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离婚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有关离婚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一.内容要求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儿女和何方共同生活,未和儿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儿女养育应负担的费用、支付的方法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受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处理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和儿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施的方法及另一方帮助的义务; 八、其它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署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二.民政局离婚协议书的相关问题 一、什么是民政局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是夫妻之间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所达成的相关财产分割、儿女抚养等方面的协议 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文件,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需认真制作,经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 二、民政局会提供离婚协议书吗? 民政局提供离婚协议书的范本,不过离婚协议书是一个很主要的文书,协议的全部是财产和孩子抚养等主要的事情,所以提议您和另一方认真对待,仔细商议并依据情况而自行确定或直接请律师帮您签订。
三、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要求 在书写符合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时,要注意以下几项内容: 1、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在内容上的规范: (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3)有对儿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2、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形式要求: (1)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2)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署名; (3)协议内容应该清楚可辨,不得涂改 3、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正当有效的要求: (1)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2)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正当权益; (3)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限制一方正当权利 4、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存档要求: 双方当事人要准备三分离婚协议书,一份交给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局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