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书

罗 源 县 水 利 工 程质 量 监 督(1)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在申办施工许可证或申请开工报告前,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当到相应的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同时提交①工程项目建设审批文件②项目法人与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副本及复印件③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工程质量管理组织情况及项目划分表等资料④设计文件、重要部位图纸(必要时应提供有关证书的原件)以及质量监督书要求的其他文件2)工程项目划分确认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研究划分出工程项目的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并制定出单元工程划分原则 此页不打印 年 第 号 总 号罗 源 县 水 利 工 程质 量 监 督 书项目名称:申报单位: (盖章)负责人印章: 年 月 日罗源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制填写说明一、本监督书一式三份,于主体工程开工前15天,由项目法人填写,报送质量监督机构审核,同时把电子版发邮箱二、质量监督机构对本监督书及相关附件进行审核,符合质量监督申报条件的,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三、本监督书可以打印(不含签名),内容必须准确、齐全,不得漏项四、项目法人申报质量监督手续时应同时提交:1、项目法人组建文件;2、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文件;3、项目投资计划或年度投资计划下达文件(如无可不提供);4、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定本)、施工图纸;5、项目法人与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副本以及招投标文件;6、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机构组建文件;7、施工单位项目部组建文件;8各参建单位现场机构人员配备表等有关资料一套一、工程项目概况工程名称建设地点主管部门项目法人初设和概算批准机关、时间、文号主要工程内容、规模初设批复总投资万元工 期计划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备注二、参建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项目法人名称法人代表姓名地址职务/职称邮编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工作联系人及电话职务/职称联系电话设计单位名称资质等级工程设计证书号法人代表职务/职称项目设计负责人职 称联系电话监理单位名称资质等级资质证书号法人代表职务/职称项目总监职务/职称联系电话施工单位名称资质等级资质证书号法人代表职务、职称建造师建造师级别/职称联系电话施工项目及合同金额注:1、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资质证复印件与项目总监、建造师资格证复印件附后。
2、若施工单位有二个及以上,可另附三、项目法人内设机构及人员配备表岗位姓 名职 称备注法人代表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综合部门工程部门财务部门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传真号码:注:项目法人可根据实际组建的内设机构填写四、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监理人员配备表岗位姓名职称监理专业资格证书号注册岗位证号备注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传真号码:注:1、总监理工程师注册岗位证号应填写总监岗位证书号及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号,监理员只需填写资格证书号2、如在质量监督申报前,监理单位总监或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发生变化,项目法人须提交监理单位关于监理人员变换的申请、项目法人同意的批文、以及监理单位组建监理部的文件五、项目施工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配备表岗位姓 名专 业职 称岗位资格证号备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传真号码:注:1、如在质量监督申报前,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发生变化,项目法人须提交施工单位关于管理人员变换的申请、项目法人同意的批文、以及施工单位组建项目部的文件2、若施工单位有二个及以上,可复印本表。
六、质量监督机构批复意见1、同意对本工程实施质量监督2、本站指派: 同志组成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组,任命: 同志为项目质量监督组组长3、《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第六条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全面责任监理、施工、设计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负责质量监督机构履行政府部门监督职能,不代替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希望各参建单位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加强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联系电话:受理:审核:罗源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