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 急 预 案目 录第一章 总 则 ……………………………………………………3第二章 x市概况及全市主要风险源 ………………………………8第三章 组织体系及职责………………………………………………12第四章 预防与预警 ……………………………………………18第五章 应急响应 ……………………………………………21第六章 信息报告 ……………………………………………27第七章 应急处置 ……………………………………………28第八章 应急保障 ……………………………………………29第九章 演习、培训和演练……………………………………………30第十章 附 则 ……………………………………………31附 录 一、突发环境事件分级 ……………………………………………32 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33 三、应急处置程序说明 ……………………………………………34 四、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 …………………………………35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38 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联络表 ……………………………39 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咨询库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41 八、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库 ……………………………42 九、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值班制度及值班表 ………………………43 十、x市环境保护局交通事故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45 十一、危险化学品<剧毒品>泄漏事件应急实施方案 ……………55 十二、x市环境保护局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63 十三、x市环境监察应急分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69 十四、x市环境监测应急分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72第一章 总 则1.1 编制的背景和意义近年来,随着我国工农业生产和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事故出现增多的趋势,尤其是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在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更为突出。
同时,我们还面临乡镇企业和交通运输业的快速发展、化学恐怖以及安全管理薄弱等事故风险虽然人们对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并且对危险场所和部位也加强了管理和检查,但是由于人们对生产过程中的危险认识的局限性,重大环境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仍然存在由于环境污染事故涉及的污染因素多,一次性排污量大,发生突然,危害强度大,而处理处置这类事故又必须快速及时,措施得当有效对突发性污染事故的监测、处理比一般环境污染的处理要更为艰巨和复杂,难度更大环境污染事故会带来次生、衍生的影响以及污染物中长期的迁移扩散与转化对环境产生影响为提高参与事故处理的部门和相关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做到判断准确、措施有效、处置及时,防止重大事故蔓延,有效地组织抢险和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对环境的污染和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危害,必须制定一个适应本地区特点的应急预案,按照预定方案实施有条不紊的应急救援工作,可以达到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目的1.2 编制目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健全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和控制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及时、合理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XX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XX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XX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XX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XX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XX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XX国海洋环境保护法》《XX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暂行办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中华人民XX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x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十一五"期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国家环保部《关于印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0]113号潍环函[2008]20号、潍环函[2008]182号文件潍坊环保局《关于重新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20XX11月3日1.4 工作原则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性事件必须遵循常备不懈、积极兼容,就近用兵、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密切协同,科学办事、技术应急的原则1.4.1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要切实履行管理、监督、协调、服务职能,把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可能引发环境突发事件隐患源的排查及日常监测、监控工作,建立完善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及时督促整改隐患,有效预防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1.4.2 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分级响应1.4.3 整合资源,加强演练1.5 应急任务<一>贯彻执行国家突发环境污染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省环保局突发环境污染应急工作的要求;组织制定与实施x市环保局应急预案,做好辖区内的应急准备工作<二>接收本市辖区内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责任单位和社会各界突发环境污染的事件报告,及时了解事件发生的原因,清楚事件的发展过程<三>及时向x市政府和潍坊市环保局应急办公室报告辖区内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及时向x市政府和社会各界通报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情况<四>按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分级处理和报告制度规定,负责一般事件的处理,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处理重大以上事故配合市环保局应急办工作人员实施辖区内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监测<五>指导公众进行个人防护,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进行针对性去污处理<六>组织x市环保局应急响应队伍的培训和演习<七>组织辖区内应急方面的公众宣传和教育工作。
<八>根据市环保局应急办的指示,做好市区内环境事件的应急及增援工作1.6 应急范围本应急预案适用于x市辖区内所有对环境及生态造成污染的事件,适用范围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产生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二是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质可能发生环境污染事故造成对环境<或健康>影响的单位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质是导致环境污染事故的主要原因,而它们的分类有可能交叉,本预案中的危险物质指《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XX第1号>、《剧毒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公告20XX第2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发[1998]089号>中的物质和易燃易爆物品三是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可能发生环境污染事故造成对环境<或健康>影响的单位本预案适用于生物物种安全环境事故和辐射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1.7 事件分级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四级1.7.1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的;〔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地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核设施发生需要进入场外应急的严重核事故,或事故辐射后果可能影响邻省和境外的,或按照"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标准"属于3级以上的核事件;XX核设施中发生的按照"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标准"属于4级以上的核事故;周边国家核设施中发生的按照"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标准"属于4级以上的核事故;〔7跨国界突发环境事件。
1.7.2 重大环境事件〔Ⅱ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的;〔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重金属污染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运、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泄漏等事件,或因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等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国家重点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或居民聚集区、医院、学校等敏感区域的;〔7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环境影响,或核设施和铀矿冶炼设施发生的达到进入场区应急状态标准的,或进口货物严重辐射超标的事件;〔8跨省〔区、市界突发环境事件1.7.3 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的;〔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造成环境影响的;〔7跨地市界突发环境事件。
1.7.4 一般环境事件〔Ⅳ级除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以外的突发环境事件第二章 x市概况及全市主要风险源2.1 地理位置诸城位于潍坊市南部,东与XX的胶州市和胶南市相邻,南与日照市接壤,西为日照五莲县和莒县,北为安丘市和高密市;胶济铁路、青兰高速、206国道和平日公路从我市经过2.2 水源地分布饮用水源地名称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范围面积〔km2范围面积〔km2三里庄水库南三里庄-孔戈庄-西土墙-南李家庄子-大郝家村-朱潘-许家河子-朱家村-皇华店-青墩-柳林-西徐-黄家尧-瓦屋庄-鞠家村66.9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之内,一级保护区之外的水域和陆域〔诸政发[2003]4号第七条之规定277.22.3 x市涉危险品企业基本情况序号企业名称及详细地址原料及产品的危险特性主要环境安全隐患与城区人口稠密区的距离与集中饮用水源地的距离与最近河流的名称及距离采取何种应急措施1x市方圆电镀有限公司x市东外环酸碱及重金属;腐蚀及重金属毒性有毒性,对人体造成危害,对水体、土壤、造成污染城区41公里铁沟河;距离700米成立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指挥部和办公室2x市大繁荣电镀拔丝厂;x市密州东路酸碱及重金属;腐蚀及重金属毒性有毒性,对人体造成危害,对水体、土壤、造成污染城区40公里铁沟河;距离500米成立厂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和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3诸城泰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x市贾悦镇精细化工产业园区液氯、糠醛、糠醇、烧碱、氢气有毒、易燃易爆液氯泄露、糠醇、糠醛泄露贾悦镇5公里61公里太古庄河;1公里成立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指挥部和办公室4x市大业金属制品有限责任;辛兴经济工业园酸碱及重金属;腐蚀及重金属毒性渗漏易对人体造成危害,对水体、土壤、造成污染辛兴镇;2公里50公里芦河;3公里成立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指挥部和办公室5x市良丰化学有限公司,贾悦镇化工工业园原液氨自燃点:630℃;爆炸极限:15-28%; 闪点>10%的可燃物质; 极易溶入水,能以任意比与水混溶。
液氨泄漏以及生产装置区所发生的爆炸贾悦镇5公里61公里太古庄河;1公里成立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和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6XX桑莎集团;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原料碱、草酸、具有腐蚀性渗漏易对人体造成危害,对水体、土壤、造成污染城区38公里距潍河2里成立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和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7得利斯集团有限公司;x市昌城镇液氨自燃点:630℃;爆炸极限:15-28%; 闪点>10%的可燃物质; 极易溶入水,能以任意比与水混溶液氨泄漏以及生产装置区所发生的爆炸昌城镇;30公里距离芦河0.5公里成立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指挥部和办公室8x市兴贸玉米有限公司辛兴淀粉厂;辛兴镇驻地原液氨自燃点:630℃;爆炸极限:15-28%; 闪点>10%的可燃物质; 极易溶入水,能以任意比与水混溶液氨泄漏以及生产装置区所发生的爆炸辛兴镇53公里距百尺河1公里公司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和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9x市润生淀粉有限公司;x市辛兴镇尧村液氨自燃点:630℃;爆炸极限:15-28%; 闪点>10%的可燃物质; 极易溶入水,能以任意比与水混溶液氨泄漏以及生产装置区所发生的爆炸辛兴镇;53公里百尺河西岸成立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指挥部和办公室10诸城外贸食品冷藏有限公司;x市北八里堡液氨自燃点:630℃;爆炸极限:15-28%; 闪点>10%的可燃物质; 极易溶入水,能以任意比与水混溶。
液氨泄漏以及生产装置区所发生的爆炸城区40公里距潍河3公里公司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和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2.4 自然气候条件1、气温年平均气温:12℃ ; 平均月最高气温:39.5℃ ;平均月最低气温:-16℃2、降雨量年平均降雨量:744.8mm ; 最大年降雨量:1339.1mm最小年降雨量:468.9mm ; 日最大降雨量:14.8mm3、降雪年平均雪日数9.5天 ; 最大积容量:240mm4、湿度年平均相对湿度:66%5、风向、风速全年主导风向:东南偏南风年平均风速:3.5m/s最大风速:22.3m/s6、地质条件地耐力:8T/㎡地震烈度:7度 第三章 组织体系及职责x市环保局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组织体系,是潍坊市环保局应急组织体系的组成章x市环保局应急组织体系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x市环保局应急各职能部门在应急总指挥行政首长的统一指挥下各负其责3.1 组织体系x市环保局设立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前方指挥所、专家咨询组、应急办公室和三个应急分队3.2 x市环保局应急领导小组的组成突发性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 长: 副组长:成 员:非应急期间,环保局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在本单位和本部门办公;应急响应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应急办,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变动办公地点。
3.3应急分队组成及人员x市环保局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监察分队、监测分队、管理分队各设组长一名,办公室由办公室人员组成,监察分队由监察大队人员组成,监测分队由监测站人员组成、管理分队由管理科人员组成专家咨询组由业务副局长任组长、监测站长任副组长协助指挥部研究、分析事态,提出应急措施建议或赶赴现场进行技术指导,进行事件后果评价 前方指挥所 由分管环境监察的副局长担任,污防科科长、监察大队大队长和有关科室、所负责同志为成员主要担负现场应急指挥工作应急办公室:主 任:王增泉 成 员:申清 丁萍 监察分队:组.长:张鸿雁成 员:李志华 律桂宾 赵贵德 孙桂成 监测分队:组 长:王申全成 员:郭涛 丁树江 董付波 崔德伟 管理分队:组 长:庄 波成 员: 孙玲 孙伟3.4 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环保局应急领导小组是本局应急工作的神经中枢和指挥中心,承担着应急工作的决策、指挥和控制任务,应急启动后转为指挥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国家环保部和省、潍坊市环境应急工作指示要求;〔二组织制定与修改环保局应急预案,审批监察、监测、应急分队应急预案;〔三负责应急工作的决策、指挥与控制,领导系统内组织的应急工作,统一指挥辖区内的应急监测和应急处理与处置。
〔四部署辖区内应急工作的公众宣传和教育,统一发布环境污染应急公众信息3.5 x市环保局应急分队职责前方指挥所前指是环保局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在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应急现场的组织指挥和联络协调工作,或者受指挥部委托,代行指挥部的部分职责专家咨询组专家咨询组是局应急领导小组的决策咨询系统和智囊团,主要职责是:1、指导应急预案的编制及修改完善;2、掌握全市环境污染源的产生、种类及地区分布情况,了解国内外的有关技术信息、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或意见;3、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危害范围及发展趋势做出科学估计,为局应急领导小组的应急决策和指挥、控制提供科学依据4、参与污染程度、危害范围的判定,对污染区域或隔离、人员撤离等重大防护措施的决策提供技术依据;5、指导各应急分队进行应急处理、处置3.5.3 应急办公室局应急办是局应急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和执行机构,承担着出谋划策和信息中转任务,其职责是:1、贯彻落实上级环境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要求,制定〔或修改与实施环保局应急预案、应急人员培训和应急演习计划,组织应急人员培训和演习,检查、落实应急器材和设备;2、了解掌握辖区内环境污染源的种类、性质、规模、产生、转移等情况,建立环境应急资料库,开发研制环境应急管理软件;3、接收上级环境应急命令、指示,接收本市核生化运营单位、事故责任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环境污染情况报告;4、综合协调本市应急系统内部各应急单位的行动,传达局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通报有关环境应急情况,接收各应急分队应急报告,组织指导各应急分队的应急工作;5、提出应急工作报告建议,为局领导小组的应急决策、指挥与控制出谋划策;6、负责与潍坊市环保局和市政府及外部接口单位的联络及信息交换工作;7、负责应急过程记录,评价应急行动,编制应急工作报告;8、负责组织应急工作的各种保障;9、局领导小组赋予的其他任务。
3.5.4 监察分队1、第一时间抵达现场,负责事故现场及周围环境的调查、取证,对事故做出初步判断,对事故造成的影响及时监察,做到动态掌握;并立即会同有关部门采取迅速、果断的行动和措施,尽可能消除或减轻污染对环境造成的危害2、配合监测站寻找污染源,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污染区人员做好急救、疏散、解释工作,恢复正常秩序,稳定群众情绪和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3、负责依法定程序对相关肇事单位<者>进行处罚,参与事故对环境破坏及后续影响的预测和评估,提出参考意见,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上报应急领导小组4、负责本分队的应急训练 <或演练>;参加局、x市和潍坊市环保局组织的应急演练<或演习>5、非应急期间,对分队专用器材进行完善、保管、保养和分类存放3.5.5 监测分队1、为x市环保局应急领导小组实施应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向事故责任单位、公众及有关部门提供技术咨询服务2、负责事故现场及周围环境的监测,为应急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提供准确真实的监测报告指导事故责任单位并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污染<包括寻找污染源>和污染物3、及时提出应急措施,指导公众做好应急防护提出事故对环境破坏及后续影响的预测和评估,写出环境影响报告,上报应急领导小组。
4、负责对应急人员、车辆、仪器设备等受污对象的去污处理和去污后的监测工作5、负责本分队的应急训练<或演练>;参加局、x市和潍坊市环保局组织的应急演练<或演习>6、负责应急专业技术知识的学习和积累,应急分队应急专业知识讲授7、非应急期间,对分队专用器材进行完善,保管、保养和分类存放3.5.6 管理分队1、加强对突发环境污染区域环境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对重点和敏感区域设定严格的控制排放总量提出污染排放总量控制的目标和控制措施2、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水源地的污染控制方案,当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水源地和饮用水的安全3、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负责污染现场协调控制污染工作,提出污染控制方案,并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情况提请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吊销责任单位的排污许可证,责令其停业或关闭对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4、指导公众做好应急防护提出事故对环境破坏及后续影响的预测和评估,制定减轻环境影响和总量减排办法,上报应急领导小组5、负责本分队的应急训练<或演练>;参加局、x市和潍坊市环保局组织应急演练<或演习>6、非应急期间,对分队专用器材进行完善、保管、保养和分类。
第四章 预防与预警预防工作以风险源调查、风险评估、研究制定标准规范、应急能力建设为主;预警工作按照"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及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等级、发展趋势、危害程度,及时发布预警或提出相应的预警建议,组织实施相应的预警行动4.1预防行动和措施4.1.1加强调查,建立环境风险源档案对辖区内生产、销售、贮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和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等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并监督有关单位事故状态下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4.1.2明确职责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要履行相应工作职责,明确防范重点,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监督重点风险源单位的环境安全防范工作,限期整改事故隐患,定期组织实施应急演练,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做到"责任落实、组织落实、方案落实、装备落实"4.1.3利用科技手段,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科研和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增加对监测仪器和个人防护用品等装备的投入,不断提高环境应急能力4.1.4整合社会资源,建设应急救援队伍结合本市突发环境事件的特点,依托社会专业力量,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及时、有效的联动机制。
4.2预警分级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等因素,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由低到高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级,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加以表示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蓝色预警〔Ⅳ级:因外市、本市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本市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排查中发现环境安全隐患,预计本市将要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时,发布蓝色预警黄色预警〔Ⅲ级:因外市、本市发生环境突发事件或本市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排查中发现环境安全隐患,预计本市将要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时,发布黄色预警橙色预警〔Ⅱ级:因外市、本市发生环境突发事件或本市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排查中发现环境安全隐患,预计本市将要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或因在敏感时间、敏感地点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极易造成严重后果时,发布橙色预警红色预警〔Ⅰ级:因外市、本市发生环境突发事件或本市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排查中发现环境安全隐患,预计本市将要发生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时,发布红色预警4.3预警发布4.3.1蓝色预警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组织对外发布,并报市应急办备案,同时抄报潍坊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办公室。
4.3.2黄色、橙色预警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办公室提出预警建议,经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经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对外发布,报潍坊市政府应急办公室备案4.3.3红色预警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办公室提出预警建议,经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和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报潍坊市政府应急办公室,经潍坊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对外发布4.4预警响应4.4.1预警信息发布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根据具体事件具体情况和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后果,采取针对性措施4.4.2蓝色预警响应发布蓝色预警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应立即组织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和有关专家制定具体应对方案,及时掌握事态发展、防治污染扩散4.4.3黄色预警响应发布黄色预警后,由市应急办组织召集领导,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和有关专家制定具体应对方案,及时掌握事态发展、防治污染扩散4.4.5橙色、红色预警响应发布橙色、红色预警后,由潍坊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领导,市应急办组织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和有关专家制定具体应对方案,迅速开展污染预防及隐患消除工作,掌握事态发展4.5预警解除通过连续跟踪事态发展,预警没有发展成突发环境事件,即可宣布"预警解除"。
第五章 应急响应5.1应急启动5.1.1接到市政府或潍坊市环保局下达的应急通知时〔1局应急办应根据通知要求,立即向局应急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局应急领导小组转为指挥部,指挥位置位于局二楼会议室〔2指挥部根据应急任务及有关情况,通知局应急办迅速下达预先号令,启动相应的应急分队,启动应急系统当仅执行核和辐射应急任务时,启动监察、监测应急分队〔3局应急办根据预先号令,立即进行应急准备,通知有关人员,指定集结〔办公地点,明确有关要求〔4应急人员及分队接收应急通知后,应在30分钟内赶赴应急办公地点,并按应急通知要求迅速做好应急准备〔5当应急组织内的主要负责人因故离位或一时无法取得联系时,应向其代理人报告或明确,必要时进一步设法取得联络〔6当只接到一个双重领导的上级应急机构的命令时,局应急办应根据前指的要求,向另一双重领导的上级应急机构报告5.1.2接到事故责任单位、群众来访的突发性环境污染情况报告时1、局应急办应主动并尽可能详尽了解污染事件的有关情况,初步判断确认事故等级2、必要时迅速向上级报告,迅速做好应急准备工作3、根据上级的要求及有关规定,及时向潍坊市环保局和市政府报告,并提出初步决定,而后根据上级要求或决定展开应急工作。
4、当事故级别较低、危害不太严重,或者属于一般应急工作例行性报告,则不需要启动环境应急系统,及时做好备案工作5.1.3受领任务,了解有关情况为实施正确的指挥,局应急及各有关单位、人员在受领任务时应尽量弄清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及事故性质,必要时还要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2、污染源的种类、性质、数量、泄露规模,污染范围及其染毒症状或污染区及其周围人员、动植物等中毒症状;3、事故后果危害的严重程度,发展趋势,受到控制的可能性,以及预采取的措施;4、本单位的基本任务,到达应急地区的时限及有关要求;5、友邻的任务,可能得到的支援及协同规定;6、上级指挥机构及指挥员的位置、指挥关系及报告联络方法;7、其它与应急处置有关的情况5.1.4下达预备通知当指挥部弄清楚事故的基本情况后,应尽快下达预备通知,使所属各应急组织及人员尽快展开应急准备其主要内容包括:1、事故的基本情况;2、需要启动的应急分队及人员;3、应急准备的内容及要求;4、人员集结地点及到达时限5.1.5分析判断,明确任务〔1听取报告建议应急办公室、专家咨询组、各应急分队应依据各自职责,积极主动地向应急总指挥提出应急指挥协同、应急工程技术、应急保障等方面报告建议,为应急总指挥决策提供参考。
〔2明确任务。
应急指挥部在听取有关报告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后,确定应急任务,内容包括:1、应急总目标及应急企图;2、出动的力量及应急行动规模,应急人员组成、分工及应急行动要求;3、所需仪器设备及应急器材,人员防护要求,完成准备工作及到达事故现场的时限;4、地形、气象及公众行动对应急行动的影响及应采取的对策;5、行进路线;6、加入应急指挥部的人员及前方指挥所的组成;7、应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及对处置方案的设想等5.1.6下达应急通知明确任务后,通常应该向上级应急机构报告,一经批准,应立即下达应急通知,内容包括:1、事故概况;2、应急总目标;3、各应急分队的组成、任务区分及有关要求;4、出动时间、行进路线、行进序列、进入应急现场的时机及方向;5、指挥关系与方式,报告程序及方法,通信联络方法,与外部接口单位的联络协同方法;6、友邻的任务及协同方法与要求;7、指挥员的位置及代理人5.1.7赶赴现场按照指定的路线组织应急车辆编队、开进,明确途中通信联络方法,灵活果断地处置开进途中的各种情况,确保按时到达应急地区5.2应急处置5.2.1各应急分队的行动1、受领任务各应急分队受领任务的主要内容有:事故的基本情况;本分队的任务、编成、分工及准备工作要求;出动时间、行进路线、行进序列、进入应急现场的时机及方向;指挥关系与方式,报告程序及方法,通信联络方法;友邻的任务及协同方法与要求等。
2、组织准备各应急分队受领任务后应立即通知所属人员〔有时在接到预备通知后,即向所属人员发出收拢人员的通知,研究本分队的行动计划,明确人员分工,检查准备器材,组织本分队加入开进序列或单独组织向事发地区开进3、进行防护各应急分队到达应急现场附近后,应根据事故等级、危害程度及范围、地形、气象情况等,组织进行个人防护,而后进入应急现场4、实施应急处理与处置各应急分队根据任务和职责分工,按照应急处理与处置程序和规范,采取相应的措施,实施应急处理与处置,并及时将应急处理与处置过程中有关情况和数据上报前指5、完成应急任务后的行动各应急分队完成规定的应急任务或接到应急终止通知后,应组织本分队人员对遭受污染的仪器实施消毒或消除去污,组织返回,保养应急器材,进行应急总结5.2.2记录应急过程局应急办及各应急分队在应急过程中,均应准确及时地记录应急过程,为总结应急经验教训,修改完善应急预案提供依据记录工作需专人负责,必须记录的情况有:1、事故的发生、发展与终结;2、指挥程序,出动力量的规模与性质;3、任务分工与完成的情况,各个接口的衔接度;4、应急组织、工作人员、仪器设备的适应性及完成任务的能力;5、公众采取的重大防护措施及其效果;6、地形、气象对危害区域及应急行动的影响等情况。
各类公告、公报、通报、命令、通知及重要指示;均应收集整理各种情况的记录必须有时间、地点 、执行单位预算及其负责人的记载应急终止后交局应急办存档5.3应急终止5.3.1应急终止的条件1、事故现场得到控制,事故条件已经消除;2、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内;3、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而无继发可能;4、事故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5、采取一切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故可能引起的长期后果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5.3.2应急终止的程序〔1前方指挥所确认终止时机,或由事故责任单位提出,经应急指挥部批准;〔2前指接到应急指挥部的应急终止通知后,向所属各应急分队下达应急终止通知;〔3前指组织指挥对遭受污染的应急装备器材实施消毒去污处理,组织指挥人员撤离;〔4应急状态终止后,应急指挥部应根据潍坊市环保局或上级有关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直到自然过程或其它补救措施无需继续进行为止第六章 信息报告6.1信息受理12369值班人员接到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报告后,立即报告应急办公室6.2信息报告时限要求在发现或者得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和类别做出初步认定。
对初步认定为一般〔IV级或者较大〔III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当在一小时内向市政府和潍坊市环保局报告 对初步认定为重大〔II级或者特别重大〔I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当在两小时内向市政府和省环保厅报告,同时上报环境保护部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级别报告信息6.3信息报告方式与内容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辐射事件的信息报告还须按照有关核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6.4信息发布6.4.1公众信息发布的权限公众信息通常由应急总指挥部请示上级批准后,由新闻发言人统一发布,或者授权由前指发布有关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方面的信息,其它单位和个人一律无权发布或接受媒体采访6.4.2公众信息发布的时机公众信息发布的时机通常是:〔1确认事故已经发生对社会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时;〔2环境污染结果已经被证实时;〔3采取重要公众防护措施时;〔4天气条件对事故危害变化产生重要影响时;〔5事故终止,应急行动终结,公众防护解除,恢复正常社会秩序时;〔6其它必要的时间6.4.3公众信息的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成因的初步判断;〔2可能的发展趋势;〔3对环境和公众健康的可能影响;〔4其它需要公众了解和配合的事项。
第七章 后期处置7.1进行应急结果评价由局应急办组织实施,评价的基本依据:(1) 应急过程记录;〔2各应急分队的总结报告;〔3局应急办掌握的其它应急情况;〔4应急的实际效果及产生的社会影响;〔5公众的反映等得出的主要结论是:(1) 事故等级;〔2应急总任务及部分任务完成情况;〔3是否符合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总要求;〔4采取的重要防护措施与方法是否得当;〔5出动的规模、仪器设备的使用、应急程度与速度是否与任务相适应;〔6应急处置中对利益与代价、风险、困难关系的处理是否科学合理;〔7发布的公报及公众信息的内容是否真实,时机是否得当,对公众心理产生了何种影响;〔8成功或失败的典型事例;〔9需要得出的其它结论等7.2指导有关部门及事故单位查找事故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除负责监督肇事单位清理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污染外,同时采取必要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7.3编制应急总结报告,并于应急终止后二周内上报备案7.4必要时继续进行环境监督与监测7.5根据实践经验,修订应急预案,并报上级批准7.6指导应急分队维护保养仪器设备,使之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第八章 应急保障措施8.1器材保障由各应急分队结合各自职责提出装备计划,经局应急办审查后,报领导小组审定。
8.2通信保障1、应急启动时的通信保障采取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与网络传输相结合的方式,以有线通信为主应急通知的下达与接收,以有线通信为主,利用局内办公电话和网络,实现应急信息快速传输;与在外的应急人员联络,以无线通信为主,通过移动电话、固定电话等,实现应急通知的快速下达必要时也可采取运动通信的方式,或者直接派车接回2、开进中的通信保障采取无线通信的方式进行应急指令的下达与接收,事故现场应急信息的通报与反馈,主要利用移动电话,实现应急信息的快速传递3、应急处置中的通信保障采取无线通信、有线通信与运动通信相结合的方式,以无线通信为主指挥部或应急办可利用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实现上情下达;各应急分队在应急过程中,主要是利用移动电话辅以运动通信,实现应急信息交流8.3运输保障运力的确认和调度由局应急办组织实施,平时各应急车辆必须保证300公里以上的行车用油开进中根据实际情况由局应急办统一设立调整点,组织交通勤务保障8.4技术储备与保障应急办公室要加强应急专家库的建设管理,及时更新完善专家库,为科学处置提供技术支持要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库,保证突发环境事件得到迅速、有效的处置第九章 宣传、培训与演练9.1宣传应公布报警电话,对公众广泛开展环境保护知识教育,宣传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避险、报警、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9.2培训每年制定应急培训计划,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行动人员每年接受一次应急专业知识培训环境应急基本知识培训的内容包括:<1>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作用与内容;<2>x市辖区内工厂环境危险源的位置、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对异常情况的鉴别;<3>辖区内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各类污染物的危害性;<4>防止污染物扩散,处理、处置各类污染事故的基本方法;<5>辖区内环境敏感点的位置、数量与类型,及污染事故对其影响;<6>各生产企业工艺流程中可能出现问题;<7>控险、排险、堵漏、输转的基本方法;<8>主要消防器材、防护设备等的位置及使用方法;<9>自救与互救、消毒的基本知识;<1O>应急人员的基本要求及责任9.3演练应每年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计划并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水平和应急指挥能力9.4应急预案修订和备案应急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XX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环保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及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和评审,并报市政府、潍坊市环保局备案第十章 附则 本应急预案20XX09月29日制定并实施;20XX3月组织第一次修订,经部门和专家评审,环保局局长办公会通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 录一、突发环境事件分级级 别预警颜色事 件 分 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Ⅰ级红色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的;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地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Ⅱ级橙色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的;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重金属污染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运、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泄漏等事件,或因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等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国家重点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或居民聚集区、医院、学校等敏感区域的较大突发环境事件〔Ⅲ级黄色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的;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造成环境影响的;7.跨地市界突发环境事件。
一般突发环境事件〔Ⅳ级蓝色除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以外的突发环境事件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车辆准备装备准备执法文书及工具监测仪器12369局值班室应急办公室得知或发现突发环境事件 判断是否3级或3级以下〔初报-1小时内是否向同级人民政府、市局、省局、国家环保部报告 向同级人民政府〔应急办、潍坊市局报告成立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宣布启动应急预案应急处置小组进行处置或协助处理处理结果上报发生起因 污染程度 污染范围 发展趋势 可能影响核实情况并续报〔一次或多次向环保局应急办报告情况环保局各应急分队赶赴现场赶赴现场应急终止三、应急处置程序说明一、信息报告12369值班人员接到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报告后,立即报告值班领导二、启动应急预案应急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安排应急处置小组赶赴现场了解相关情况,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由应急总指挥宣布启动相应预案,并组织相关科室,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各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救援力量,应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迅速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全力控制事故灾难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的发生,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三、现场应急处置1、应急队伍要尽快到达现场,了解污染情况、事件级别,按程序报告进行初报2、应急队伍在污染现场随时监视污染状况,及时反馈信息,进行事件的续报3、环境监察人员应跟踪事件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查找相关资料〔专家库应急小册子,向有关部门提出相关环境应急建议和补充建议4、事件平息后,根据调查取证结果,依法处理〔处理结果上报四、后期处置跟踪监测、协助做好赔偿工作,防止由此产生不必要的污染纠纷四、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提高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依据《中华人民XX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核与辐射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报告按照核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三条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地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发现或者得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和类别做出初步认定对初步认定为一般〔IV级或者较大〔III级突发环境事件的,事件发生地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四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对初步认定为重大〔II级或者特别重大〔I级突发环境事件的,事件发生地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两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和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同时上报环境保护部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进行核实并在一小时内报告环境保护部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级别报告信息第四条 发生下列一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环境事件,事件发生地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重大〔II级或者特别重大〔I级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程序上报: 〔一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响的;〔二涉及居民聚居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和敏感人群的;〔三涉及重金属或者类金属污染的;〔四有可能产生跨省或者跨国影响的;〔五因环境污染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六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报告的其他突发环境事件第五条 上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先于下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获悉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可以要求下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实并报告相应信息下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报告信息第六条 向环境保护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有关信息的,应当报告总值班室,同时报告环境保护部环境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
环境保护部环境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根据情况向部内相关司局通报有关信息第七条 环境保护部在接到下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重大〔II级或者特别重大〔I级突发环境事件以及其他有必要报告的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应当及时向国务院总值班室和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报告第八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