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双向转诊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深圳市精神疾病患者医院--社区一体化服务双向转介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慢性病防治院(站)、光明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了给社区精神疾病患者提供方便、快捷的转诊治疗绿色通道,建立专科医院(康宁医院)--社区双向转介工作机制,现将《深圳市精神疾病患者医院--社区一体化服务双向转介工作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特此通知附件:深圳市精神疾病患者医院--社区一体化服务双向转介工作管理办法 深圳市精神卫生中心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五日主题词:精神疾病 双向转介 管理办法抄送:福田区卫生局、罗湖区卫生局、南山区卫生局、盐田区卫生局、宝安区卫生局、龙岗区卫生局、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深圳市精神卫生中心办公室 2010年2月25日印发深圳市精神疾病患者医院--社区一体化服务双向转介工作管理办法为了给社区精神疾病患者提供方便、快捷的转诊治疗绿色通道,建立专科医院(康宁医院)--社区双向转介工作机制,发挥基层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机构的作用,做好社区精神病患者的监护、访视和康复指导,为患者提供连续、完整的治疗康复服务,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双向转介分类双向转诊分为上转和下转一)上转1.医疗机构上转(1)由区精神卫生机构(区慢性病防治院)、社康中心转诊至康宁医院2)由综合医院及其他专科医院转诊至康宁医院2.非医疗机构上转(1)由社区工作站、街道/区残联转诊至康宁医院2)由街道职康中心、日间照料中心等康复服务机构转诊至康宁医院3)由学校、工厂、企事业单位转诊至康宁医院二)下转1.由康宁医院转介到区精神卫生机构(区慢性病防治院)或社康中心2.由康宁医院转介到街道职康中心、日间照料中心等康复服务机构3.由康宁医院转介到学校、工厂、企事业单位的心理健康医务部门二、转介对象患有精神疾病的深圳市常住人口三、转介疾病种类1、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性精神病等;2、老年痴呆、脑血管病所致的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的精神障碍、慢性躯体疾患所致的精神障碍等器质性精神障碍;3、酒精所致的精神障碍、各种药物(含毒品)依赖所致的精神障碍等精神活性物质或非成瘾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4、中度、重度、极重度精神发育迟滞以及伴有精神障碍的精神发育迟滞; 5、确已导致患者精神活动和社会功能明显受损的其他精神障碍,如病情严重的强迫症、恐惧症等;6、童年和少年期的多动障碍、儿童孤独症。
四、转介指征(一)上转指征1.各类精神疾病的发作期,如严重的幻觉、妄想、兴奋、躁动、思维紊乱的患者;2.有暴力攻击或明显自伤、自杀行为的患者;3.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或精神疾病诊断不明确者;4.治疗过程中出现与抗精神病药相关的急性毒副反应;5.在家维持治疗效果不好,病情复发或加重的患者;6.病人或家属要求门诊或住院治疗的患者;7.家庭监管无力需住院治疗的患者;8.社区“关锁”的精神病患者二)下转指征1.诊断明确,仅需门诊治疗不需住院或病情较稳定者;2.住院治疗出院后,需进行社区跟踪随访、教育康复者;3.主要精神症状控制,愿意参加社区康复活动及职业康复训练的康复者五、转诊流程(一)由医疗机构上转病人或家属持医疗机构“转诊通知单”康宁医院门诊“转诊服务台”导诊护士优先安排患者就诊(二)由非医疗机构上转病人或家属持单位“转诊介绍信”康宁医院门诊“转诊服务台”导诊护士优先安排患者就诊(三)下转病人或家属持主管医生开具的“康复者社区转介信息卡”到康宁医院防保科防保科根据患者需求和辖区资源,与社康中心、康复服务机构或相关单位联络,协助患者办理社区康复服务为患者提供跟踪访视和社区康复服务六、工作要求1.坚持知情同意原则,充分尊重患者及家属的知情选择权。
2.康宁医院门诊大厅设“转诊服务台”,负责转诊精神病患者的导诊工作,实行优先就诊和优先安排住院3.康宁医院防保科负责转介病人的协调与联络4.对转诊不合作的患者,应尽量争取家属的支持,必要时与街道残联、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和患者单位联系,协助转诊5.患者表现暴力、攻击、冲动、伤人或自伤,有肇事肇祸倾向时,可联系辖区派出所协助转诊特殊或紧急情况可与康宁医院急诊科联系咨询(电话:25603094)6.转诊病人应具备医疗费用支付能力,包括医保、自费或社会医疗救助等附件1:转诊通知单(医疗机构)附件2:转诊介绍信(非医疗机构)附件3:社区—医院转介回执单附件4:深圳市康宁医院康复者社区转介服务知情同意书附件5:深圳市康宁医院康复者医院-社区转介联络单附件6:深圳市精神病人社区访视、康复服务知情同意书附件7:医院—社区转介回执单附件8:深圳市精神疾病患者双向转诊流程图附件1:转诊通知单(医疗机构)第一联 转诊机构存根姓名: 性别:□男 □女 年龄: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患者病情:转诊医院:深圳市康宁医院 转诊医生:转诊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转诊通知单(医疗机构) 第二联 康宁医院存留姓名: 性别:□男 □女 年龄: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付费类型:□自费 □综合医疗保险 □职工医疗保险 □劳务工医疗保险 □其他患者病情:处理意见: 鉴于患者目前病情,不适宜在 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治疗,建议转往 医院进一步诊治。
患者(家属)签名: 医师签名:医疗机构(盖章):中心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时 分附件2:转诊介绍信(非医疗机构)第一联 转诊单位存根姓名: 性别:□男 □女 年龄: 付费类型:□自费 □综合医疗保险 □职工医疗保险 □劳务工医疗保险 □其他联系人: 联系电话: 转介医院:深圳市康宁医院 转介时间: 年 月 日 经手人: 年 月 日转诊介绍信(非医疗机构)第二联 康宁医院存留深圳市康宁医院:现有我单位/社区 ,性别 ,年龄 。
由于 原因,现介绍至贵院就诊治疗,望接洽 付费类型:□自费 □综合医疗保险 □职工医疗保险 □劳务工医疗保险 □其他联系人: 经手人签名: 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附件3:社区——医院转介回执单 (机构名称):患者 性别 年龄 ,于 年 月 日因病情需要,由贵机构转入我院 科住院/门诊治疗,病案号 此致 接诊医生(签字): 联系电话: 深 圳 市 康 宁 医 院(转诊章) 年 月 日备注:本单由接诊医生填写,防保科转交社康中心存档。
康宁医院防保科定期汇总反馈各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附件4:深 圳 市 康 宁 医 院康复者社区转介服务知情同意书 尊敬的 先生/女士:为进一步巩固疗效、促进您的康复,现将您转介到辖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由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精防医生为您提供访视、康复指导服务若您和(或)您的家属同意,请签字祝您早日康复! 深圳市康宁医院 我和(或)我的家属已阅读并理解以上内容,我们同意转介到辖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接受社区康复服务患者签名: 家属签名: 年 月 日--------------------------------------------------------------------------------------------------------(以下由医务人员填写)社区转介信息卡门诊/病区: 门诊号: 住院号: 姓名: 性别:□男 □女 年龄: 身份证号: 户口地址: 疾病诊断: 新发报病: □是 □否 就诊类别:□出院病人 □门诊病人 就诊时间: 目前病情:精神病性症状 □有 □无 情感症状 □有 □无 其他症状 自知力 □完整 □部分 □无患者联系人: 联系电话: 转介医生: 转介日期: 年 月 日备注:本单由本院医生填写,防保科存档。
附件5: 深 圳 市 康 宁 医 院康复者医院——社区转介联络单第一联 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存留患者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户口地址: 现详细住址: 区 街道 居委会 疾病诊断: 新发报病: □是 □否 就诊类别:□出院病人 □门诊病人 就诊时间: 辖区慢病院、联系电话: 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深圳市康宁医院预防保健科(盖章) 年 月 日深 圳 市 康 宁 医 院康复者医院——社区转介联络单第二联 区精神卫生机构留存患者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户口地址: 现详细住址: 区 街道 居委会 疾病诊断: 新发报病: □是 □否 就诊类别:□出院病人 □门诊病人 就诊时间: 患者联系人: 联系电话: 深圳市康宁医院预防保健科(盖章) 年 月 日附件6:深圳市精神病人社区访视、康复服务知情同意书患者 确诊 ,患者目前病情宜在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继续接受康复治疗,经过患者家庭内部或社区居委会协商,决定由 承担对患者的监护责任。
今后凡是涉及该患者监护责任的事宜,由该监护人负责解决若监护人变更时,需及时告知社区精防医生以便更新信息社区精防医生根据《深圳市精神病人管理标准与规范》开展社区精神病人管理工作,提供定期访视、社区监护及康复指导,并对监护人提出相应责任要求:1.配合社区精防医生对患者提供定期随访服务(包括了解患者变动情况、诊疗情况、精神科药物治疗、康复措施、危险行为的评估等)监护人有义务监督患者按时按量服药,观察患者服药后的病情变化及药物不良反应情况,及时向社区精防医生汇报2.当患者出现病情波动、恶化或严重药物不良反应时,监护人应主动联系社区精防医生,社区精防医生可根据病情调整治疗方案或提供转介服务3.当患者出现严重危险行为倾向或肇事肇祸行为时,监护人应首先报警求助,及时联系社区精防医生,控制患者的冲动行为,避免事态升级我和我的监护人(家属)已详细阅读并理解以上内容,我们自愿接受 (机构名称)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医生的访视、社区监护及康复指导服务患者签名: 监护人签名: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社康精防医生签名: 年 月 日附件7:医院——社区转介回执单深圳市康宁医院:患者 性别 年龄 ,已于 年 月 日因康复需要转回 (机构名称)接受社区康复服务,患者系统病例编号 。
此致 接诊医生(签字): 联系电话: (机构名称)(转诊章) 年 月 日备注:本单由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接诊医生填写,交康宁医院防保科存档康宁医院防保科定期汇总反馈各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附件8:深圳市精神疾病患者双向转诊流程图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市康宁医院)签署《康复者社区转介服务知情同意书》住院/门诊医生填写《康复者社区转介信息卡》签署《精神病人社区访视、康复服务知情同意书》填写《医院-社区转介回执单》填写《转诊告知单》或《转诊介绍信》接诊医生填写《社区-医院转介回执单》区慢病院、社康中心综合医院、其他专科医院社区工作站、区/街道残联职康中心、日间照料中心企事业/行政单位符合转诊指征的患者交防保科登记社康中心职康中心日间照料中心企事业/行政单位防保科填写《康复者医院-社区转介联络单》区精神卫生机构(区慢病院)联络协调第一联第二联患者社区康复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