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热水机组安全和能效技术要求报批稿

DB31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435—2009燃气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热)水机组安全和能效技术要求Specification for safety and efficiency of gas direct-fired lithium bromide absorption water chiller(heater)2009-03-30发布 2009-08-01实施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31/435—2009目 次前言 ……………………………………………………………………………………………………… Ⅱ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燃烧安全技术要求 ………………………………………………………………………………………15 能效技术要求 ……………………………………………………………………………………………46 试验方法 …………………………………………………………………………………………………47 产品标志 …………………………………………………………………………………………………78 运行维护 …………………………………………………………………………………………………7附录A(标准的附录) 非名义制冷工况下性能系数现场测试方法 ……………………………………9前 言本标准的第4.1.1条、第4.1.2条、第4.2.1条、第4.2.3条、第4.2.5条、第4.2.6条、第5.1.3条和第5.1.4条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上海市燃气管理处提出本标准由上海市燃气管理处归口本标准的起草单位:上海市燃气管理处、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市燃气安全和装备质量监督检验站、上海凌云瑞升燃烧设备有限公司、烟台荏原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大连三洋制冷有限公司、江苏双良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一冷开利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张臻、夏再忠、陈尚彬本标准的参与起草人:殷建华、张永刚、徐仁宝、王如竹、晋欣桥、李阳扶、刘志清、薛剑峰、糜华、董素霞、刘晓立、张秀峰、王明波、孔庆芳本标准于2009年3月首次发布II燃气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热)水机组安全和能效技术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以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为燃料的燃气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热)水机组的安全和能效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在本市销售和使用的燃气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热)水机组,其他同类型机组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 18361 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安全要求GB 5226.1 机械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T 13306 标牌GB/T 18362 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JB/T 4330 制冷和空调设备噪声的测定3 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3.1 名义制冷工况机组在冷水进口温度12℃,冷水出口温度7℃,冷却水进口温度32℃以及冷却水出口温度37.5℃条件下的制冷运行状态3.2 名义制热工况机组在热水出口温度60℃条件下的制热运行状态3.3 负荷比机组输出制冷量与名义制冷量的比值4 燃烧安全技术要求4.1 燃烧性能4.1.1 燃烧充分性燃烧器在额定功率下正常运行时,燃烧烟气中的CO含量应不大于95 mg/m3(标)4.1.2 氮氧化物(NOX)生成量燃烧器在额定功率下正常运行时,燃烧烟气中氮氧化物(NOX)含量应不超过200 mg/m34.1.3 氧气(O2)含量燃烧器在额定功率下正常运行时,燃烧烟气中的O2含量(体积)应不超过3.5%4.1.4 燃烧稳定性燃烧器在额定功率下正常运行时,燃烧烟气中的CO2含量(体积)波动范围应不超过±0.5%,烟气温度波动范围应不超过±5℃。
4.1.5 负荷调节燃烧器在其负荷调节范围内正常运行时,火焰变化应连续、稳定,无脱火、熄火现象4.1.6 火焰尺寸燃烧器在额定功率下正常运行时,火焰的长度和直径应与炉膛尺寸相适应4.1.7 积炭燃烧器在其负荷调节范围内运行时,不应在旋口和炉膛内壁产生积炭,影响设备正常运行4.2 安全与控制要求4.2.1 火焰监测装置燃烧器应设有火焰自动监测装置,监视点火火焰及主火焰是否建立;火焰自动监测装置应不受外部信号(日光等)的干扰4.2.2 主燃气控制阀系4.2.2.1 主燃气控制阀系应设置两级自动安全切断阀;4.2.2.2 额定输出功率大于1200kW的燃烧器,应设置主燃气控制阀检漏装置;4.2.2.3 主燃气控制阀系上应至少设置一只燃气压力检测装置4.2.3 扫气和扫气时间燃烧器在点火前应对燃烧室及烟道进行前扫气,在熄火后进行后扫气前扫气时间应能保证送风量为炉膛及烟道容积的5倍以上,或以额定功率下的空气量吹扫不少于20s后扫气时间应不少于15s4.2.4 点火4.2.4.1 额定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120kW的燃烧器,可以直接点火;额定输出功率大于120kW的燃烧器,其点火功率应不大于120kW,或不大于额定输出功率的20%。
4.2.4.2 设有独立的点火喷嘴时,点火火焰已建立并经火焰监测装置验证后,主燃气控制阀才能开启,以建立主火焰4.2.4.3 燃烧器启动时,不得连续两次以上重复点火,点火不成功时需查明并排除故障后再启动4.2.5 安全时间燃烧器安全时间应当符合以下要求:a)点火安全时间不超过5s;b)主火安全时间不超过5s;c)熄火安全时间不超过1s4.2.6 安全联锁和报警燃烧器至少在出现下述故障时,应停机,发出报警(声/光)信号,并进入锁定状态:a)燃气控制阀泄漏;b)点火失败;c)正常燃烧后故障熄火;d)助燃空气压力低;e)燃气压力低燃烧控制系统进入锁定状态后,需经人工复位后才能重新启动4.2.7 燃气管路气密性燃气管路的气密性应符合GB 18361中附录A的规定4.2.8 绝缘和耐压绝缘和耐压性能应符合GB 5226.1中的相关规定4.2.9 控制系统燃烧电气控制系统的安全性能,应符合GB 5226.1中的相关规定4.3 材料和结构4.3.1 与燃气接触的各类零部件的制造材料,应能承受设计工况下可能与燃料发生的化学腐蚀,并保持有效4.3.2 燃烧设备风机入口应设置金属防护网罩,以防止异物吸入4.3.3 主燃气控制阀的入口处应设置过滤装置,过滤网的孔径应该不大于1.5mm;过滤装置的入口及出口处应设有压力测试点。
4.3.4 在主燃气阀系自动控制阀的上游,应设有手动快速切断阀,以便能快速切断气源手动快速切断阀应该装在不易发生意外操作,但需要时又便于操作的地方4.4 噪声额定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1200kW的燃烧器,正常运行时的噪声应不大于85dB(A);噪声大于85dB(A)的,应设置隔声装置4.5 外壳防护等级电机及其他装有电气元件的壳体的防护等级应不低于GB 4208中规定的IP405 能效技术要求5.1 名义工况下的性能5.1.1 名义制冷工况下,机组实测制冷量应符合GB/T18362的要求5.1.2 名义制热工况下,机组实测制热量应符合GB/T18362的要求5.1.3 名义制冷工况下,机组实测性能系数(COP)应不低于1.25.1.4 名义制热工况下,机组实测性能系数(COP)应不低于0.95.2 非名义制冷工况下的性能机组实测性能系数(COP)应不低于由非名义制冷工况确定的计算值COPmin: 式中,──非名义制冷工况下的冷水出口温度,℃; ──非名义制冷工况下的冷却水进口温度,℃; ──非名义制冷工况下的负荷比6 试验方法6.1 测试仪表测试用主要仪器仪表见表1。
表1 测试用主要仪器仪表序号名称用 途精 度1温度计测量冷水、热水、冷却水温度±0.1℃测量制冷剂、吸收液、热源水温度±0.5℃(﹤100℃时)测量吸收液(≥100℃时)、环境温度±1.0℃测量烟气温度±2.0℃2湿度计测量湿度10%~98%,±5%3压力计测量压力±1.0%4流量计测量燃气、水流量±1.0%5声级计测量噪声I型或I型以上6烟气分析仪测量CO、NOX含量±5 mg/m3测量O2、CO2含量±1.0%7介质击穿装置测量耐压性能1.5级8秒表测量时间±0.2%9气相色谱仪、热量计检测燃气——6.2 燃烧性能测试6.2.1 燃烧充分性测试使燃烧器在额定功率下正常、稳定运行,每隔(3~5)min,用烟气分析仪测试一次烟气中的CO含量,测试不少于三次,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实测值结果应符合4.1.1的要求6.2.2 氮氧化物(NOX)测试在进行6.2.1测试时,同时测试烟气中的NOX含量,取不少于三次测量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实测值结果应符合4.1.2的要求6.2.3 氧气(O2)含量测试在进行6.2.1测试时,同时测试烟气中的O2含量,取不少于三次测量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实测值结果应符合4.1.3的要求。
6.2.4 燃烧稳定性测试使燃烧器在额定功率下正常运行,在烟气温度变化不超过±5℃时,每隔(3~5)min用烟气分析仪测试一次烟气中的CO2含量,共进行不少于3次测试,取测试结果中的最大与最小测量值的差值作为CO2含量变化的实测值结果应符合4.1.4的要求6.2.5 负荷调节测试按照“最小负荷→最大负荷→最小负荷”的负荷调节顺序,使燃烧器进行不少于两个周期(每个周期时间不少于5min)的连续燃烧运行,观察火焰状态结果应符合4.1.5的要求6.2.6 火焰尺寸试验在进行6.2.1测试时,在炉体外通过观察孔用卷尺测量,或拍摄照片后测算火焰尺寸结果应符合4.1.6的要求6.2.7 积炭试验在进行6.2.1测试时,停机后检查燃烧头各部位的积炭情况,结果应符合4.1.7的要求6.3 安全与控制功能测试6.3.1 扫气和扫气时间测试启动燃烧器运行程序,用秒表测量前扫气时间;停止燃烧时,用秒表测量从火焰熄灭到风机断电之间的时间间隔,此为后扫气时间在相同条件下重复测试三次,分别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各扫气时间的实测值结果应符合4.2.3的要求6.3.2 点火测试启动燃烧器正常运行,通过流量计测量点火阶段的燃气流量。
结果应符合4.2.4.1的要求启动燃烧器正常运行,当点火火焰已经建立并验证后,用电表测量主燃气控制阀的开启时间结果应符合4.2.4.2的要求6.3.3 安全时间测试启动燃烧器至点火阶段,使火焰监测器不能检测到火焰信号,用秒表记录点火燃气阀持续开启的时间间隔,此为点火安全时间;对设有独立点火喷嘴的燃烧器,启动运行至点火火焰正常后,使火焰监测器不能检测到主火焰信号,用秒表记录主燃气阀持续开启的时间间隔,此为主火安全时间;启动燃烧器,输入火焰信号至正常运行状态后,在使火焰监测器不能检测到火焰信号的同时,用秒表记录从火焰信号消失开始至主燃气阀断电的时间间隔,此为熄火安全时间上述测试结果应符合4.2.5的要求6.3.4 安全联锁和报警测试a)启动燃烧器运行至燃气阀检漏程序时,强制开启燃气阀,模拟4.2.6中的故障信号a)燃气阀泄漏,观察燃烧器是否停机、发出报警信号并进入锁定状态b)启动燃烧器运行至点火阶段时,使火焰监测器不能检测到点火火焰信号,观察燃烧器是否停机、发出报警信号并进入锁定状态c)启动燃烧器运行至正常燃烧状态时,使火焰监测器不能检测到火焰信号,观察燃烧器是否停机、发出报警信号并进入锁定状态。
d)启动燃烧器运行至前扫气阶段时,提高助燃空气压力验证开关的设定值,模拟4.2.6中的故障信号d)助燃空气压力低,观察燃烧器是否停机、发出报警信号并进入锁定状态e)启动燃烧器运行至正常燃烧状态时,提高燃气压力验证开关的设定值,模拟4.2.6中的故障信号e)燃气压力低,观察燃烧器是否停机、发出报警信号并进入锁定状态测试过程中发生报警、锁定后,应进行消声,撤除故障信号并复位,重新启动燃烧器进行另一项目测试上述测试结果应符合4.2.6的要求6.3.5 燃气管路气密性测试按GB 18361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6.3.6 绝缘和耐压测试按GB 5226.1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6.4 噪声测试按JB/T 4330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6.5 能效测试方法6.5.1 名义工况下的性能测试名义工况下的性能按GB/T18362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结果应符合5.1的要求6.5.2 非名义制冷工况下的性能测试非名义制冷工况下的性能,应在试验台上完成多点测试,或在运行现场完成单点测试每一工况点的结果均应符合5.2的要求6.5.2.1 试验台测试在符合GB/T18362要求的试验台上完成多点测试,测试工况点包括:a) 负荷比1±0.1,冷却水进口温度32℃±0.3℃,冷水出口温度分别为:8℃±0.3℃、10℃±0.3℃和12℃±0.3℃;b) 负荷比1±0.1,冷水出口温度7℃±0.3℃,冷却水进口温度分别为:24℃±0.3℃、27℃±0.3℃和30℃±0.3℃;c) 冷却水进口温度32℃±0.3℃,冷水出口温度7℃±0.3℃,负荷比分别为:0.5±0.1和0.8±0.1。
6.5.2.2 现场测试机组按附录A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7 产品标志7.1 每台机组应在其外壳显著位置固定铭牌,铭牌应符合GB/T 13306的要求铭牌上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a)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b) 主要技术参数(燃气种类、燃气消耗量、电源及配电量、水侧允许最高压力、运输质量等);c) 产品出厂编号;d) 制造厂家名称;e) 制造日期;7.2 机组相关部位应设置安全标示和运行状态标志8 运行维护8.1 一般事项8.1.1 操作者应了解机组及附属设备的构造、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8.1.2 机组及其附属设备的运行应遵照产品说明书的规定8.1.3 机组启动及运行过程中,不允许关闭安全装置8.1.4 安全控制装置的设定值不得随意更改,必要时应由专业人员按技术要求进行调整8.1.5 机组运行过程中,应有日常运行数据和检查保养的记录8.2 运行维护8.2.1 机组运行过程中,应由专业人员按产品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8.2.2 维护保养的主要项目见表2表2 维护保养的主要项目序号项目1真空泵用油2保护类仪表与控制装置3水配管系统4燃气配管5电气系统6溶液分析(缓蚀剂、碱度、杂质)7溶液过滤器8冷却水水质9传热管10自动抽气装置附 录 A(规范性附录)非名义制冷工况下性能系数现场测试方法A1 适用范围本附录规定了燃气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热)水机组在非名义制冷工况下性能系数现场测试方法。
A2 测试系统现场测试系统见图A1所示:图A1 现场在线测试系统示意图a 数据采集仪;b 铂电阻温度传感器;c 超声波水流量计;d 气体流量计A3 测试仪表a) 数据采集仪:快速采集温度和流量信号、进行模数转换,转换精度为16位;b) 铂电阻温度传感器:测量水的温度,精度为±0.1℃;c) 便携式超声波水流量计:测量冷水流量,精度为±1.5%;d) 气体流量计:测量燃气流量,精度为±2%A4 测试数据A4.1 每组测试数据包括:a) 冷水流量;b) 冷却水流量;c) 冷水进口温度;d) 冷水出口温度;e) 冷却水进口温度;f) 燃气流量A4.2 采样方法a) 每组测试数据采样间隔2min;b) 每个数据采样间隔2s连续采样60minA4.3 测试时间段内(60min),测试数据满足:a) 冷却水进口温度波动范围不超过1℃;b) 冷水出口温度波动范围不超过3℃;c) 负荷比均大于0.3,且波动范围不超过0.1;d) 冷水实测流量不低于名义流量的95%;e) 冷却水实测流量不低于名义流量的95%A5 计算方法a) 冷水流量、冷水进口温度、冷水出口温度、冷却水进口温度和燃气流量分别取测试数据的算术平均值;b) 制冷量 (A1)式中:──制冷量,kW;──按GB/T18362规定的方法根据冷水流量、冷水进出口温差计算的机组制冷量,kW;──非稳态的冷量修正值,kW。
(A2)式中:──测量开始时冷水出口温度,℃;──测量结束时冷水出口温度,℃;──机组名义制冷量,kWc) 负荷比() (A3)d) 性能系数(COP)按GB/T18362规定的方法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