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器公司治理规划(参考)
泓域/激光器公司治理规划激光器公司治理规划xxx有限公司目录一、 股东权利 4二、 股东 7三、 股东会权利 13四、 股东会会议的类型及运行机制 13五、 证券市场的基本概念与作用 19六、 证券市场的有效性 23七、 机构投资者的参与治理 25八、 机构投资者概述 32九、 经理市场及其作用 38十、 产品市场及其竞争激励 41十一、 公司设立的法律制度 43十二、 公司资本法律制度 54十三、 布莱尔的贡献 60十四、 詹森的贡献 64十五、 公司简介 67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69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69十六、 项目概况 69十七、 组织机构及人力资源配置 72劳动定员一览表 73十八、 发展规划 74十九、 法人治理结构 82一、 股东权利股东权利是指股东因为出资而享有的对公司的权利按照我国《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东权利可以,划分为四大类:财产权、管理权、知情权和救济权1、财产权股东依其出资额享有对公司现在净资产、运营所得现实利润、公司整体价值潜在增加值的分配权,包括股利分配权、清算剩余分配权、新股认购优先权①股利分配权股利分配权是股东基于其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所拥有的参与公司的可分配利润分配的权利,是公司股东的一种固有权,由公司的盈利本质所决定,反映股东投资目的的必然要求。
②清算剩余分配权是公司被解散、撤销、破产或人格被注销之前,公司一切债权、债务关系清算完毕后,公司的资产还有剩余,股东有权参与剩余财产的分配的权利③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在公司增资发行新股时,股东基于其公司股东的资格享有优于一般人而按照原有的持股比例认购新股的权利2、管理权股东以其所持股票比例有参与管理的权利管理权使股东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对公司经营事务施加直接的影响,主要有参与股东大会权、表决权、提议权、咨询权①参与股东大会权这是一种因有权,是行使管理权的一种先决权利只要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停止过户期间之前登记在册,股东就能够行使这种权利,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排除,也不得附加任何其他行使条件②表决权此权利是指股东基于其股东地位而享有的对股东大会的方案做出一定意思表示的权利股东表决权包括两类:一是对涉及公司事务根本性变化的事项表决;二是对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这是一种固有权利,不能绝对排除,通行一股一权除非发行、表决权受限制的股票,除非有法律、章程规定,不得对表决权施加任何相对限制,或剥夺③召集权与提议权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也可以提议股东大会以讨论事项、表决事项。
只有持有法律规定的最低比例或者以上公司股份的股东才有召集权而提议权则为每个股东所享有,但提议的范围受股东大会可以决议的事项所限,并不得向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股东提议还必须经过董事会的筛选,并不是所有的提议都能记载到股东大会的开会通知上3、知情权知情权就是股东有权获得管理、监督、救济的权利知情权的内容主要包括财务会计报告查阅权、会计账簿查阅权、对股东大会记录和公司章程的查阅权、对股东名册的查阅权、对公司重大事项的行情权,以及请求法院指定专门审计人,对公司的业务进行审计4、救济权所谓救济权,是指股东利益因与经营相关的行为或决定而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时,股东有权运用各种救济手段予以救济,大体包括股份买入请求权、危害行为停止请求权、申请法院解散或者清算公司的权利和股东诉讼权①股份买入请求权在某些情况下,如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份转让有限制而股东又要转让其股份,或股东大会通过公司营业转让或者公司合并的决议,有些股东反对该决议,请求公司以公正的价格买入自己的股份的权利②危害行为停止请求权危害行为发生前的消极防卫权利,是股东对董事违法行为的制止,当公司的董事或其他高级人员对外代表公司活动时超越公司组织章程或条例,违反公司的规定,公司的股东有请求董事或其他高级人员停止其越权或违法行为。
③申请法院解散或者清算公司的权利当控股股东滥用控制力对其他股东进行压榨,严重迫害公司或其他中小股东利益时,若有理由相信股东共存于一个公司的基本信赖基础已经丧失,中小股东有权申请法院质疑公司是否应该继续存在,包括请法院解散公司、对公司进行重组④股东诉讼权,即当股东个人权利或公司权利受到侵害时,应当给予股东以请求法院进行保护的权利,包括为了个人利益的直接诉讼权和为了公司的利益的派生诉讼权直接诉讼权则是当股东的个人利益受到侵害时,他可以基于其作为公司所有权人的股东身份提起旨在保护自己利益的诉讼,解决股东与公司之间的矛盾派生诉讼权则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为了保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的股东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公司起诉的权利股东诉讼权作为股东权益侵害的法律保护措施,除直接诉讼外,派生诉讼权作为维护公司利益进而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有效手段日益受到重视,我国《公司法》里也写入了这点二、 股东(一)股东的概念股东是指公司投资或基于其他的合法原因而持有公司资本的一定份额并享有股东权利的主体投资者通过认购公司的出资或股份而获得股东资格,主要包括发起人的认购、发起人以外的认购人的认购、公司成立后投资人对公司新增资本的认购。
二)股东资格的确认依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股东资格的确认须具备以下条件:(1)股东姓名或名称应当记载在公司章程中,一旦投资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被记载在公司章程中,则该姓名或名称所代表的人或公司、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就应该是公司的股东,除非有确切的证据表明记载有误2)股东名册记载股东名册的记载通常可确认股东资格,但股东名册未记载的股东也不是必然没有股东资格,这不能产生剥夺股东资格的效力3)股东出资须具备合法验资机构的验资证明,所有股东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所有权等出资后必须依法经合法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取得验资证明,这是具有股东资格的必要条件4)公司工商注册登记中载明股东或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认缴或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对善意第三人宣示股东资格一般来讲,在合法、规范的情况下,公司章程的记载、股东名册的记载、登记机关的登记应当是一致的,能够客观反映公司股东的情况但有时因公司操作不规范,上述记载可能与实际情况不一致,这就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根据当事人真实意愿表示选择确认股东资格的标准通常情况下,当公司或其股东与公司外部人员对股东资格发生争议时,应当根据工商登记认定股东资格;当股东与公司之间或股东之间就股东资格发生争议时,应优先考虑股东名册的记载。
三)股东的特征一般来说,股东具有资合性、平等性与责任有限性三大特征1)资合性,是指股东间因共同对公司投资而拥有公司的股票或股权,以此发生的公司法上的关系2)平等性,是指股东具备股东资格后,公司与股东以及股东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中,股东依照所持有股份的性质、内容和数额而享有平等的待遇股东的平等性不仅体现在法律地位上的平等,而且体现在股东从公司获取利益的平等等方面3)责任有限性,是指股东依其出资额的多少对公司承担责任责任有限性鼓励投资者的投资,也加快了公司治理中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同时促进了公司规模的扩大但责任有限性并非是绝对的,在某些情况下股东的有限责任例外适用,原本享受有限责任保护的股东,不仅不能再以有限责任为借口取得相应的保护,而且可能面临完全的个人责任四)股东类别股东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为发起人股东与非发起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与法人股东、公司设立时的股东与公司设立后的股东、控股股东与少数股东1、发起人股东与非发起人股东发起人股东参加公司设立活动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为公司首批股东,并依公司法规定必须持有一定比例的公司股份;除发起人股东外,任何公司设立时或公司成立后认购或受让公司出资或股份的股东称为非发起人股东。
2、自然人股东与法人股东自然人与法人均可成为公司的股东,自然人股东指包括中国公民和具有外国国籍的人,可以通过出资组建或继受取得出资、股份而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此处自然人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东,作为参加有限责任公司组建的设立人股东,应该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还应符合国家关于特殊自然人股东主体资格的限制性规定法律规定禁止设立公司的自然人,不能成为公司股东如我国有关组织法规定,国家公务人员不能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法人股东在我国包括企业法人(含外国企业、公司)、社团法人以及各类投资基金组织和代表国家进行投资的机构,但法律规定禁止设立公司的法人(如党政机关、军队)不能成为公司法人3、公司设立时的股东与公司设立后的股东公司设立时的股东是指认购公司首次发行股份或原始出资的股东,包括参加公司设立活动的有限责任公司首批股东(设立人股东)、股份有限位公司的发起人股东,也包括认购公司首次发行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非发起人股东公司设立后的股东包括设立后通过继受方式取得公司股份的继受股东和公司设立后因公司增资而认购新股的股东继受股东是指公司设立后从原始股东手中继受取得股东资格的人,包括因股东的依法转让、赠与、继承或法院强制执行等原因而取得股份而成为公司股东的人。
新股东不同于继受股东,从股东资格的取得方式看,他们是从公司直接取得股份,而不从原始股东手中继受取得,因而也属于股东资格的原始取得这类股东也不同于公司设立时的原始股东,他们没有参加公司的设立活动,其出资没有构成公司的原始资本,只构成公司的新增资本4、控股股东与少数股东控股股东与少数股东与前面分类的股东多有交叉,单独将此作为股东的一种分类是因为一些公司治理的问题常涉及它,如控股股东控制股东会、少数股东利益受到侵害等问题控股股东,也称为大股东,是指出资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控股股东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选出半数以上的董事②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行使公司30%以上的表决权或者可以控制公司30%以上表决权的行使;③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持有公司30%以上的股份;④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以其他方式在事实上控制公司。
上述所称“一致行动”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股东以协议的方式(口头或者书面)达成一致,通过其中任何一方取得对公司的投票权,以达到或者巩固控制公司的目的的行动除此以外的股东统称为少数股东,也称为非控股股东三、 股东会权利依据我国《公司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股东会依法享有下列职权:①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②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③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④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⑤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⑥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⑦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⑧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⑨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⑩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做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四、 股东会会议的类型及运行机制由于股东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而股东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必须形成自己的意志,因此股东会只能通过会议的方式来形成决议,行使对公司的控制权显然股东会与股东会会议是不同的两个概念,股东会是指公司的组织机构,而股东会会议是指股东会的工作方式,是股东会为了解决公司的问题,依据公司法或者公司的章程而召开的会议。
一)股东会会议类型股东会会议一般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类1)定期会议,也称为普通会议、股东会议、股东年会,是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必须召开的股东会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应该召开一次,以便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并且与公司的财务核算年度相互协调,通常是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召开2)临时会议,也称为特别会议,是指在必要时,根据法定事由或者由于法定人员的提议而临时召开的股东会会议,是相对于定期会议而言的法律规定的法定人员有三种:代表十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这里的“以上”包括本数,若是由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还应当由监事会做出决议这三类主体提议召开股东会会议时,董事会应当履行召集职责,使股东会依法召开公司章程还可以规定,当某些事由出现时公司应当召开临时会议,比如公司需要就重大事项做出决策,或公司出现严重亏损,或公司的董事、监事少于法定人数,或公司董事、监事有严重违法行为需立即更换等情况二)股东大会的运作1、会议的召集股东大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会议体机关,其权利的行使需召开由全体股东所组成的会议。
但由于股东大会的性质以及公司的正常运营需要,股东大会不可能也没有必要经常、随意召开;另一方面,股东大会制度是为维护股东权益而存在,也应该在必要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和功能,以防止该制度被不合理“架空”,损及股东利益因此,由法律规定合理的股东大会召集制度便成为了必要一般认为,股东大会的召集制度是关于股东大会召集条件,召集权利人,召集通知等各项规定的总和规定合理、科学、完备的召集制度,对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利的保护以及股东大会和公司的正常运作意义重大1)会议的召集人我国现有《公司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2)召集通知和时间股东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所以召开股东会会议时要通知,这样才可能保证股东知情并来参加会议。
我国现行《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九十一条规定,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2、会议的议事规则股东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其权力是通过股东会会议来行使的,股东会会议对于公司来说是很重要的,股东会会议的召开有一定的议事规则,主要包括:①股东的出席率股东的出席率是指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占全体股东的百分比法律为了保护广大小股东的利益,避免大股东运用自己对公司的控制优势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规定股东会会议必须有一定比例的股东出席才能召开,这样通过的决议才合法有效对于股东出席率,我国现行《公司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②表决要求一项决议的通过要经过股东会会议的决议,而在表决时一般都要求经过出席会议的多数表决通过,学界称此为多数决规则多数决规则又可以分为简单多数和绝对多数简单多数是指一项事件的通过只需要简单多数,即1/2通过即可绝对多数是指一项事件在表决通过时,要求绝对多数(2/3)同意才能通过我国现行《公司法》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我国现行《公司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会会议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该条第一款的规定是,股东会会议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公司法》对一般决议的表决要求规定得不是很严格把它赋予给了公司自己去解决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现行《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③表决方式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我国现行《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会议同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我国现行《公司法》对于表决方式的规定较为灵活,给予了充分自由股东表决权行使的方式包括:一是本人投票制与委托投票制;二是现场投票制与通讯投票制;三是直接投票制与累积投票制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我国现行《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个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股东大会会议选举董事、监事,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有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④会议记录《公司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公司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股份有公司的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会议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委托书一并保存,以备后续查阅参考五、 证券市场的基本概念与作用(一)证券市场的基本概念证券市场是证券发行和买卖的场所,它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证券市场是资金调节和分配的枢纽之一,它集社会上的闲散资金于市场,使得资金所有者能根据有关信息和规则进行证券投资在一个有效的证券市场,经营业绩优良的企业能够吸引较多的资金发展企业,提高企业的价值而经营业绩较差的企业难于吸收更多的资金发展企业,企业价值随经营业绩的下降而下跌利用证券市场进行控制权配置是公司外部治理的重要方式之一控制权配置是以市场为依托而进行的产权交易,其本身也是一种资本运动,它的完成必须借助于证券市场。
发达完善的证券市场是企业控制权有效配置的必要条件国外企业并购浪潮之所以一浪高过一浪,并对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正是发达的证券市场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主要表现在:(1)证券市场的价格定位职能为企业控制权配置主体的价值评定奠定了基础企业控制权配置成功的先决条件是双方达成合理价位资本市场上同类上市公司的价格则是并购价位的极好参照2)发达的资本市场造就了控制权配置主体一个企业为取得对另一个企业的控制权,往往需要大量的资本投入发达的资本市场则为企业获得资本提供了充分的条件同时,由于资本市场的发展,使一些夕阳产业的企业、陷入经营困境的企业、面临挑战的企业,能够从资本市场的价格变化情况看出自身的不足,使它们产生联营或变现的愿望同时,发达的资本市场也使得企业产权流动极其方便3)资本市场上投资银行等中介机构的职能多样化为企业控制权配置提供了重要推动力中介机构既为企业控制权配置提供了方便,省去许多繁琐的工作,同时也保证了控制权配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综上,在公司治理中证券市场的作用集中体现在对企业控制权配置上,而证券市场于控制权配置的推动作用主要表现在融资与资源配置两类上,作用的发挥有赖于证券市场的有效性二)证券市场的作用总的来看,证券市场对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资本市场的有效性。
从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实践来看,它对完善和改进公司治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促使上市公司及时披露真实准确的信息、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以及提供有利于公司竞争的良好治理机制等方面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一个有效的资本市场,对公司治理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资本市场的融资机制,使投资者有权选择投资的对象,从而改善和提高公司的治理结构;二是资本市场的价格机制,可使出资者了解公司经营信息,降低了股东对管理层的监控信息成本,降低了公司治理的成本;三是资本市场的并购机制,可以强制性纠正公司治理的低效率1、融资机制资本市场的重要功能之一是融资功能无论债务融资还是股权融资都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尽管股权融资相对于债务融资没有还本付息的压力,但融资的大小受到公司业绩的影响,投资者会根据公司的业绩进行投资的选择为获得融资的机会,公司经营者会通过改善公司管理,提高公司的营运水平、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来改善公司的业绩同时,融资结构还可以对经营者的经营激励、对公司的并购产生影响,进而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2、价格机制在有效的资本市场中,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提供了公司管理效率的信息,反映了公司经营者的经营水平出资者通过对公司市场价格的观察和预期,可以评价公司经营者的管理水平,降低了代理成本中的监督成本。
资本市场的价格提供了投资者对公司的评价,同时也提供了对公司经营者的评价公司的股价波动会给经营者带来相当的压力,促使经营者尽职尽责,并通过努力工作用良好的经营业绩来维持股票价格由于前文已经对此进行过分析,此处不再重复3、并购机制资本市场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的实质是公司控制权争夺,主要通过并购来实现并购除能实现协同效应外,还能强制性地纠正公司经营者的不良表现在有效的市场中,即使公司的股票价格正确反映了公司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但企业仍然存在着经营不善的倾向和情况,当公司的股价下跌时,公司的经营者一般情况下不会主动提出辞职,但公司的经营并未得到改善,因此通过并购使得外部力量强制进入公司,介入公司经营和控制,重新任免公司的经营层通过并购机制,使得经营者面临“下岗”的威胁,为此经营者会在股价下跌时,不断改进公司的经营在股价下跌时,中小投资者通过出卖股票减少损失,此时容易出现恶意收购恶意收购具有强烈的排挤效应,排挤效应的潜在威胁迫使公司经营者为股东的利益努力工作,改善公司经营管理,以避免恶意收购的发生六、 证券市场的有效性(一)证券市场的有效性基本含义市场的有效性是指根据某组已知的信息做出的决策不可能给投资者带来经济利润。
可见证券市场的有效性是指证券市场效率,包括证券市场的运行效率与证券市场的配置效率,前者指市场本身的运作效率,包含了证券市场中股票交易的畅通程度及信息的完整性,股价能否反映股票存在的价值;后者指市场运行对社会经济资源重新优化组合的能力及对国民经济总体发展所产生的推动作用能力的大小二)证券市场的有效性的表现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法玛将市场效率划分为三种形式:弱式、半强式和强式三种形式的划分在于假定了不同的相关信息被渗透到证券价格中其中,弱式效率是指证券价格反映了过去的价格和交易信息,即仅仅使用历史价格进行图表和技术分析无助于发现那些价值被低估的股票半强式效率是指证券价格不仅反映了历史价格所包含的信息,而且反映了所有其他公开的信息,即通过使用和处理这些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无法找到被低估的股票强式效率是指证券价格反映了所有信息(包括公开信息和内幕信息),即任何投资者都不可能持续发现价值被低估的股票有效市场理论意味着证券市场价格是合理的,股票价格反映了所有与公司价值有关的公开信息,它说明,我们可以通过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通过测度每一决策对股价应有的影响来完成使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目标国外许多学者对股票价格与公司业绩的关系进行了研究。
相关研究成果表明,股票价格总是很快地、且以一种公正的方式对各种事项(例如公司宣布进行股票分割、宣布发放股利,以及宣布中期或年度报表)做出反应,对公司公布收益信息的研究显示,股票价格甚至在公布日前的数月即已有所反应尽管股票市场的涨跌和股价的高低不时受到诸多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但随着投资者的日益成熟和股票市场的日益理性化,个股股价的高低最终将取决于其内在投资价值,即公司的盈利水平和风险状况如上所述,大量研究表明,股票价格最终将取决于公司的盈利水,平和风险状况但是,从某一时期来看,股票价格可能会背离其内在价值而大起大落因此,公司应进行股票价值评估,并将评估价值与公司股票的市场价值进行比较如果股票市场价值低于所估算的价值,管理层就需要改进与市场的沟通,以便提高市场价值如果情况相反,那么认识上的相反差距可能意味着公司是一个潜在的被收购目标,需要通过改进对资产的管理来缩小差距缩小认识上的相反差距,途径之一是进行内部改进,即通过利用战略上和经营上的机会,实现其资产的潜在价值;途径之二是确定增值有无可能来自外部机会,即通过资产剥离缩小公司规模或者通过并购扩大公司规模或者同时采取以上两种措施七、 机构投资者的参与治理资本市场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外部条件之一。
从资本市场中投资者资金的多寡来分,资本市场的投资者可以分为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一般个人股东不会直接去监督企业家,而是让企业家提供详尽的财务数据,并且要求证券市场管理者制订规则确保信息通畅、信息及时发布和公平交易更多的时候,个人股东是“用脚投票”(即卖出股票),卖掉其不满意的公司股票对于机构投资者来说,当其所持股票占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比例较小时,它们可以在该上市公司经营管理不善时采用“用脚投票”(即卖出股票)方式,但是当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票数量庞大时,要想顺利出售该股票而又不影响该股票的价格,从而不影响自身的市场表现,几乎是不可能的,即“用脚投票”的成本会变得很大,这时,对机构投资者来说是一种困境但是,由于机构投资者资产规模巨大,持股量多,因而其监督成本与监督收益的匹配程度较好,因此,机构投资者较之个人股东更有积极性去监督企业家,介入公司的经营管理这样,机构投资者就开始改变其被动接受上市公司经营不善的现实情况,转而采取主动策略,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帮助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积极寻求改善上市公司经营状况的方式和方法逐渐地,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结构的舞台上真正从幕后走到台前,从而成为公司外部治理的一个重要因素。
一)机构投资者参与治理的途径机构投资者主要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参与公司治理、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1、行为干预这里所说的行为干预其实就是机构投资者作为投资人有参与到被投资公司的管理的权利发现价值被低估的公司就增持该公司的股票,然后对董事会加以改组、发放红利,从而使机构投资者持有人获利因为上市公司首先是由于价值的低估而导致交易清淡,不被市场所认可,从而形成公司长远发展融投资渠道的闭塞,对公司长远的价值提升造成障碍机构投资者有可能通过干预公司实行积极的红利政策调整,从而调动市场的积极反应,达到疏通公司与市场沟通渠道的效果另一方面,作为上市公司的合作伙伴,机构投资者一般遵循长期投资的理念,公司运作的成功需要机构投资者更积极地参与2、外界干预机构投资者还可以直接对公司董事会或经理层施加影响,使其意见受到重视例如,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其代表的代言人会对公司重大决策如业务扩张多元化、购并、合资、开设分支机构、雇佣审计管理事务所表明意见;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向经理层信息披露的完全性、可靠性提出自己的要求或意见,从而使经理阶层面临市场的压力同时公司业绩的变化也迫使经理层能够及时对股东等利益相关者的要求作出反应,这样就促使经理层必须更加努力来为公司未来着想,以减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而在潜在危机较为严重的情况下,机构投资者可能会同其他大股东一起,更换管理层或寻找适合的买家甚而进行破产清算以释放变现的风险当然机构投资者也可以通过将公司业绩与管理层对公司所有权的分享相结合,从而使管理层勤勉敬业地在公司成长中获得自身利益的增值,公司其他利益相关者也获得利益的增加阅读】机构投资者不再沉默在以投资基金持股为主的美国,持有公司相对多数股票的投资基金的管理人虽然并不时时刻刻干预公司的经营,但是在公司遇到重大问题和作出重大决策时,他们就自然而然地扮演了最为重要的角色如美国通用汽车公司在20世纪80年代曾经由罗哲执掌大权由于公认的能力和出色的业绩,罗哲在通用汽车公司几乎是不可一世,但是当他的一项措施极大地损害了公司形象时,华尔街两个最大的投资集团就毫不留情地将罗哲赶下了总裁的宝座可见,只要投资基金对公司的投资达到了一定比例,就不得不在监督公司的经营者方面发挥其作用,公司的治理效率也就必然因此而改进二)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内外部条件限制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条件很多,包括内部和外部两方面的条件相对美国而言,新兴市场国家的机构投资者还不成熟,机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治理作用的发挥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更需要一定的条件。
比如法律制度对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规定的放宽,投资者保护的增强,公司治理结构和机制的进一步规范化等1、股权结构股权结构是决定公司治理结构有效性的重要因素,由于不同的股权结构决定不同的公司控制权分布,从而决定着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委托代理关系的性质,进而影响公司整体的治理效率研究认为机构投资者的股权集中度越高,越愿意对公司实施监督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越高,其交易成本越高随着持股时间的延长,交易成本会越来越高,监督成本会降低持股比例高并进行长期投资的机构投资者将能够对公司实施监督和影响,并从中获利2、法律制度法律制度是制约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重要外部因素之一在中国特殊的法律和现实背景下,机构股东积极主义受到多方面限制所有权结构的高度集中,发行在外的三分之二的股票非流通,并且由两到三个大股东持有;基金托管人股东与基金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基金经理的联合行动问题;法律障碍,包括一只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百分之十;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百分之十;内部交易规则和持股披露规则等机构投资者在降低经理人的代理成本、提高代理效率,以及加强经理人激励方面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但是,如果机构投资者聘请了外部经理人来管理,那么外部经理人员在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行为取向并不一定符合机构投资者股东的利益,机构的外部经理人员有可能与被投资公司合谋研究发现共同基金经常支持被投资公司经理人薪酬计划,并且阻止其他不赞同薪酬计划的股东,表明共同基金参与公司治理反而增强了股东与经理之间的利益冲突3、以“股东至上主义”为核心的股权文化股权文化是指公司具有的尊重并回报股东的理念,是公司治理的最高境界它包括公司重视听取并采纳股东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努力做到不断提高公司经营业绩,真实地向股东汇报公司的财务及业务状况,注重向股东提供分红派现的回报等这就要求加强对企业家的监督和约束、保障出资人的权益的客观需要20世纪80年代后期发达国家资本市场上针对经营不善公司的敌意接管逐渐减少,但是公司治理依然问题重重,公司的企业家机会主义行为有增无减,客观上需要一个主体替补敌意收购留下的空白,加强对企业家的监督和约束,保障出资人的权益,而机构投资者正好可以填补这个空白三)积极引导机构投资者进行监督职能的探索其一,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的作用犹如一把“双刃剑”,它可能会对管理层进行有效的监督,也可能与管理合谋而侵害其他股东利益;其二,机构投资者作为积极股东的效果在我国已经开始显现。
基于研究结果,我们认为,推动机构投资者扮演有效监督者角色并防止其利益搜取者应该作为完善机构投资者有关管理制度的目标取向目前,可以积极引导机构投资者进行监督职能的措施有:1、放宽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的限制我国目前的投资基金法规规定,基金对一家上市公司持股不能超过其流通股权的10%此制度出台的背景是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的一股独大以及股权二元结构的现象这一规定限制了机构投资者发挥对最大股东制衡和管理层监督的作用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的股权分置改革已经基本完成,流通股与非流通股并存的现象将成为历史,因此限制投资基金对一家上市公司持股不能超过其流通股权的10%的规定其经济背景已经发生重大改变,继续维持此规定将不利于机构投资者的发展,也不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根据本文的研究结论,应该放宽机构投资者对一家上市公司持股比例的限制当持股达到一定比例时,机构投资者就具备参与监督公司经营活动和公司高管行为的动力与能力,从而能更好地充当有效监督者角色2、完善机构投资者间“一致行动”与“代理权征集”机制“一致行动”机制可以使机构投资者只需要持有较低比例的股份,就可有效行使对管理层监督的权利招商银行的“可转换债券风波”和万科股东大会上多家基金联手提出修改议案的事件,说明我国的机构投资者已经开始通过“一致行动”行使股东权利。
我们应在《公司法》中,允许股票持有人之间直接联系,放松对委托代理制度中有关股东联系披露的法律限制,降低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成本和潜在的法律责任与此同时还可以健全“代理权征集”机制代理权征集”制度可使机构投资者与中小股东的利益一致相对于普通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拥有更多的专业知识、信息获取渠道和丰富的经验,从而具备了更强的信息解读和公司价值评估能力,从而具有监督能力优势可在《公司法》中强化机构投资者作为股东的作用,允许机构投资者征集代理权,实现机构投资者和中小股东的目标价值函数一致,使机构投资者成为中小股东利益上真正代言人通过机构投资者间的“一致行动”和机构投资者与中小股东间的“征集代理权”机制,使得机构投资者行使监督的渠道顺畅和成本降低3、培育多元化的机构投资者并强化信息披露制度法规限制曾是美国机构投资者采取消极主义的重要原因,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美国逐步放松了对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管制,极大促进了机构投资者行为方式的转变我们的建议是,一方面,应当在发展资本市场过程中大力扶持并培育多元化的机构投资者,尤其是社保基金;另一方面,加快建设完善软性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如完善的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财务审计制度、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及政府对机构投资者信息披露的监管水平等。
多元化的机构投资者市场格局将促进机构投资者着力于提高自身的证券投资分析与风险防范能力,迫使机构投资者发挥对上市公司监督功能而严格的机构投资者投资信息披露与监管制度将限制机构投资者与上市公司合谋,侵害中小股东利益八、 机构投资者概述(一)机构投资者的定义机构投资者,是指用自有资金或者从分散的公众手中筹集的资金专门进行有价证券投资活动的法人机构,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商业保险公司和各种投资公司,等等与机构投资者所对应的是个人投资者,一般来说,机构投资者投入的资金数量很大,而个人投资者投入的资金数量较小二)机构投资者的分类机构投资者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机构投资者主要有各种证券中介机构、证券投资基金、养老基金、社会保险基金及保险公司广义的机构投资者不仅包括这些,而且还包括各种私人捐款的基金会、社会慈善机构甚至教堂宗教组织等以美国为例,机构投资者主要包括如下机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共同基金与投资公司、养老基金等目前中国资本市场中的机构投资者主要有: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社保基金、保险公司、合格的外国机构投资者(QFII)等其中在目前可以直接进入证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主要有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三类企业(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上市公司)、合格的外国机构投资者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最为引人注目。
以下简要介绍一下各类机构投资者1、养老基金养老基金被认为是四类金融机构中受限制最少的一种机构投资者,养老基金自身的特点使得它与其他的机构投资者有所区别首先,养老基金具有预知性的进入和退出的措施,对于它们来说,资产的流动性比其他金融机构显得更为重要历史上,许多养老基金的受托管理者都曾以努力增加回报为目的,将其资产的一部分交给那些在实际中买进和卖出股票的基金经理们;但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当所有的交易费用都是正常的情况下,这种投资战略难以始终如一地抓住市场的均衡结果,一些大型养老基金便会采取了“定向投资”的策略,这样,便迅速降低了其资产投资的分散程度并延长了它们持有股票的平均周期公共的养老基金一般执行长期的投资策略(平均周期是12年),因而他们对公司的长期经营管理比一般的投资者更感兴趣其次,养老基金已经变得非常庞大,所持有的股份在市场变化中举足轻重养老基金比其他类型的机构投资者持有更多的公司股票即养老基金可以持有股票份额是全部上市公司的股票总额的25%以上并且即使他们对所持的股票进行调整,实际上也只是在极小的范围里做些边际上的调整因此,从资金量和证券占有量上看,他们是机构投资者的主体同时也是机构投资者中最沉默、持仓时间最长的部分。
此类机构投资者受资金来源主体的限制,投资目的以获取长期稳定的收益为主,由此决定了此类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2、商业银行早在1863年美国颁布的《国民银行法》赋予了国民银行有限的权力,却没有包含让其持有股票的权利,特别是1933年通过的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强制性地将商业银行的活动与投资银行的活动分开,从而使商业银行不能从事证券业务后来美国对银行的管制逐步放松,才使一些大的银行获得了证券交易商的资格或开始从事证券中介经纪业务银行可以通过它们持有股票的公司来规避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的一些限制,后者被准许购买一家非银行企业超过5%的有表决权的股票,但要求这些股票的持有者必须是被动的投资者另外,多年来银行一直是大公司借贷周转资金的主要来源,20世纪70年代后,由于商业票据市场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从而使大多数公司可以通过公开证券市场发行和销售短期CP来筹措周转资金当银行变成这些公司的主要借贷者时,银行面临着次公平的麻烦,这个麻烦限制了银行通过贷款的作用来试图控制公司经营管理的程度例如:当一家公司不能履行还贷协议并申请破产保护时,任何一个被认为曾对该公司经营决策产生过有效影响的债权人将会发现,它在该公司的破产清算中对该公司拥有的债务索取权是“次要的”。
如果此案处理过程中有事实表明银行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操纵了该公司,那么,银行也将对其他债权人负有赔偿损害的责任可见,美国对持有股票的法律限定与债务索取权潜在的次要性的结合,削弱了银行在公司治理中所能发挥的作用3、投资公司(共同基金)投资公司是一种由众多个人投资者投资,由职业投资经理管理投资者资产的组织投资公司是个人投资者的重要投资方式,其吸引投资者的地方在于:第一,投资公司的资产由职业经理管理,其投资决策通常优于个人投资者;第二,投资公司的规模巨大,可以充分实现分散投资的收益,减低投资风险;第三,投资公司与其他信托不同之处在于投资公司是为了流动性而设计,及投资公司的投资者原则上可以在任何时候购买或赎回在投资公司的股份,享有很高的流动性4、保险公司保险公司通常分为两大类:人寿保险公司与财产保险公司,但只有具有储蓄的功能的人寿保险保单才可以用于投资,并且有见于保险公司经营对于财务稳健的特别要求,各国法律都对保险公司投资于公司股票的额度进行限定,并且,通常只能将其中的一小部分(例如纽约州规定其总资产的2%)投资于一家单个公司的股票因此,保险公司与银行很相似,在公司中基本上是完全被动的投资者5、教育和慈善基金教育和慈善基金由捐赠而形成,基金产生的收益用于捐赠人指定的慈善公益或教育用途。
此类基金投资广泛,也包括普通股三)机构投资者的特点机构投资者与个人投资者相比,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投资管理专业化机构投资者一般具有较为雄厚的资金实力,在投资决策运作、信息搜集分析、上市公司研究、投资理财方式等方面都配备有专门部门,由证券投资专家进行管理因此,从理论上讲,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行为相对理性化,投资规模相对较大,投资周期相对较长,从而有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2)投资结构组合化证券市场是一个风险较高的市场,机构投资者入市资金越多,承受的风险就越大为了尽可能降低风险,机构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会进行合理投资组合机构投资者庞大的资金、专业化的管理和多方位的市场研究,也为建立有效的投资组合提供了可能3)投资行为规范化机构投资者是一个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投资行为受到多方面的监管,相对来说,也就较为规范一方面,为了保证证券交易的“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维护社会稳定,保障资金安全,国家和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监督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另一方面,机构投资进本身通过自律管理,从各个方面规范自己的投资行为,保护客户的利益,维护自己在社会上的信誉九、 经理市场及其作用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经理是职业化的经营管理专家,其经营才能是一种重要的资源。
作为经理,必须在市场上尽力寻找适合自己的企业,企业也必须在市场上寻找适合自己的经理经理找不到合适自己的企业,或者所有企业都不选择该经理,那就意味着该经理还不能称之为经理而如果某个被聘用的经理由于经营业绩较差而被解聘,那么他作为经理的价值就会大幅贬值在以后的职业生涯中,他或者被降格使用,或者干脆找不到任何一个经理职位为此,经理市场的存在将促使经理努力工作,而不敢懈怠在现代公司制企业中,由于委托代理关系的存在,企业治理需要解决的两个关键性问题就是经理的选择问题和经理的激励问题经理市场的部分机制对于这两个问题的解决起着重要的作用经理市场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对经营管理者产生激励和约束作用:一是经理市场本身是企业选择经营者的重要来源在经营不善时,现任经理就存在被替代的可能这种来自外部乃至企业内部潜在经营者的竞争会迫使现任经营者努力工作二是市场的信号显示的传递机制会把企业的业绩与经营者的人力资本价值对应起来,促使经营者为提升自己的人力资本价值而全力以赴地改善公司业绩因此,成熟经理市场的存在,能有效促使经理人勤奋工作,激励经理人不断创新,注重为公司创造价值经理市场或称为代理人市场、企业家市场,实质是企业家的竞争选聘机制。
竞争选聘的目的,在于将职业企业家的职位交给有能力和积极性的企业家而企业家的能力和努力程度,是企业家长期工作业绩建立的职业声誉经理市场的“供方”是经理,“需方”是作为独立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在“供需双方”之间,存在大量提供企业信息、评估经理候选人能力和业绩的市场中介机构如果把经理的报酬作为经理市场上经理的“价格”信号,经理的声誉便是经理市场上经理的“质量”信号经理市场的竞争选聘机制的基本功能在于克服由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逆向选择”问题,它一方面为企业提供一个广泛筛选、鉴别经理能力和品质的制度;另一方面又保证企业始终拥有在发现选错候选人后及时改正有助于降低经理的“道德风险”因为充分的经理市场竞争,可动态地显示经理的能力和努力程度,使经理始终保持“生存”危机感,从而自觉地约束自己的机会主义行为经理市场的另一个功能在于保证经理得到公平的、体现其能力和价值的报酬如果一个经理的能力和努力都被市场证明是“高质量”的,而该经理并没有被报以相应的高报酬,如果经理市场的信息又是较为充分的,该经理的业绩将被其他企业注意到,这些企业就可能向其提供高报酬,从而将其吸引走这种威胁的存在,使得企业必须公平地对待经理经理市场为企业提供了相对客观的选择机制,使经理的人力资本价值得到充分的评价,从而使职业经理重视自身的业绩和声誉。
一方面,通过经理市场中的竞争选拔,企业能够发现有能力的经理;另一方面,经理市场的存在给在职经理提供了这样一种信息:具有良好经营业绩的经理能够在经理市场中获取较好的谈判条件当经理价值能在经理市场上得到正确的评价,现任经理为提高自身在未来经理市场上的价值,需要努力工作和保持良好的声誉,这就是经理市场提供的激励作用而且,通过市场竞争机制能相对有效地解决经营者的选择问题,让“真正有能力的经营者”获得经理岗位经理市场可以使经理处于一种不断自我激励的过程之中,这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经理自身的潜在激励问题经理市场起作用的前提是这个市场能够客观地反映出经理人力资本的价值信号,而这种信号是经理行为的累积结果,良好的经营业绩来自于经理过去的努力如果这种价值信号与经理最为关心的报酬水平高度相关,即本期报酬水平由从前各期的边际产出来决定,而当期的边际产出又直接影响到以后各期的价值预期,经理为自身的未来利益考虑,就需要提高企业的当期绩效经理市场的存在既给有能力的经营者提供了选择岗位的舞台,又给在职经理造成了压力发达的经理市场作为劳动力市场的一部分,可以满足股东们从中挑选所信赖的代理人的需要正是由于这种市场的存在,从而对那些“偷懒”或以损害股东利益以谋求个人利益的人构成有力的威胁。
有效的经理市场可以随时根据经营者的经营业绩来判定其人力资本价值的升高或降低如果一名经理受能力限制或以权谋私使公司蒙受损失,那么,他本人的人力资本价值就会贬值,从而他就会被潜在的竞争者所取代,其人力资本贬值的结果还可能殃及其以后的职业生涯由于经理市场上存在许多优秀的经理人才,股东们可通过“用手投票”挑选更合适的人选来取代他这种来自经理市场的压力迫使在职的经营者更加努力地工作,以使自己的人力资本和经营业绩高于竞争者经理市场的优胜劣汰机制,将经理的收入、社会声望、发展前途、职业生涯与企业的发展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同舟共济、荣辱与共的格局十、 产品市场及其竞争激励在产品市场上,经理的表现和业绩会通过其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利润的变化直接表现出来,产品市场的激烈竞争及其带来的破产威胁会使经理尽力发挥其人力资本,提高企业经营效率一般认为,作为企业代理人的经理比作为企业委托人的股东在企业经营上具有信息优势,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经理偷懒的可能性就大,代理成本就会增多但由于产品市场竞争的存在,这种信息不对称在长期内是可以得到解决的哈特建立了一个模型,用以说明所有者控制的企业会迫使经营者控制的企业的经理努力降低成本,减少偷懒。
假定同一产品或替代产品在市场上有许多企业,尽管企业的生产成本是相同或不确定的,但各企业的生产成本显然是高度相关的这样,产品市场的价格便包含着其他企业成本的信息假定社会上有一部分企业由经理控制,而另一部分企业由所有者控制由于由所有者控制的企业会竭力使产品成本降至最低,从而压低产品市场的价格这样,由所有者控制的企业越多,由经营者控制的企业经理受到的压力就越大,偷懒的可能性就越小结果,由经营者控制的企业为了避免由于产品成本高而产生不利影响,就会有充分的动力降低产品成本这样,由于企业间的产品竞争,使得尽管存在委托代理关系下的信息不对称,但仍然可以有效地降低代理成本从这种意义上说,中国民营企业的发展和存在,增加了国有企业经理的压力,从而也提高了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可以说,这是近些年来中国一部分国有企业业绩提高的重要促进因素实际上,即便市场上没有存在由所有者控制的企业这一假设条件,在市场上存在的全部都是由经营者控制的企业,那些生产相同、相似或可以互相替代的产品的企业之间存在的竞争也会使代理成本大大降低产品市场的竞争经理造成压力,产生激励,有赖于市场的完善和市场得以有序运作的制度结构的建立与完善,否则,因市场不完善市场有序所必需的制度结构没有建立,则会产生无序竞争,从而出现低效率。
转型期的中国市场,不仅市场体系不健全,而且确保市场有序运作的制度结构也不健全,这就决定了中国的市场是一种不完全意义的市场由于市场的不完全和市场制度环境的扭曲,必然会引发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