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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识别智能锁公司内部控制总结(范文)

文档格式:DOCX| 104 页|大小 88.73KB|积分 50|2022-12-27 发布|文档ID:177950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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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泓域/生物识别智能锁公司内部控制总结生物识别智能锁公司内部控制总结xxx有限责任公司目录一、 产业环境分析 4二、 生物识别出入口管理行业定义及分类 4三、 必要性分析 5四、 债权人治理机制 5五、 机构投资者治理机制 9六、 信息披露机制 11七、 监督机制 17八、 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结构 22九、 资本结构与公司治理结构 25十、 董事及其职责 29十一、 董事会及其权限 34十二、 组织架构 39十三、 企业文化 45十四、 有效内部环境的属性 49十五、 内部环境如何发挥作用 53十六、 交易成本理论 54十七、 委托代理理论 56十八、 公司治理原则的概念 59十九、 公司治理的框架 60二十、 内部控制演进过程总结 64二十一、 内部控制的演进 66二十二、 公司简介 80二十三、 SWOT分析 81二十四、 发展规划分析 92二十五、 项目风险分析 99项目风险对策 102(一)加强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 102本项目的建设采用招标方式选择工程设计承包商,在保证建设质量的同时,努力降低建设投资和设备采购成本项目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标选择项目监理,确保项目的建设质量、建设工期和降低项目造价。

    建成投入运营后,加强管理降低生产成本,构成较大的价格变动空间,以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102一、 产业环境分析2019年,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全力建设“高质量产业之区、高品质宜居之城”,经济高质量发展动能持续增强,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当前,世界经济格局复杂多变,但中国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态势没有改变,坚持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对标对表抓落实,沉心静气谋发展,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再上台阶二、 生物识别出入口管理行业定义及分类出入口管理是通过硬件设施实现识别并控制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出建筑物、公共场所、私人驻地安全的管理系统和操作平台截至目前,出入口管理系统已由早期的模拟信号监控和传统的门卫管理发展成为了新一代生物识别出入口管理平台生物识别出入口管理是应用生物识别技术,通过对数据、图像等信息的收集、存储、处理和分析,在出入口实现对人、车、物等目标的进出进行权限、身份识别、收费、放行、拒绝、记录和报警等的控制与管理。

    生物识别技术的应用使得新一代出入口管理较密码、射频卡等传统验证方式拥有诸多优势随着技术应用的成熟以及消费者认知度的不断提高,生物识别技术的应用更加广泛生物识别技术在出入口管理行业领域的应用主要包括物理门禁、人行通道和智能锁等三、 必要性分析1、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项目的投资,引入资金的到位将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将提高公司应对短期流动性压力的能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水平,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同时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公司未来成为国际领先的产业服务商发展战略提供坚实支持,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四、 债权人治理机制(一)债权人的概念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时,就要进入资本经营阶段,企业必须借助融资才能更好地发展壮大在融资方式上,主要有负债融资和所有者权益融资在当前我国企业的融资结构中,负债融资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债权人是公司借入资本即债权的所有者理论上讲,由于债权人要承担本息到期无法收回或不能全部收回的风险,因此债权人和股东一样,在公司治理上,有权对公司行使监督权债权人可以通过给予或拒绝贷款、信贷合同条款安排、信贷资金使用监管、参加债务人公司的董事会等渠道起到实施公司治理的作用,尤其是当公司经营不善时,债权人可以提请法院启动破产程序,此时,企业的控制权即向债权人转移。

    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时间较短,企业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体系因此,我国上市公司的主要债权人为银行部门二)债权人治理机制的类型债权人对公司治理的作用形成了特殊的债权人治理机制债权人治理机制主要通过以下方面作用于公司治理1)激励机制债权人可以通过影响经营管理者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其他行为选择,通过施加压力促使经营者努力工作2)控制权机制债权人作为公司资本的投入者,决定着公司收益去向,规定着公司剩余控制权的分配3)信用机制如果经理班子制定了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政策和发生此类行为时,债权人可以对公司的管理层进行控告和起诉,这将降低公司的债券评级,引起中介机构(如外部审计)的介入以及机构投资者的关注4)监督机制债权人可以通过债务的期限安排,对企业进行频度适当的审查三)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途径债权人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参与公司治理根据权利来源不同,可以分为约定参与和法定介入约定参与包括信贷契约、人事整合、重大决策时的债权人会议等法定介入是指具体制度由法律加以规定如重整制度和破产制度具体而言有如下途径1、信贷契约建立企业与主要往来银行的信贷联系通过建立信贷联系,加强企业与主要往来银行的存贷款关系,加强银行对企业的了解和监控。

    银行以债权人的身份,密切掌握公司经营和财务动态,以保持对公司事实上的监控然而,信贷契约并不足以保护贷款人利益,主要因为信贷契约的不完全性、信息不对称、资产的专用性2、资本参与信贷联系虽然是银行控制企业的有力手段,但在本质上还不是资本的结合关系,一旦银行向企业持股则为银行参与企业治理提供了实质性的前提条件;银行持有企业的股份,并有权派员参与企业的财务管理3、人事结合银行与工商企业的人事结合,即向对方派遣董事使得通过信贷和持股所建立起来的银行对企业之间的渗透得以进一步强化银行以股东的身份进入公司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制定4、债权人会议和重整制度债权人在监督过程中发现公司业绩下滑,首先是采取非正式磋商如果这不能解决问题,债权人可能提起破产程序破产重整制度是指对存在重整原因、具有挽救希望的企业法人,经债务人、债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下及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依法同时进行生产经营上的整顿和债权债务关系或资本结构上的调整,以使债务人摆脱破产困境,重获经营能力的破产清算预防程序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享有会议表决权,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不得行使表决权,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通过和解协议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两种事项不享有表决权。

    重整制度是债务人具备破产条件在进入破产程序前有债务人或者债权人申请法院对债务人进行重整5、债转股债转股作为一种资本结构调整的手段为建立和改进公司治理创造了条件和机遇,从而能够促使企业通过重组来摆脱困境,也使金融资产转劣为优从资本结构调整和强化治理机能的角度,债转股问题的实质是针对经营不善的内部人控制企业,银行通过债权转股权,对企业治理机制进行彻底调整,在股份多元化的基础上最终建立股东主导型的经济型治理体系目前我国实施转股的对象主要有两类企业,—类是经营不善但还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另一类是资本金不足,资产负债率过高的企业债转股的真正意义在于调整资本结构、强化治理机制,以促使企业实现经济型治理五、 机构投资者治理机制(一)机构投资者及其特征1、机构投资者的含义机构投资者是指用自有资金或者从分散的公众手中筹集的资金专门进行有价证券投资活动的法人机构,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商业保险公司和各种投资公司等2、机构投资者的种类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上的机构投资者主要有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社保基金、保险公司、合格的外国机构投资者(QFII)等美国资本市场上的机构投资者主要有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共同基金、投资公司及养老基金。

    3、机构投资者的特征机构投资者的特征主要包括机构投资者在进行投资时追求的是具有中长期投资价值的投资项目;机构投资者拥有行业及公司分析专家、财务顾问等,具有人才优势;机构投资者可以利用股东身份,加强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参与上市公司的治理二)机构投资者治理机制的形式机构投资者并不是一开始就积极地参与到公司治理活动中的事实上,早期的机构投资者作为公司所有者的色彩非常淡薄,它们只是消极股东,并不直接干预公司的行为,并且非常倾向于短期炒买炒卖从中牟利,因此,早期的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作用是微弱的但是,到了20世纪90年代,大部分机构投资者都放弃了华尔街准则—“用脚投票”,在对公司业绩不满或对公司治理问题有不同意见时,他们不再是简单地把股票卖掉,“逃离劣质公司”,而是开始积极参与和改进公司治理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原因主要在于:严格限制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法律环境渐趋宽松;机构投资者成长很快、规模不断扩大;以“股东至上主义”为核心的股权文化的盛行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主要表现为:首先,解决国内上市公司治理中的“内部人控制”问题需要机构投资者的介入;其次,包括基金在内的机构投资者正面临着转变投资理念、开辟新的投资途径的任务;最后,以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拥有人才、资金和政策优势,这也为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提供了可能性。

    三)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主要途径1、行为干预机构投资者作为投资人有参与到被投资公司进行管理的权利机构投资者发现价值被低估的公司就增持该公司的股票,然后对董事会加以改组、发放红利,从而使机构投资者持有人获利2、外界干预机构投资者还可以直接对公司董事会或经理层施加影响,使其意见受到重视例如,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其代表的代言人对公司重大决策(如业务扩张多元化、购并、合资、开设分支机构、雇用会计师事务所表明审计意见等)施加影响六、 信息披露机制(一)信息披露制度的起源信息披露制度也称公示制度、公开披露制度、信息公开制度,是上市公司为保障投资者利益、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而依照法律规定必须将其自身的财务变化、经营状况等信息和资料向证券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或公告,以便使投资者充分了解情况的制度它既包括发行前的披露,也包括上市后的持续信息公开,它主要由招股说明书制度、定期报告制度和临时报告制度组成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是证券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证券市场特性与上市公司特性在证券法律制度上的反映世界各国证券立法无不将上市公司的各种信息披露作为法律法规的重要内容,信息披露制度源于英国和美国。

    英国的“南海泡沫事件”导致了1720年“诈欺防止法案”的出台,而后1844年英国合股公司法中关于“招股说明书”的规定,首次确立了强制性信息披露原则但是,当今世界信息披露制度最完善、最成熟的立法在美国它关于信息披露的要求最初源于1911年堪萨斯州的《蓝天法》1929年华尔街证券市场的大阵痛,以及阵痛前的非法投机、欺诈与操纵行为,促使了美国联邦政府1933年的《证券法》和1934年的《证券交易法》的颁布在1933年的《证券法》中美国首次规定实行财务公开制度,这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早的信息披露制度二)信息披露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自愿的信息披露被定为规定的最低限度之上的任何信息披露改进信息披露会带来透明度的改善,而透明度则是全球公司治理改革的最重要目的之一1、信息披露在公司治理中的基本作用信息披露在公司治理中的基本作用为:提高和改进信息披露,可以使公司向股东提供更有价值的信息,减少信息不对称,从而有效节约代理成本没有结构化的信息披露体系,尤其是财务报告,股东很难得到所投资的公司可靠的信息这种信息不对称导致了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只要能够保证公司相关信息被充分披露,股东就可以很好地监督公司的管理会计和审计部门是运作良好的公司治理体系的基本要素。

    在公司治理中,会计信息披露是监管公司与管理层契约的核心,成为约束管理层行为的必要手段2、信息披露对公司治理作用机制财务会计信息帮助股东监督和控制公司管理层的作用机制,是通过公司绩效和管理层薪酬的直接联系实现的代理理论指出,减少代理问题的一种方法是要求股东以及其他资金提供者与公司管理层签订明确(或隐含)的契约,管理层按要求披露契约履行情况的相关信息,从而使股东能够评估管理层利用公司资源为股东及其他资金提供者利益服务的程度,进而实现监管作用三)信息披露制度的特征从信息披露制度的主体上看,它是以发行人为主线、由多方主体共同参加的制度从各主体在信息披露制度中所起的作用和其的地位看,大体分为四类:第一类是证券市场监管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他们是信息披露的重要主体,所发布的信息往往是有关证券市场的大政方针;第二类是证券发行人,他们是信息披露的一般主体,依法承担披露义务,是证券市场信息的主要披露人;第三类是证券市场的投资者,他们是信息披露的特定主体,一般没有信息披露的义务,只有在特定情况下,它们才履行披露义务;第四类是其他机构,如股票交易场所等自律组织、各类证券中介机构,它们是制定一些市场交易规则,有时也发布极为重要的信息,如交易制度的改革等,因此也应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职责。

    四)信息披露制度的基本原则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真实、准确、完整原则真实、准确和完整主要指的是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性是信息披露的首要原则,真实性要求发行人披露的信息必须是客观真实的,而且披露的信息必须与客观发生的事实相一致,发行人要确保所披露的重要事件和财务会计资料有充分的依据完整性原则又称充分性原则,要求所披露的信息在数量上和性质上能够保证投资者形成足够的投资判断意识准确性原则要求发行人披露信息必须准确表达其含义,所引用的财务报告、盈利预测报告应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核,引用的数据应当提供资料来源,事实应充分、客观、公正,信息披露文件不得刊载任何有祝贺性、广告性和恭维性的词句2、及时原则及时原则又称时效性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定期报告的法定期间不能超越;二是重要事实的及时报告制度,当原有信息发生实质性变化时,信息披露责任主体应及时更改和补充,使投资者获得最新真实有效的信息任何信息都存在时效性问题,不同的信息披露遵循不同的时间规则3、风险揭示原则发行人在公开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上市公告书、持续信息披露过程中,应在有关部分简要披露发行人及其所属行业、市场竞争和盈利等方面的现状及前景,并向投资者简述相关的风险。

    4、保护商业秘密原则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验信息由于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致使某些信息确实不便披露的,发行人可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属于商业秘密,应到受到保护发行人信息公开前,任何当事人不得违反规定泄露有关的信息,或利用这些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商业秘密不受信息披露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原则的约束五)信息披露的内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年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其中,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临时报告主要为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事件包括:(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6)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7)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8)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9)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11)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12)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13)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14)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15)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16)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17)对外提供重大担保;(18)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19)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20)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21)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 监督机制(一)监督机制的概念监督机制是指公司的利益相关者针对公司经营者的经营成果、经营行为或决策所进行的一系列客观而及时的审核、监察与督导的行动公司内部权力的分立与制衡原理是设计和安排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一般原理公司内部的监督机制包括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经理人员的监督和制约,也包括它们之间权力的相互制衡与监督二)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设计原理现代公司作为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典型企业组织形式,其最大特点就是公司财产的原始所有者远离对公司经营者的控制为了保护所有者的利益,现代公司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一套权力分立与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这种权力的相互制衡实际上是权力的相互监督公司内部权力的分立、监督与制衡原理主要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由于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作为财产的最终所有者的股东不能直接从事公司经营管理股东远离公司的直接治理而又不能不关心公司经营绩效,作为出资者表达其意志的公司权力机关—一股东大会的成立旨在对公司管理层进行约束与监督,确保股东利益其次,股东大会在保留重大方针政策决策权的同时,将其他决策权交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组成的董事会行使,这样公司治理权力出现第一次分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权力巨大,对内是决策者和指挥者,对外是公司的代表和权力象征。

    当董事会将公司具体经营业务和行政管理交其聘任的经理人员负责时,董事会作为经营者的权力出现了分离,公司权力出现了第二次分工董事会为了保证其决策的贯彻,必然对经理人员进行约束与监督(包括罢免经理人员),防止其行为损害和偏离公司的经营方向最后,尽管董事会拥有任免经理层的权力,但经理层的权力一旦形成,可能会事实上控制董事会甚至任命自己为董事长或CEO此外,还可能存在董事与经理人员合谋的道德风险问题因此有些公司成立了出资者代表的专职监督机关一监事会,以便对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进行全面的、独立的和强有力的监督三)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主要内容1、股东与股东大会的监督机制(1)股东的监督股东的监督表现为“用手投票”和“用脚投票”两种形式用手投票,即在股东大会上通过投票否决董事会的提案或其他决议案,或者通过决议替换不称职的或者对现有亏损承担责任的董事会成员,从而促使经理层人员的更换用脚投票,即在预期收益下降时,通过股票市场或其他方式抛售或者转让股票股东的监督具有明显的局限性:一方面,股东的极端分散性使得众多中小股东的个人投票微不足道,任凭大股东操纵董事会;另一方面,由于众多小股东从证券市场获取信息成本高昂,他们往往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报告不够关心,“用脚投票”时往往带有很大的盲目性。

    2)股东大会的监督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的监督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的监督,理论上说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最大的约束性但是,股东大会不是常设机关,其监督权的行使往往交给专事监督职能的监事会或者部分地交给董事会,仅保留对公司经营结果的审查权和决定权具体地说,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活动及董事、经理的监督表现为:选举和罢免公司的董事和监事;对玩忽职守、未能尽到受托责任的董事提起诉讼;对公司董事会经理人员的经营活动及有关的账目文件具有阅览权,以了解和监督公司的经营,此即知情权和监察权;通过公司的监事会对董事会和经理层进行监督2、董事会的监督机制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职权上的关系,实际上是代理与被代理、被委托与委托关系董事会是公司的权力常设机构,而股东大会只是在特定时间召开,也就是说,股东大会只有在特定时间才会行使权力股东大会委托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管理,董事会委托经理、副经理等具体执行公司日常管理事务董事会所做的决议必须符合股东大会决议,如有冲突,要以股东大会决议为准股东大会可以否决董事会决议,直至改组、解散董事会董事会的监督表现为董事会对经理层的监督董事会对经理层的监督表现为一种制衡关系,其通过行使聘任或者解雇经理层人员、制订重大和长期战略来约束经理层人员的行为,以监督其决议是否得到贯彻执行以及经理人员是否称职。

    但由于董事只是股东的受托人,有些董事本身是股东,而有些董事不是股东,而且由于董事会和经理人员分享经营权,因此可能存在董事人员偷懒,或与经理人员合谋损害股东利益等问题因此,董事会对经理的监督是有限度的3、监事会的监督机制监事会是公司专事监督职能的机构,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以出资人代表的身份行使监督权监事会以董事会和经理层人员为监督对象监事会可以进行会计监督和业务监督,可以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多数国家的公司法规定,监事会列席董事会议,以便了解决策情况,同时对业务活动进行全面的监督一般认为,监事会的监督机制具体表现在:通知经营管理机构停止违法或越权行为;随时调查公司的财务情况,审查文件账册,并有权要求董事会提供情况;审核董事会编制的提供给股东大会的各种报表,并把审核意见向股东大会报告;当监事会认为有必要时,一般是在公司出现重大问题时,可以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从理论上说(也有国家在立法上如此规定),在出现特殊情况下,监事会有代表公司的权力,如当公司与董事之间发生诉讼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由监事会代表公司作为诉讼一方处理有关法律事宜;当董事自己或者他人与本公司有交涉时,由监事会代表公司与董事进行交涉;当监事调查公司业务和财务状况及审核账册报表时,代表公司委托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八、 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结构(一)股权结构的含义股权结构是指公司股东的构成和各类股东持股所占比例,以及股票的集中度(或分散度)和股东的稳定性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公司治理结构则是股权结构的具体运行形式不同的股权结构决定了不同的企业组织结构,从而决定了不同的企业治理结构,最终决定了企业的行为和绩效二)股权结构的分类股权结构有不同的分类一般来说,股权结构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指股权集中度,即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从这个意义上讲,股权结构有以下三种典型的类型1)集中分布型股权结构其表现是:股权高度集中,绝对控股股东一般拥有公司股份的50%以上,对公司拥有绝对控制权这种股权结构下,大股东缺少来自其他小股东的约束和制衡,导致其容易干预经营者行为,甚至与经营者合谋侵占小股东权益2)均匀分布型股权结构其表现是:股权高度分散,公司没有大股东,所有权与经营权基本完全分离,单个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在10%以下这种股权结构可以避免集中分布型股权结构下股东行为两极分化以及大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合谋,但由于股权比较分散,股东们行使权力的积极性受到一定影响在证券市场比较发达、股权流动性强的情况下,分散的股东可以利用发达的证券市场低成本却有效地对公司经营进行监督,如果股东对公司所披露的财务状况不满意就可“用脚投票”,从而对公司经营者施加压力,因此公司可以建立起较为有效的治理结构。

    但在证券市场不太发达、股权流动性较差的情况下,这种股权结构会导致股东对经营者监督约束不力,从而会影响公司经营绩效3)阶梯分布型股权结构其表现是:第一大股东拥有相对优势的股份,成为核心股东(持股比例为20%~30%),其他股东的地位依次下降各个股东以其持股水平为依据,决定其行使权力的努力程度由于各股东持股差距适当,因此有望使各股东达到一种适度参与的境界,形成有效的制衡和监督机制在证券市场不太发达、股权流动性较差的情况下,股权相对集中,不仅可以提高股东直接监控公司经营的动力和效率,而且有利于保持公司经营发展的稳定和持续性一般而言,集中型股权结构公司由于股权集中在少数股东手上,所以成为收购兼并的目标公司的可能性较小;经理所持有的股份比例较多,成功收购该公司的可能性越小,即使收购成功,收购方也需支付巨额金额相反,股权分散的治理机制公司较容易伴随并购的发生,在流动性较好、发育较为完整的资本市场下,股权分散使接管者可以比较容易地收集到达到控股地位所需要的最低限度的股份在公司治理的监督方面,股权分散的公司由于小股东不愿意或无能力支付监督成本,公司的股东监督机制就会成为一句空话而对于股权集中型的公司而言,由于存在相对控股股东或绝对控股股东,这些大股东具有对经理人员实行有效监督的能力和动力。

    因此,股权集中型的公司与分散型公司相比较,前者的监督能更有效地运作在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条件下,存在着追求自身利益的经营者和维持自身利益所有者的矛盾问题在股份高度分散的现代经理式公司里,经理阶层或董事长作为经营决策者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相对股东而言更为突出一一公司董事会实际上已经由经理所控制,因而作为委托人的股东对作为代理人的经理的激励实际上已为经理所控制而且,股东们由于“搭便车”的原因而缺乏动力推翻现任经理或董事长,所以在股权十分分散的情形下,对经理的监督会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第二层含义则是股权构成,即各个不同背景的股东集团分别持有股份的多少在我国,就是指国家股东、法人股东及社会公众股东的持股比例从理论上讲,股权结构可以按企业剩余控制权和剩余收益索取权的分布状况与匹配方式来分类从这个角度,股权结构还可以被区分为控制权不可竞争和控制权可竞争的股权结构两种类型在控制权可竞争的情况下,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是相互匹配的,股东能够并且愿意对董事会和经理层实施有效控制;在控制权不可竞争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控股股东的控制地位是锁定的,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监督作用将被削弱九、 资本结构与公司治理结构(一)资本结构的定义资本结构是指企业各种资本的构成及其比例关系。

    资本结构是企业筹资决策的核心问题,企业应综合考虑有关影响因素,运用适当的方法确定最佳资本结构,并在以后追加筹资中继续保持资本结构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资本结构是指全部资金(包,括长期资金、短期资金)的构成及其比例,一般而言,广义资本结构包括债务资本和股权资本的结构、长期资本与短期资本的结构,以及债务资本的内部结构、长期资本的内部结构和股权资本的内部结构等狭义的资本结构是指各种长期资本构成及其比例,尤其是指长期债务资本与(长期)股权资本之间的构成及其比例关系影响资本结构的因素包括企业财务状况、企业资产结构、企业产品销售情况、投资者和管理人员的态度、贷款人和信用评级机构的影响、行业因素、所得税税率的高低以及利率水平的变动趋势等二)企业的融资方式及选择企业融资可分为股权融资和债务融资两大渠道这两类不同性质的资本在企业总资本中所占的比例,形成企业的资本结构一般用公司短期及长期负债与股东权益的比例来反映资本结构,它又可进一步分为股权结构和债务结构企业融资又有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种方式内源融资主要是指企业的自有资产和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积累部分;而外源融资则是指向企业的外部投资者借债或发行股票根据迈尔斯的“啄食顺序理论”,公司一般遵循以下融资顺序:首先是内源融资,其次是债券融资,最后才是股权融资。

    也就是说,公司先依靠内源融资,然后求助于外源融资;而在外部融资中,又通常优先选择发行债券融资,资金不足时再进行股权融资三)资本结构理论资本结构理论包括净收益理论、净营业收益理论、MM理论、代理理论和等级筹资理论等1、净收益理论净收益理论认为,利用债务可以降低企业的综合资金成本由于债务成本一般较低,所以,负债程度越高,综合资金成本越低,企业价值越大当负债比率达到100%时,企业价值将达到最大2、净营业收益理论净营业收益理论认为,资本结构与企业的价值无关,决定企业价值高低的关键要素是企业的净营业收益尽管企业增加了成本较低的债务资金,但同时也加大了企业的风险,导致权益资金成本的提高,企业的综合资金成本仍保持不变不论企业的财务杠杆程度如何,其整体的资金成本不变,企业的价值也就不受资本结构的影响,因而不存在最佳资本结构3、MM理论MM理论认为,在没有企业和个人所得税的情况下,任何企业的价值,不论其有无负债,都等于经营利润除以适用于其风险等级的收益率风险相同的企业,其价值不受有无负债及负债程度地影响;但在考虑所得税的情况下,由于存在税额底护利益,企业价值会随负债程度地提高而增加,股东也可获得更多好处。

    于是,负债越多,企业价值也会越大4、代理理论代理理论认为,企业资本结构会影响经理人员的工作水平和其他行为选择,从而影响企业未来现金收入和企业市场价值该理论认,为,债权筹资有很强的激励作用,并将债务视为一种担保机制这种机制能够促使经理多努力工作,少个人享受,并且做出更好的投资决策,从而降低由于两权分离而产生的代理成本但是,负债筹资可能导致另一种代理成本,即企业接受债权人监督而产生的成本均衡的企业所有权结构是由股权代理成本和债权代理成本之间的平衡关系来决定的5、等级筹资理论等级筹资理论认为:(1)外部筹资的成本不仅包括管理和证券承销成本,还包括不对称信息所产生的“投资不足效应”而引起的成本2)债务筹资优于股权筹资由于企业所得税的节税利益,负债筹资可以增加企业的价值,即负债越多,企业价值增加越多,这是负债的第一种效应;但是,财务危机成本期望值的现值和代理成本的现值会导致企业价值的下降,即负债越多,企业价值减少额越大,这是负债的第二种效应由于上述两种效应相抵消,企业应适度负债3)由于非对称信息的存在,企业需要保留一定的负债容量以便有利可图的投资机会来临时可发行债券,避免以太高的成本发行新股四)资本结构与公司治理的关系第一,谁向企业投资,谁就对企业拥有相应的控制权。

    股东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机制控制企业,但当企业出现资不抵债进入破产状态时,债权人便获得了对企业的控制权第二,从对经理控制权的威胁来看,不同融资方式也存在差别发行新股可能使新股东持有大量股份,掌握公司控制权,进而使现有经理可能被替换而发行债券带来的控制权损失的可能性,在经营正常状态下不但比发行新股小,也比贷款小第三,在企业的总资本中,债务融资占的比重很高,就会形成债权人主导型治理模式;股权融资占的比重很高,则会形成股东主导型治理模式由此可见,资本结构决定公司控制权在股东和债权人之间的配置,决定股权约束与债权约束的选择与搭配,涉及对经理人员激励、约束方式和强度的选择,影响公司的股票价格十、 董事及其职责(一)董事的概念董事是指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具有实际权力和权威的管理公司事务的人员,是公司内部治理的主要力量,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进行经济活动占据董事职位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对于这个问题不同的国家(地区)给予了不同的规定例如,美国、德国、奥地利、瑞士等国家规定,董事须是自然人,法人不能担任董事,而英国、比利时、荷兰以及我国香港、台湾地区规定,法人可以担任董事,但须指定一名有行为能力的人做其常任代表。

    董事是董事会成员,是公司重大决策的制定与参与者董事是公司财产的受托人,但董事不以自己的名义,而是以公司的名义持有受托财产,而且是以冒商业风险、以盈利为基本原则托管公司财产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可以由股东或非股东担任董事的任期,一般都是在公司内部细则中给予规定,有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定期把董事的任期限制在一定的时间内,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不定期是指从任期那天算起,满3年改选,但可连选连任董事被解聘的原因有:任期届满而未能连任;违反股东大会决议;股份转让;本人辞职;其他,如董事会解散、董事死亡、公司破产、董事丧失行为能力等董事可分为内部董事、外部董事与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其中,(1)内部董事是指那些同时也是公司职员的董事2)外部董事是指那些不属于公司职员的董事3)执行董事是指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他们既参与董事会的决策,同时也在其管理岗位上执行董事会的决策显然,执行董事都是内部董事总经理是必然的内部董事,因为他是具体经管公司日常业务的关键人物内部董事中还可以有几位常务副总经理,这些公司经理人员参加董事会有助于外部董事直接接触经理人员,深入评价管理工作的成效内部董事在董事会中所占的比例不一。

    日本大部分企业的董事会都是由内部董事组成的4)非执行董事是指公司从外部聘请的在战略管理、金融、投资、财务、法律、公共关系等方面具有专长的知名人士他们通常是某一方面的专家、学者或其他公司的总裁、董事长,只参与董事会决策而不参与高层管理和决策的执行非执行董事明显包括了外部董事除此之外,那些兼任公司中低层管理人员或一般职员的董事,也视作非执行董事在实践中,由于中低层管理人员或一般职员担任董事的情况比较少见,因此,一般而言,内部董事与执行董事、外部董事与非执行董事含义几乎一致二)董事的人数、任期与资格1、董事的人数《公司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同时在第五十一条中指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为5~19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2、董事的任期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3、董事的任职资格(1)积极资格积极资格就是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具备的任职资格情形作为公司的董事,其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除董事长外,董事可以具有本国国籍,也可以没有本国国籍;除董事长外,董事可以在国内有住所,也可以在国内没有住所2)消极资格消极资格就是不能担任的情形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国家公务员、军人、公证人、律师等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不能兼任同一公司的董事。

    三)董事的选任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所谓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四)董事的权限董事的权限主要包括业务执行权、董事会参与权、公司代表权和董事的权利等业务执行权是指董事对董事会决定议事的重大问题具体执行、对日常事务的议事决定并具体实施自己所决定的议事的具体执行权董事可以出席董事会并对决议事项投票表示赞成或反对的权限董事一般没有代表公司的权限,但除代表公司向政府主管机关申请进行设立、修改章程、发行新股、发行公司债、变更、合并、解散等各项登记的权限,申请募集公司债、发行新股审核的代表权,在公司证券(股票、公司债券)上签名盖章等特殊情况董事的权利主要包括向公司请求预付处理委任事务的必要费用的权利;向公司请求偿还因处理委任事务所支出的费用及自支出时起的利息的权利;向公司请求代其清偿因处理委任事务所负担的必要债务,未至清偿期的,请求公司提供担保的权利;向公司请求赔偿其处理委任事务时,因非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所导致的损害的权利。

    十一、 董事会及其权限(一)董事会的定义及形式1、董事会及其形成董事会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按公司或企业章程设立并由全体董事组成的业务执行机关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贯彻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此外,董事会也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必设机构它既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又是公司的集体领导机关,其领导水平对公司的稳定和发展举足轻重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董事会权力,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是股东大会的代理机构,代表股东大会行使公司管理权限作为公司董事会,其形成有资格上、数量上和工作安排上的具体要求,也有其具体职责范围1)从资格上讲,董事会的各位成员必须是董事董事是股东在股东大会上选举产生的所有董事组成一个集体领导班子称为董事会2)从人员数量上说,董事的人数不得少于法定最低限额,因为人数太少,不利于集思广益和充分集中股东意见但人数也不宜过多,以避免机构雁肿,降低办事效率因此公司应在最低限额以上根据业务需要和公司章程确定董事的人数由于董事会是会议机构董事会最终人数一般是奇数3)从人员分工上,董事会一般设有董事长、副董事长、常务董事人数较多的公司还可设立常务董事会。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成员过半数互相选举产生,罢免的程序也相同4)在董事会中,董事长具有最大权限,是董事会的主席2、董事会的类型我国董事会包括法定董事会和临时董事会两种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二)董事会会议1、董事会会议的召集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2、董事会会议的出席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董事未出席,也未委托代表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3、董事会会议的举行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三)董事会权限董事会权限包括普通事项和特别事项1、普通事项普通事项包括: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决定非特别事项的职权2、特别事项特别事项包括: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公司董事长的选任、解任及报酬;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四)董事会的决议为了保证董事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代表大多数股东的利益,各国公司法一般都明确规定了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

    也就是说如果参加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没有达到法定人数,此次董事会不合法所形成的决议无效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而一些国家的公司法规定,董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可低于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但不得少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决议的计票原则采用按人数计算,也就说每一位董事平等地享有一个表决权,不以其所代表的股票数为据董事会的决议一般也采用多数通过的原则按照《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不过,公司章程可以另行约定对特殊事项决议的通过条件,但是不能低于《公司法》规定的过半数通过一些国家还依据决议的具体事项,将董事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适用于简单多数原则即由过半数的董事出席会议并由出席会议的董事过半数同意即可;特别决议适用于绝对多数原则,由三分之二的董事出席会议并由出席会议的董事过半数同意才算过换句话说,普通决议的通过最少需要公司董事的四分之一以上同意,特别决议的通过至少需要公司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同意对于董事会决议,应特别注意决议无效的情形,决议无效主要包括两种情形:第一,决议成立的过程无效这是指召集程序或决议方法违反法律或章程规定。

    第二,决议的内容无效即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或章程的规定对于上述两种无效的决议,利害关系人可以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法提出无效的主张,不必以诉讼的方法,可以以抗辩的方法十二、 组织架构在我国内部控制框架中,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和企业文化均属于企业层面的控制(环境控制或基础控制),其风险及应对有别于业务层面的控制(应用控制)一)组织架构的内涵及风险应对1、组织架构影响因素分析2010年,五部委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18个《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简称应用指引)中有5个属于企业层面的内部环境类指引,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和企业文化应用指引中内部环境类指引与基本规范中内部环境构成因素一一对应,同时,丰富了基本规范的内涵并提升了我国内部环境构成因素体系的层次组织架构指引认为组织架构是一项制度安排,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企业内部各层级机构设置、职责权限、人员编制、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主要包括治理结构和内部机构设置机构设置与权责分配互为因果,内部审计本身就属于组织的内部机构,因此,组织架构应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权责分配和内部审计四个因素。

    在治理结构上,将股东大会纳入内部环境范畴(如发展战略方案需经股东会批准实施)内部环境类指引紧扣发展战略做文章,企业要实施发展战略,必须要有科学的组织架构,履行一定的社会责任,配置合理的人力资源,形成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从发展战略角度看,企业的根本目的不是利润最大,也不仅仅是企业价值最大,而是更广义的社会责任最大企业应履行社会责任,实现战略目标2、组织架构的主要风险组织架构的风险主要来自两方面1)治理结构形同虚设,缺乏科学决策、良性运行机制和执行力,可能发生经营失败(2)内部机构设计不科学,权责分配不合理,可能导致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或缺失,运行效率低下3、组织架构风险的主要应对措施针对以上风险采取的主要应对措施有以下几个1)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权限、任职条件、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确保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形成制衡机制同时企业在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等(即通常所说的“三重一大”)方面,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2)企业应当按照科学、精简、高效、透明、制衡的原则,综合考虑企业性质、发展战略、文化理念和管理要求等因素,合理设置内部职能机构,明确各机构的职责权限,避免职能交叉、缺失或权责过于集中,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

    3)企业应当根据组织架构的设计规范,对现有治理结构和内部机构设置进行全面梳理,确保本企业治理结构、内部机构设置和运行机制等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4)拥有子公司的企业,应当建立科学的投资管控制度,通过合法有效的形式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出资人权益,重点关注子公司特别是异地、境外子公司的发展战略、年度财务预决算、重大投融资、重大担保、大额资金使用、主要资产处置、重要人事任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等重要事项对子公司控制一直是企业集团层面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组织架构应用指引在综合调研的基础上提出此项要求,对实务操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二)治理结构公司制企业中股东大会(权力机构)、董事会(决策机构)、监事会(监督机构)、总经理层(日常管理机构)这四个法定刚性机构为内部控制机构的建立、职责分工与制约提供了基本的组织框架,但并不能满足内部控制对企业组织结构的要求,内部控制机制的运作还必须在这一组织框架下设立满足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要的职能机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因此,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自身股权关系和股权结构,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权限、任职条件、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确保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有机协调;确保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企业应当在企业章程中规定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原则,授权内容应当明确具体三)机构设置及责权分配任何企业要达成其整体目标,必须构建一定的组织机构企业的组织机构提供了计划、执行、控制和监督活动的框架,确立了适当的沟通和协调渠道,保证了组织中成员具有与其所履行职责相适应的知识、经验和能力对于企业而言,要根据公司的具体发展战略确定组织结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十四条要求企业应当结合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置内部机构,明确职责权限,将权力与责任落实到各责任单位组织机构是通过提供完整的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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