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系统之供水施救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
文档格式:DOC| 2 页|大小 12.50KB|积分 15|2022-09-18 发布|文档ID:153364636
六大系统之供水施救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六大系统之供水施救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一、系统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符合《煤矿安全规程》、AQ 1020-2006等标准的有关规定,系统中的设备应符合有关标准及各自企业产品标准的规定1、自制件经检验合格、外协件、外购件具有合格证或经检验合格方可用于装配2、装置的水管、三通及阀门及仪表等设备的材料应符合GB.3836等相关规定3、装置的水管、三通及阀门及仪表等设备的耐压材料不小于工作压力1.5倍 4、装置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5、装置的操作应简单、快捷、可靠6、装置的外表面涂、镀层应均匀、牢固7、装置应具有减压、过滤、三通阀门等功能8、饮用水质用应符合CJ94-2005的规定9、供水水源应需要至少2处以确保在灾变情况下正常供水10、供水施救供水应保持24小时有水11、避灾人员在使用装置时,应保障阀门开关灵活、流水畅通二、 系统组成系统一般由清洁水源、供水管网、三通、阀门、过滤装置及监测供水管网系统的等其他必要设备组成三、主要功能1系统应具有基本的防尘供水功能;2系统应具有供水水源优化调度功能;3 系统应具有在各采掘作业地点、主要硐室等人员集中地点在灾变期间能够实现应急供水功能;4系统应具有过滤水源功能。
5系统宜具有管网异常报警功能;(水压异常、流量异常)6 系统宜具有水源、主干、分支水管管网压力、及流量等监测功能;7 系统宜保护水管管网功能,以防止灾变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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