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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语文资料:18个文言虚词经典用法解析清单

文档格式:DOCX| 15 页|大小 27.09KB|积分 14|2025-04-21 发布|文档ID:25360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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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常见问题
  • 而1、用作连词可连接词、短语和分句,表示多种关系一)表示并列关系一般不译,有时可译为“又”如:蟹六跪而二螯《劝学》)(二)表示递进关系可译为“并且”“而且”如: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劝学》)(三)表示承接关系可译为“就”“接着”,或不译一夫作难而七庙隳,身死人手……(《过秦论》)(四)表示转折关系可译为“但是”“却”如: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劝学》)(五)表示假设关系可译为“如果”“假如”诸君而有意,瞻予马首可也《冯婉贞》)(六)表示修饰关系,即连接状语如:吾恂恂而起《捕蛇者说》)2、用作代词只用作第二人称,一般作定语,译为“你的”;偶尔也作主语,译为“你”3、复音虚词“而已”,放在句末,表示限止的语气助词,相当于“罢了”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如是而已《师说》)以1、 用作介词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表示动作、行为所用或所凭借的工具、方法及其他,可视情况译为“用”“拿”“凭借”“依据”“按照”“用(凭)什么身份”等例如:乃入见问:“何以战?”(《曹刿论战》)野马也,尘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逍遥游》)斧斤以时入山林《寡人之于国也》)(二)起提宾作用,可译为“把”如:五亩之宅,树之以桑。

    《寡人之于国也》)(三)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由于”如:罚所及,则无以怒而滥刑《谏太宗十思疏》)(四)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和处所,用法同“于”,可译为“在”“从”如:余以乾隆三十九年十二月,自京师乘风雪,……至于泰安《登泰山记》)(五)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用法同“与”,可译为“和”“跟”,有时可译为“率领”“带领”如:天下有变,王割汉中以楚和《战国策·周策》)2、用作连词用法和“而”有较多的相同点,只是不能用于转折关系一)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常用来连接动词、形容词(包括以动词、形容词为中心的短语),可译为“而”“又”“而且”“并且”等,或者省去如:归去来兮,请息交以绝游《归去来兮辞》)(二)表示承接关系,“以”前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后一动作行为的手段或方式可译为“而”或省去如:引壶觞以自酌《归去来兮辞》)(三)表示目的关系,“以”后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前一动作行为的目的或结果可译为“而”“来”“用来”“以致”等如:故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季氏将伐颛臾》)(四)表示因果关系,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译为“因为”如:晋侯、秦伯围郑,以其无礼于晋,且贰于楚也《烛之武退秦师》)(五)表示修饰关系,连接状语来中心语,可译为“而”,或省去。

    如: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归去来兮辞》)3、复音虚词“以是”“是以”,相当于“因此”,引出事理发展或推断的结果于“于”是介词,总是跟名词、代词或短语结合,构成介宾短语去修饰动词、形容词,表示多种组合关系1、引进动作的时间、处所、范围、对象、方面、原因等,视情况可译为“在”“在……方面”“在……中”“向”“到”“从”“自”“跟”“同”“对”“对于”“给”“由于”等如:得复见将军于此《鸿门宴》)于其身也,则耻师焉……(《师说》)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寡人之于国也》)2、放在形容词之后,表示比较,一般可译为“比”,有时可译为“胜过”例如:良曰:“长于臣《鸿门宴》)3、放在动词之后,引进行为的主动者,可译为“被”,有时动词前还有“见”“受”等字和它相应例如:李氏子蟠,……不拘于时《师说》)4、复音虚词“于是”,用法与现代汉语的“于是”不完全相同一)放在句子开头,表前后句的承接或因果关系,与现在的承接连词或因果连词相同现代汉语也这样用于是葬死者,问伤者,养生者……(《勾践灭吴》)(二)放在谓语之前或谓语之后,“于是”属介宾短语作状语或补语可根据“于”的不同用法,分别相当于“在这”“从这”等。

    例如:吾祖死于是,吾父死于是在这职业上”《捕蛇者说》)为“为”在文言中经常用作动词和介词,也可以用作助词用作动词,意思是“做”还可作判断词“是”用这些都属于实词范围下文介绍作虚词用的几种用法1、用作介词除表被动外,一般读去声一)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可译为“向”“对”等例如:此中人语云:“不足为外人道也《桃花源记》)(二)表示动作、行为的替代可译为“替”“给”等例如:公为我献之《鸿门宴》)(三)表示动作、行为的时间可译为“当”“等到”等例如:为其来也,臣请缚一人过王而行《晏子使楚》)(四)表示动作、行为的目的可译为“为了”“为着”如:媪之送燕后也,持其踵为之泣《触龙说赵太后》)(五)表示动作、行为的原因可译为“因为”“由于”六)表示被动关系读阳平声,可译为“被”为”所引进的是动作行为的主动者;有时亦可不出现主动者;有时跟“所”结合,构成“为所”或“为……所”例如:不者,若属皆且为所虏!(《鸿门宴》)2、用作助词读阳平声,放在疑问句末,表示诘问,前面有疑问代词跟它呼应可译为“呢?”例如:如今人为刀俎……何辞为?(《鸿门宴》)其1、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一)第三人称代词可代人、代事物,用在名词之前,作领属性定语,可译为“他(她)的”“它的”(包括复数)。

    如: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勾践灭吴》)(二)第三人称一般代人,用在动词或形容词之前,作主谓短语中的小主语(整个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主语或宾语或修饰语)应译为“他”“它”,不能加“的”如:其闻道也固先乎吾《师说》)(三)活用为第一人称可用作写语或小主语,视句意译为“我的”“我(自己)”如:勾践说于国人曰:“寡人不知其力之不足也……”(《勾践灭吴》)(四)指示代词,表远指作定语,可译为“那”“那个”“那些”“那里”如:2、 用作副词放在句首或句中,表示测度、反诘、婉商、期望等语气,常和放在句末的语气助词配合,视情况可译为“大概”“难道”“还是”“可要”等,或省去如:圣人之所以为圣,……其皆出于此乎?(《师说》)吾其还也《烛之武退秦师》)其有敢不尽力者乎?(《勾践灭吴》)3、 用作连词,作连词用时,通常放在句首,或表假设,可译为“如果”;或表选择,可译为“还是”其业有不精,德有不成者,非天质之卑,则心不若余之专耳,岂他人之故哉?(《送东阳马生序》表假设)天之苍苍,其正色邪?其远而无所至极邪?(《逍遥游》)则1、用作连词,可表示多种关系一)表示承接关系一般用来连接两个分句或紧缩复句中的前后两层意思,表示两件事情在时间上、事理上的紧密联系。

    可译为“就”“便”或译为“原来是”“已经是”例如:故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劝学》)(二)表示假设关系有的用在前一分句,引出假设的情况,相当于“假使”“如果”;有的用于后面的分句,表示假设或推断的结果,相当于“那么”“就”如:向吾不为斯役,则久已病矣《捕蛇者说》)(三)表示并列关系这种用法都是两个以上的“则”连用,每个“则”字都用在意思相对、结构相似的一个分句里,表示两个(或两个以上)分句之间(不是表示两词之间)是并列关系可译为“就”,或不译如:位卑则足羞,官盛则近谀《师说》)(四)表示转折、让步关系表示意思有转折时,“则”字用在后一分句,可译为“可是”“却”;表示姑且承认一件事,预备下句转入正意时,“则”字用在前一分句,可译为“虽然”“倒是”如:于其身也,则耻师焉,惑矣《师说》)2、用作副词用在判断句中,起强调和确认作用,可译作“是”“就是”如:此则岳阳楼之大观也《岳阳楼记》)所1、用作助词经常放在动词前,同动词结合,组成“所”字结构所”字结构是名词性短语,表示“所……的人”、“所……的事物”、“所……的情况”等如: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师说》)“所”和动词结合,后面再有名词性结构,则“所”字结构起定语的作用。

    如:2、在有些句子中,“为”和“所”呼应,组成“为……所……”的格式,表示被动如:若属皆且为所虏《鸿门宴》)3、复音虚词“所以”所”和“以”连用,文言文中常见用法主要有两种:一种表示原因,一种表示手段和目的如: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出师表》)且1、 用作连词表示递进关系、并列关系如:晋侯、秦伯围郑,以其无礼于晋,且贰于楚也《烛之武退秦师》)有时相当于“尚且”,先让步,后推进一层臣死且不避,卮酒安足辞!(《鸿门宴》)2、 用作副词相当于“将”“将要”“暂且”“姑且”存者且偷生,死者长已矣!(《石壕吏》)驴一鸣,虎大骇,远遁;以为且噬己也,甚恐《黔之驴》)何1、用作疑问代词一) 单独作谓语,问原因,且面常有语气助词“哉”“也”,可译为“为什么”“什么原因”如:予尝求古仁人之心,或异二者之为,何哉?(《岳阳楼记》)(二) 作宾语,主要代处所和事物,可译为“哪里”“什么”译时,“何”要后置如:大王来何操?(《鸿门宴》)(三) 作定语,可译为“什么”“哪”如:然则何时而乐耶?(《岳阳楼记》)2、用作副词一) 用在句首或动词前,常表示反问,可译为“为什么”“怎么”如:徐公何能及君也?(《邹忌讽齐王纳谏》)(二) 用在形容词前,表示程度深,可译为“怎么”“多么”“怎么这样”。

    如:至于誓天断发,泣下沾襟,何其衰也!(《伶官传序》)3、复音虚词“何如”“何以”一)“何如”常用于疑问句中,表疑问或诘问,相当于“怎么样”或“什么样”如:樊哙曰:“今日之事何如?”(《鸿门宴》)(二)“何以”即“以何”,介宾短语,用于疑问句中作状语,根据“以”的不同用法,分别相当于“拿什么”“凭什么”等如:何以战?(《曹刿论战》)莫1、用作无指定代词,充当主语一) 代人时,相当于“没有人”“没有谁”如:宫妇左右莫不私王……(《邹忌讽齐五纳谏》)(二) 代物时,相当于“没有什么”2、用作否定副词一) 放在动词或形容词之前,表示否定,相当于“不”二) 放在动词前面,表示劝戒或禁止,相当于“不要”“不能”盖1、用作副词盖”用在句首,作副词,表示下边说的一些话,是带有推测性的断定,相当于现代汉语中“大概”“推想”的意思表示这种意思的“盖”也有用于句中的如: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季氏将伐颛臾》)2、用作连词连接上文,起说明原因的作用,也含有不十分确定之意如: 盖在殷忧,必竭诚以待下;既得志,则纵情以傲物《谏太宗十思疏》)因1、用作介词介绍动作、行为发生的原因、依据、方式,可分别译为“因为”“由于”“趁着”“凭借”“经过”“通过”。

    如:恩所加,则思无因喜以谬赏《谏太宗十思疏》)不如因善遇之《鸿门宴》)2、用作连词表示顺接上文,可译为“于是”“便”如:至军中,具以沛公言报项王,因言曰:……(《鸿门宴》)然1、用作连词,主要表示转折关系,可译为“可是”“但是”如:然不自意能先入关破秦……(《鸿门宴》)“然”有时和“而”连用,“然”代指上文所说情况,“而”表示转折,等于说“如此(这样),可是……”如:夫环而攻之,必有得天时者矣,然而不胜者,是天时不如地利也《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然而成败异变,功业相反也《过秦论》)“然”还常和“则”结合,“然”是承接上文事实,“则”是由此进行阐述或论断,可译为“既然如此,那么(那就)”,也可单译为“那么”如:是进亦忧,退亦忧,然则何时而乐耶?(《岳阳楼记》)2、 用作代词相当于口语中“这样”“如此”如:不然,籍何以至此?(《鸿门宴》)3、用作助词,又分两种情况一) 用在形容词之后,作为词尾,相当于口语中“……地”如:蒋氏大戚,汪然出涕曰:……(《捕蛇者说》)(二) 用在名词或短语之后,前面有“若”“如”“犹”等词与之照应的,可译为“的样子”“一般”“那样”如:其人视端容寂,若听茶声然《核舟记》)适莽苍者,三餐而反,腹犹果然。

    《逍遥游》)4、“然”还常作应对之辞,同口语中的“是的”“对的”相似或者表示赞成、同意,即“认为是”“认为对”的意思如:(触龙曰)“……岂非计久长有子孙相继为王也哉?”太后曰:“然《触龙说赵太后》)成然之《促织》)虽“虽”作连词,在文言中有两种用法1、用在假设关系的句子里,作用是先承认一种假设,然后转入正意,可译为“即使”如:今虽死乎此,比吾乡邻之死则已后矣……(《捕蛇者说》)2、用在转折关系的句子里,作用是先承认一种事实,下面再转入正意可译为“虽然”如:臣虽下愚,知其不可,而况于明哲乎!(《谏太宗十思疏》)3、复音虚词“虽然”现代汉语用“虽然”的地方,文言只用一个“虽”字文言的“虽然”,“虽”是转折连词,“然”是指示代词,结合在一起,有承上转下的作用,相当于“虽然如此”或“话纵然这么讲”如:虽然,受地于先王,愿终守之,弗敢易!(《唐雎不辱使命》)乃1、用作副词表示前后两事在情理上的顺承或时间上的紧接,可译为“就”“于是”“这才”等;也可表示前后两事在情理上是逆转相背的,可译为“却”“竟(然)”“反而”“才”等;还可表示对事物范围的一种限制,可译为“才”“仅”等如:王曰:“善乃下令……(《邹忌讽齐王纳谏》)……今其乃反不能及,其可怪也欤?(《师说》)必以长安君为质,兵乃出。

    《触龙说赵太后》)2、用作代词只用作第二人称,常作定语,译为“你的”;也作主语,译为“你”能作宾语如: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陆游《示儿》)3、判断句中,起确认作用,可译为“是”“就是”等如:若事之不济,此乃天也《赤壁之战》)4、“乃”有时还可作连词用,释为“如果”“至于”等既1、用作副词表示动作行为的完结,可译为“……以后”“已经”“完全”等,有时“既已”连用,可译为“已经……之后”;也可表示在隔了一段短时间以后,发生了某事,可译为“不久”,有时“既而”连用,意义不变如:秦、晋围郑,郑既知亡矣《烛之武退秦师》)始皇既没,余威震于殊俗《过秦论》)2、用作连词,连接词与词、分句与分句,表示两种情况同时存在,或者由前一分句的事实引出下一分句的推论常和“且”“则”“又”等词前后呼应如:既来之,则安之《季氏将伐颛臾》)即1、用作连词有在复句的前一分句表示让步,可译为“即使”“纵使”;或表示假设,可译为“如果”“假如”如:即可不死,而离散不相见《与妻书》)2、用作副词用在动词前,表示前后两件事紧相衔接,或表示两种情况紧相联系可译为“立即”“马上”“就”等如:(樊)哙即带剑拥盾入军门《鸿门宴》)3、用在判断句起确认作用,可译为“是”“就是”。

    如:水旱疾疫,即天地调剂之法也《治平篇》)之1、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一) 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称译为“他(他们)”“它(它们)”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如:作《师说》以贻之《师说》,代人,作宾语)揉使之然也《劝学》,代物,作兼语)人非生而知之者《师说》,代事理,作宾语)(二) 指示代词,表近指可译为“这”,通常作复指性定语如:之二虫又何知?(《逍遥游》)2、用作助词,也分几种情况:(一) 结构助词,定语或补语的标志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或用在中心语(动词、形容词)和补语之间,可译为“的”或“得”,有的可不译如:一人之心,千万人之心也《阿房宫赋》)(二) 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如:句读之不知,惑之不解《师说》)(三) 结构助词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译时也可省去如:师道之不传也久矣!(《师说》)(四) 音节助词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如: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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