件A拟 定的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但必须在双方一致的基础上,按照本监 理合同的规定进行变更上述变更导致增加或减少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其 有关的监理费用和服务时间亦应做相应的调整5.4.3因业主或第三方的责任阻碍或延误了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 务,监 理单位应及时将该情况与其可能产生的影响书面通知业主, 如有必要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合同进行相应的变更上述情况导致增加 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监理单位完成相应服务的 时间亦予以延长544在签订本监理合同后,因物价变动等因素而引起监理服务费用的变 化,其调整办法在专用条件中规定5.4.5在签订本监理合同后,因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变动而引 起监理服务费用的增加或服务时间的延长, 业主应据实向监理单位给予补偿5.5监理合同的暂停与中止5.5.1出现根据本监理合同的规定不应由监理单位负责的情况,且该情况已使监理单位不能继续履行全部或部分监理服务时, 监理单位应立即书面通知业主并且:5.5.1.1不得不暂停或减缓某些监理服务时,则上述服务的完成期限应 予以延长,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

    5.5.1.2全部监理服务已无法继续履行时,监理单位在书面通知业主28 日之后,有权单方面中止监理合同,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 理单位附加的服务,业主应及时向监理单位返还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约担保 金5.5.1.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监理合同不能履行或只能部分履行 时,双方 应对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损害或延误各负其责5.6.2业主要求监理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监理服务或中止本监理合同时,必 须在56日之前发出书面通知监理单位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安排停止全部或 该部分监理服务并将相关费用开支减至最小 因此而增加的监理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业主应及时向监理单位返还全 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约担保金5.5.3监理单位无正当理由,未根据监理合同给予合理的答复, 业主可在进一步发出书面通知14日后,单方面中止本监理合同,并 视情况 没收监理单位的全部或部分履约担保金5.5.4业主拖延支付监理服务费用,并已超过专用条件规定期限的28 日,或根据本合同条件和5.5.1.1条或第5.5.2条的规定,暂停监理服务已 超过6个月,监理单位可书面要求业主予以解释 若业主在28日内未能根据本监理服务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 理单位附加的服务,业主应及时向监理单位返还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约担保 金。

    535监理合同的中止,不得损害或影响双方根据本监理合同应有的义 务、责任、权力和利益5.6转让和分包5.6.1没有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监理合同规定的义 务、责任和权力予以转让562没有业主的同意,监理单位不得将监理服务的任何部分予分包监 理单位因监理服务的需要,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和辅助工作人员不属于分包6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6.1监理服务费用监理服务费用的计算方法和内容应在监理合同附件 C中规定6.1.1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C规定,向监理单位支付正常服 务的费 用6.1.2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C规定的费率和价格或基于此费 率和价 格,向监理单位支付附加服务的费用如果该费率和价格明显不适用,双 方可根据本合同条件第5.4.1和第5.4.2条的规定,签订补充协议并商定新 的费率和价格6.2支付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应在监理合同附件 C中规定6.2.1业主在专用条件规定的期限内,未向监理单位支付到期应付的款 项,则应按照专用条件规定的利率计算利息, 给监理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时间自未付款项的应付之日起算该补偿不影响本合同条件第5.5.5条规定的监理单位的权力6.2.2业主对监理单位要求支付的款项中的任何部分有异议,应在7日 内发出书面通知说明理由,但不得借此延误对监理单位其它应得款项的支 付。

    本合同条件第621条的规定适用于最终支付给监理单位的一切曾经有过 争议的款项6.3货币业主支付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的费用,其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等 事宜,在专用条件中规定7其它7.1合同双方的关系合同双方互为权利和义务主体,双方应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 履行本监理合同业主和监理单位均应按时监理合同公正地行使权力和全面 履行自己的职责7.2语言和法律本监理合同使用的语言或主导语言及合同遵循的法律, 在专用条件中规定7.3奖励业主就工程质量优良、工期提前、投资节约或监理单位提出的具有经济 效益的合理化建议等方面对监理单位予以奖励,则应在专用条件中写明奖励 的办法7.4利益矛盾未经业主书面同意,监理单位不得获取本监理合同规定以外的与本项目 有关的任何利益,不得参与本监理合同规定的业主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7.5版权7.5.1对监理单位拥有版权并已用于本监理服务中的所有文件,业主有 权在合同项目中使用或复制,但未经监理单位的同意,业主不得将上述文 件直接或间接用于其它项目工程或服务之中7.5.2如果在专用条件中没有另外规定,则监理单位有权出版与本项目 或本工程监理服务有关的资料但未经业主同意,上述出版物中不得涉及 业主的专利、专用技术以及经济情报 7.6通知本监理合同涉及的通知为方面形式,并在送达协议中注明的地址时生效,无论发送方采 用何种方式递送通知,收受方都应用书面回执确认。

    8争端的解决双方在履行本监理合同过程中发生争端时,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 决问题,或通过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若经过协商或调解仍不能达成一 致时,任何一方均可根据专用条件的规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A参阅通用条件1.1.1项目例:项目名称、立项证明、项目情况1.1.1工程例:工程地点、工程造价、工程概况2.5业主财产例:当监理服务完成或中止时,业主提供给监理单位使用的设施、设 备、尚未使用的物品的交接办法,由监理单位负责上述移交工作时,相应费 用的计算方法2.6保密例:业主要求监理单位关于本项目或本工程予以保密的资料内容和保密 期限4.1监理单位的赔偿责任例:监理单位违反监理合同的规定并因此造成业主的经济损失,应根据 其承担责任的比例向业主赔偿赔偿金二受损工程的相应监理费x监理单 位应承担责任的比例4.2业主的赔偿责任例:业主违反监理合同的规定,并因此造成监理单位的经济损失,应据 实向监理单位赔偿赔偿金二监理单位的直接经济损失4.4赔偿的限额例:监理单位的累计赔偿限额:监理单位的累计赔偿限额为监理合同金额的一% (建议比例5%-10%, 当达到此限额时,业主有权单方面中止监理合同,并没收监理单位的履约担 保金。

    业主的累计赔偿限额:业主据实赔偿监理单位的直接经济损失4.5.2履约担保业主应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多种监理单位的履约担保方式例:担保书格式保证金形式、担保时间、担保金额(占监理合同金额的 比例,建议比例5%-10%4.6.2业主要求的保险例:保险的种类、保险的期限、业主的条件5.2监理服务的时间和期限例:进场期限、完成监理服务时间、缺陷责任期、退场期限等5.4.4物价变动的补偿办法例:业主对监理合同有效期内因物价变动而导致监理服务费用的增减, 予以或不予弥补(扣除)及其计算方法6.2.1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期限例:自监理合同附件C中二、4规定的业主支付日起算:当地资币一日夕I、币 对过期应付款项的补偿利率:每日 %6.3货币例:业主支付监理服务费用的货币种类'比例'汇率等7.2语言和法律例:监理合同所遵循的法律7.3奖励例:业主在提前工期、优质工程、节约投资和监理单位的合理化建议等 方面对监理单位的奖励方法: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优质工程奖励办法提前工期奖励办法节约投资奖励办法7.5.2版权例:未经业主同意,监理单位不得出版的资料内容8争端的解决最终解决争端的方式,可选择仲裁或向法院起诉例:双方在此一致同意遵守本仲裁规则,并放弃任何形式的上诉 权力。

    仲裁规则B、修正、补充或删除通用条件的条款双方可根据各自不同的项目特点和环境,针对通用条件中不适用的条 款,在此对其予以修正、补充或删除,并在执行过程中以专用条件为准附件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一、 监理服务的形式1服务要求例:对监理单位的资质、监理服务的主要方式及监理工作的隶属关系等 方面的要求2组织机构认对监理服务机构的设置、工作计划的安排、主要人员的资质等方面的 要求二、 监理服务的范围1服务范围例:监理服务所包括的工程范围和工作范围2服务目标例:监理服务的性质、目的及主要工作目标三、 监理服务的内容例:本条所列的监理服务各阶段内的具体监理工作,应主要参照《公 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077- 95)的内容予以归纳,并根据本工程的具 体情况予以补充1编制监理规划或计划;2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3参与支柱和设计交底工作,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复测成果和施工图设 计;4督促和检查承包建立质量保证体系;5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和常规工地会议;6已发布开(复)工令批准单项工程开工报告;7审核承包人授权的常驻现场代表的资质,以及其它派驻到现场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资质;8验收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审核其人员资质;9建立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体系,按照规定的频率独立开展监理的试 验、检测工作;10审批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原始材料、成套设备的品质以及工艺试验和标准试验;11审查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12审批承包人实施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方法或工艺;13审查分包合同和分包人的资质,控制重要外购成品件或装成品件的 质量;14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检查和督促承包人实施进度计 划,核批承包的的修正计划;15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施工,通过旁 站、巡视、检测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16签发中间交工证书;17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督促承包 人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18发布停工令;19对已完工程进行准确的计量;20签发中期支付凭证;21发布变更令;22受理合同事宜,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和处理;23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过程中作证;24编制监理工作月报、季报和年报;25对承包的人交工申请进行评估,组织对拟交工工程的检查和验收;26签发交工证书;27督促、检查承包人按工程管理部门和业主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28编制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29监督承包人认真执行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剩余工程,对已交工工程中出现的缺陷、病害调查其原因并确定相应责任;30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31签发最终支付证书;32配合业主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33其它。

    四业主对监理单位的授权例:业主在此明确: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随行监理服务时的职责范围 和权限,以及根据本项目或本工程的特点授予监理单位的其它权力五、监理服务的依据例1:监理合同:2业主与第三方签订的正式合同、协议及附件;3合同图纸及说明;4合同工程量清单及说明;5合同指定使用的标准图纸、技术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试验 规程等;6国家、交通部、项目所在省、市颁布的监理法规等;7其它六、其它双方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对本附件的内容予以变更业主(盖章): 监理单位(盖章)授权代表(签 授权代表(签字)字) 年月曰附件B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一'文件和资料例:业主在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监理单位免费提 供下述文件、资料:1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协议与条件一份;2业主与承包人共同确认的已标价的工程数量清单及其说明 份;3合同图纸和相关的标准图纸及说明 份;4合同指定使用的技术规范、检验评定标准、操作远规丰 份;5其它二、 决策与决定例:业主同意啊根据监理单位针对有关项目或本工程的工期、 质量、投资、合约和安全等重大问题的请示,及时予以决策或决定双方在此约定:业主对上述问题经予书面答复的期限。

    三、 协助例:业主在项目所在地对监理单位提供如下协助:1建立监理工作人员及个人财产的出入通道;2建立监理服务费用财务通道;3建立监理服务所需的公关和信息通道;4避免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履行监理服务而导致的第三方的收费(不含税金);5解决非监理单位原因而民生意外事件时,监理工作人员的遣返和相关 事宜;6其它四、 设施与物品例:业主向监理单位免费提供下列设施、设备及物品,并承担相应的使 用费和维修费双方在此约定:业主向监理单位提供下列设施、设备及物品的品种、 数量、使用时间和期限1办公设施(办公用房,配套水电及附属物品);2生活设施(生活用房、配套水电及附属物品);3办公设备;4生活设备;5通讯设备6交通设备7试验、检测设备;8办公物品;9其它双方在此约定:下列设施、设备和物品由监理单位自备,业主给予适当 的经济补偿监理单位自备的设施、设备、物品清单及经济补偿办法五、 辅助工作人员例:双方约定:业主向监理单位免费派遣工作人员 名,服 务人员 名,辅助监理单位的监理服务工作双方约定:下列辅助工作人员由监理单位自行聘用,业主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监理单位聘用辅助工作人员清单及经济补偿办法六、 其它双方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对本附件的内容予以变更。

    监理单位(盖章)业主(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年 月曰 年 月曰附件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1.- '监理服务费用1正常服务的费用例:监理单位正常服务费用的计算方法' 费率和价格或双方约定的其 它方法监理单位正常服务费用一般应包括如下内容:(1) 派驻监理人员费用――基本工资――加班费(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和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延时工作,按《劳动法》的规定办理)——各种补助 各种津贴 个人所得税――其它(2) 现场费用――辅助、服务、勤杂等人员的聘用费 办公用品费——文具纸张费――资料费—劳动保护费――防暑降温费或冬季取暖费——伙食费 差旅费 煤'气'水'电费 交通' 通讯费――其它(3) 不可预见费建议比例10%15%(4) 公司取费――法定提留基金(工会、教育、职工福利、住房、养老等)――上级管理费 法定利润---法定税收(营业税、所得税等)2附加服务的费用例:监理附加服务费用的基本测算方法,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可采用 如下办法:(1) 附加工程工作量x基本费率;(2) 附加服务工作日数X监理服务日平均费用;(3) 附加服务工作比例X监理服务费用总额二、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例:1动员预付费为使监理服务能够及时开展,业主在签订监理合同和监理单位提供履约 担保之后一日之内向监理单位支付 元的动员预付费。

    2履约担保金:业主根据监理合同通用条件第5.5.3条的规定,没收监 理单位的全部或部分履约担保金,不得影响监理根据监理合同应当得到的 其它支付3赔偿金:根据监理合同通用条件第4.1条确定的监理单位对 业主的赔 偿业主从对监理单位的日常支付中扣回4支付时间与支付内容:业主根据监理合同确定的监理服务费用的计算 方法和支付时间,向监理单位支付正常服务的费用和附加服务的费用,以及 根据监理合同通用条件第42条确定的对监理单位的赔偿5支付方式:业主在每期支付的同时,按动员预付费占监理服务费用总 额的比例分期扣回动员预付费:根据监理合同通用条件第 4.1条确定了监理单位向业主的经济赔偿,该赔偿的每次扣回额不超过当 期应支付的监理服务费用的%某期监理服务费用支付额低 于一元时,将当期支付的监理服务费用合并到下期支付6结算:在签发工程交工证书后 日之内,结算相应工程的 监理服务费用,扣减动员预付费和监理单位赔偿金的余额,业主向监理单位 退还一■勺履约担保金;在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_日之内,结算工 程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费用和其它应向监理单位支付款项的余额,扣减其它 应从监理单位扣回的款项,业主向监理单位退还剩余的履约担保金。

    三、其它双方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对本附件的内容予以变更业主(盖章): 监理单位(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年 月曰 年 月 日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一、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第1条定义与解释”适用于《公 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的全部文件,即:协议书、通用条件、专用条件、 附件A、附件B、附件C以及其它补充文件或附件二、 协议书由系列文件组成,其中的其它文件和其它附件是指签约双方 一致同意增加列入监理合同的文件或附件,签约时必须在协议书中具体写 明协议书所包括的文件之间如果出现矛盾,按监理合同通用条件第123 条的规定,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或双方最后确认的文件为准,而与该文 件在协议书中的排列顺序无关三、 签约双方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第621条和监理合同附件C中,约 定业主向监理单位支付监理服务费用的期限和方式,在监理合同附件B中约 定业主向监理单位提供工作条件的期限和各类四、 签约双方在监理合同附件A中,约定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的形 式、范围与内容,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第5.2条中,约定监理单位提供监理 服务的时间和有关期限五、 双方签约时确定的协议书终止日期,如果在履约过程中发生变化,双方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对此日期进行调整。

    六、签约双方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协议书副本份数,也可约定协议书正 本与副本具有同等效力,当两者出现矛盾时,以正本为准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1.1.6第三方”应主要理解为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单位、实体或 个人,即承包人”1.1.7如果业主与第三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规定了监理单位履行 监理服务时的职责和权力,此时监理合同应包括业主与第三方签订的工程合 同中的全部文件2.2.1 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履行的正常的监理服务必须在监理合同 附件A中明确规定其监理服务形式、范围与内容222改变监理合同附件A规定的监理服务形式,或超出其范围,或增加 其内容,双方应通过签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监理单位履行或提供监理合同 中明确规定的附加的监理服务,是监理单位的义务,监理单位不得因其属于 附加'而加以拒绝2.3.1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是我国公路 行业 推行监理制度总结的监理工作原则;监理单位按照监理合同的要求提供监 理服务,体现了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是一种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监理 服务属于技术服务的范畴,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是各类适合的或监理合同中 指定使用的专业技术规定; 鉴于国内目前尚未制定统一的监理行业工作准则,因此提出 按照国际惯例公认的行业工作准则”履行监理服务,并在监理合同附件A第五条中将国家、交通部、 项目所在省(市)颁布的监理法规列为监理服务的依据;国内各地或不同项 目对监理单位赋予的职责和权限差异较大, 在监理合同附件A第四条中应对此详细规定并加以适当说明。

    2.3.2 该合同文件必须成为本监理合同的组成部分”是指:业主与第三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的全部文件, 以及针对该合同文件与监理合同文件之间的矛盾而编制的补充文件, 必须列入监理合同协议书中的第二条并同时列入监理合同附件A中的第五条241主要监理人员一般是指专业工程师和驻地监理工程师以上的监理人 员,其资质材料应包括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简历以及一般 情况并附上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监理工程师证书或 监理工作培训书及身 份证等证明材料的影印件2.4.2监理单位指定的授权代表一般应是监理单位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 行监理服务的责任人2.5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和重要物品,一般 是由业 主提供且产权归业主,但也有由承包人提供或要求监理单位自备的情况,此 时必须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写明修正条文3.2业主向监理免费提供的与监理服务有关的资料其内容与数量,双方 可根据实际需要在监理合同附件B第一条中约定3.4业主指定的授权代表一般应是在项目所在地负责监理工作的人员3.5习惯做法是通过业主与第三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向第三方明确 监理单位的职责范围和权力,特别要注意的是,关于监理单位职权的补充 和修正文件也必须列入工程承包合同。

    3.7如果业主已在监理合同中,要求监理单位将监理服务所需的辅助工 作人员的费用列入监理费用报价中,则此项监理服务应作为监理单位正常的 服务4.1 4.2 4.3 4.4以上各条款均属于签订经济合同要素之一的罚则鉴 于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情况比较复杂,签约双方必须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的 相应条款中,约定具体的赔偿办法和有关事宜4.5合同的任何一方原本必须向另一方就履行监理合同提供一定的保障 条件,但考虑到目前国仙社会主义币场经济体制尚未健全、 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和外界干扰因素较多这一具体情况, 本条使用的限制程度用词为应'和可’4.6合同双方均应在自愿的基础上,输各类保险事宜,以降低履 行监理 合同时可能发生的风险否则,后果自负5本条目规定了监理合同生效、终止、变更、暂停、中止、转让和分包 的条件,其中重点是变更、暂停与中止监理合同的条款变更监理合同具有一个前提并分为两类第541条规定:必须在签约 双方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变更监理合同; 第542条规定:业主要求改变监理合同规定的监理服务形式、 范围与内容时,此类变更导致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的附加服务第 543条规定:非监理单位原因致使监理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误时, 此类变更导致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的附加服务。

    暂停监理合同分为两种类型,第5.5.1条规定:非监理单位原因导 致监理单位不得不暂停监理服务时,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 理单位的附加服务;第5.5.2条规定:业主要求监理暂停 服务时,因此而增 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的附加服务暂停监理服务可能导致 中止监理合同, 第5.5.4条规定:上述暂停监理服务如已超过6个月时,监理单位有权按照监理合同规定的相应程序,单 方面中止监理合同 中止监理合同可分为三种类型第5.5.1.2条规定:非监理单 位原 因导致全部监理服务已无法继续履行,监理单位有权单方面中止监理合 同:第5.5.3条规定:当监理单位严重违约(例如监理合同协 议书第四条) 时,业主有权单方面中止监理合同第 5.3.5条规定:监理合同的中止不等同于合同失效,不得损害签约双方根据合同应有义务、 责任、权力的利益 5.6正常情况下,监理合同不得转让,原则上也不允许分包 6监理单位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服务的费用,基本上可划分为 二类,其一是根据监理合同附件A确定的正常服务费用;其二 是根据补充协 议’确定的附加服务费用业主计算监理费用的方法和范围,向监理单位支 付的方式和时间,均应在监理合同附件C中明确规定。

    7.1虽然业主与监理单位分别是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并且在履行监理服 务期间有可能出现上下级关系,但究其根本而言,双方是一种合同关系 合同双方都必须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开展工作, 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享有特权而歧视另一方 7.2考虑v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对中外合资或外文贷款项目的 适用性,因此要求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指明,监理合同使用的语言或主导 语言及合同所遵循的法律:在通用条件第6.3条中,要求在专用条件中规 定,业主支付监理费用的货币各类和比例7.4监理单位受业主的委托提供监理服务,必须始终做到公正与廉洁,并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自觉地维护业主的合法利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专用条件A本条自下各条款中所列举的例子仅供参考签约双方应根据项目和工程的实际情况,参阅监理合同通用条件中的相应条款,认真编写监理合同 专用条件A部分2.5如果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履行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B部分,对通用条件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正,然后要在本条款中写明有关事宜4.1监理单位违反监理合同的规定,并因此造成了业主的经济损失,其 范围可能较广且不易确定按照惯例,监理单位一般仅对因其明确责任而受 到损害的工程给予赔偿。

    4.4 赔偿限额可考虑多种方法,例如按照对等的原则确定:监 理单位向业主赔偿的累计极限金额是:相关项目或工程的全额监理服务费用乘以监理单位的责任比例减去已交税金; 业主向监理单位赔偿的累计金额是:相关项目或工程的全额监理服务费用4.5.2鉴于国内当前情况下银行在提供履约担保时的各种制约,建议 业主在此条款中,考虑多种方法予以变通5.5.4 对于监理合同期限较短(例如一年以内)项目,可以不考虑特 价变动对监理服务费用的影响;而对于监理合同期限较长(例如两年以上) 的项目,则业主宜按照物价指数法对监理单位的监理服务费用进行调整621业主向监理单位支付监理服务费用的期限,按惯例为 28日7.3业主根据项目或工程的实际情况,既可以设立单项奖也可设 立综合 奖还可以设立某些特定目标奖对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过程中的优异成绩给 予奖励双方在此只可约定一种解决最终争端的方式,如果约定仲裁方式,对仲裁结果不服的一方,不可再向法院提出上诉B签约双方根据项目或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 在此处对监理合同通用条件中不适用的条款进行修正或删除,对缺少的条款予以补 充按照惯例,当合同通用条件与合同专用条件之间出现矛盾时,以合同专 用条件为准。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附件A一、 监理服务的形式由两部分组成在第一部分中,提出对监理单位 的资质、监理服务的主要方式和监理服务过程中的工作隶属关系等原则要 求;第二部分中,提出对监理服务机构的设置、人员工作主发件人安排和主 要人员的资质等具体要求二、 在监理服务的范围中主要阐述本次监理服务所包括的工程范围和 工作范围,并具体规定监理服务的性质、目的和主要工作目标三、 监理服务的工作内容首先应参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JTJ077- 95)的规定进行归纳,然后再根据项目和工程的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四' 业主应根据监理服务内容中所规定的各项具体监理工作, 对监理单位的职责范围和权限划分给予准确的界定五、所有与监理服务有关的合同正式文件、修汇或补充文件,都是监 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的依据必须在本条目中明确列入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附件B一、 根据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的实际需要,双方在此约定业主向监 理单位免费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的内容、份数及期限二、 为了顺利地履行监理合同,业主应对监理单位就项目或工程的工 期、质量、投资、合约和安全等重大问题所提交的书面请求,及时给予书面 答复,双方在此约定业主对各类问题给予书面答复的期限。

    三、 业主应当利用自身的优势,在项目所在地向监理单位提供必 要的协 助,以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工作环境,使监理单位能够较为顺利地按照监 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服务双方在此约定由业主负责办理或协助监理单位 办理的各项事宜四、 为了支付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双方在此约定业主向监理单位 免费提供的设施、设备和主要物品的品种、数量和相应的最迟提供时间、允 许使用时间以及使用、维修费用的开支办法如果上述设施、设备和主要物 品由第三方提供,则应根据业主与第三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文件的规定办 理,并在本条款中写明相关事宜如果要求监理单位自备全部或部分上述设 施、设备和主要物品,则必须在本条款中增列业主对监理单位给予经济补 偿的办法五、 为了配合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双方在此约定业主向监理单位 免费派遣的辅助监理服务的工件人员的各类和数量,以及双方对此人员和 管理方法如果要求监理单位自行聘用全部或部分上述人员,则应在本条款中增列业主对监理单位给予经济补偿的办法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附件C一、1计算监理服务费用的方法很多,如:费率法、的年资法和总额法 等推荐使用的方法是费率法,即:按照监理服务范围所包括的工程合同价 额,确定相应的监理服务合同资率(参照部颁规定费率),测算初始的监理 服务合同价额;按照工程合同结算价额乘以监理合同费率确定最终的监理服 务结算费用,如果监理服务工作量基本无变化而监理服务最终结算费用低于 监理服务初始合同价额, 则应当按照监理服务初始合同价额结算。

    2、业主应通过与监理单位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委托监理单 位提供附加的监理服务计算附加监理服务费用的方法,原则上应在正常监 理服务费用计算办法的基础上确定由于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情况比较复 杂,业主与监理单位签订补充协议时,应确定监理单位提供附加服务其相应 费用的计算方法另外,建议业主在监理合同中,要求监理单位将法定 节、假日和工作时间以外的加班费用列入监理服务费用报价中将此项监理服 务作为监理单位正常的服务二、业主按照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单位及时支付监 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规定应当得到的监理服务费用,是业主极为重要的合同 义务按照惯例,业主在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和受到监理单位的履约担 保后,即应向监理单位支付一定的动员预付费,并在以后的日常支付中,按 照动员预付费与监理服务费用总额的比例分期扣回;业主应根据监理合同规 定的办法,按月向监理单位支付监 理服务费用;监理服务费用的结算可以 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是在签发工程交工证书之后完成动员预付费和监理 单位对业主给予赔偿 (如 果有)的回扣,结算相应工程的监理服务费用并向监理单位返还一定比例的 履约担保金;第二步是在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立证书之后,扣回全部根据 监理合同的规定应扣回的款项(如果有),结算工程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费用和全部根据监理合同的规定应支付的款项 (如 果有),向监理单位返还全部剩余的履约担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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