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技术服务合同产品责任保险合同.docx



2025年技术服务合同产品责任保险合同甲方(以下简称“投保人”):____科技有限公司乙方(以下简称“保险公司”):____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条 合同主体1.1 本合同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投保人委托保险公司为其提供技术服务合同产品责任保险第二条 保险标的2.1 保险标的为投保人在技术服务合同项下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第三条 保险期间3.1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第四条 保险金额4.1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元第五条 保险责任5.1 在保险期间内,若投保人在技术服务合同项下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因存在缺陷或瑕疵,导致用户遭受损失,保险公司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第六条 除外责任6.1 保险公司不承担以下责任的赔偿:6.1.1 投保人故意或过失导致的损失;6.1.2 因战争、核辐射、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损失;6.1.3 因投保人未按照技术服务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导致的损失;6.1.4 因投保人未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导致的损失第七条 保险赔偿7.1 在保险期间内,若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投保人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7.2 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应在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查勘、定损,并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7.3 保险公司赔偿金额以实际损失金额为限,但不得超过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第八条 保险费用8.1 投保人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用8.2 保险费用支付方式为____期支付,投保人应在保险期间开始前支付保险费用第九条 保险合同变更与解除9.1 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如需变更保险合同的内容,应提前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并经保险公司同意9.2 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如需解除保险合同,应提前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并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第十条 争议解决10.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11.1 双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11.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11.3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投保人):____科技有限公司乙方(保险公司):____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字(盖章):甲方签字(盖章):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第 3 页 共 3 页。